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湖北巴东征地补偿标准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湖北巴东征地补偿标准为了使土地得到更好的利用,国家会对各地建设做出一定规划,以满足经济越来越发达的今天人们的需要。在土地被征收以前,使用形式都不一样,也许是用来种植,也许土地上有建筑物。对于土地征收,人们最关心的还是是补偿问题。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湖北巴东2017年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征地补偿安置倍数和修正系数,以及青苗补偿标准,同时与《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一并实施。湖北省巴东县征地补偿标准共分为四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信陵镇(西瀼口社区、营沱社区、白土坡社区、大坪社区、黄土坡社区、红石梁社区、荷花村、中元子村)、东瀼口镇(焦家湾村、旧县坪村、雷家坪村)、官渡口镇(五里堆村、红花岭村)。补偿标准:耕地:47600元/亩;菜地:52360元/亩;果园:52360元/亩;茶园:52360元/亩;精养鱼池:52360元/亩;林地:33320元/亩;未利用地:23800元/亩。二类区片区片范围:信陵镇、东瀼口镇除一类区片外的其他村,官渡口镇(除五里堆村、红花岭村、边连坪村、庄屋顶村、广木山村、观音岩村以外的其他村)、野三关镇、溪丘湾乡(除沿渡溪村、后村、五峰山村以外其他村),沿渡河镇(除界河村、大花村、中寨村、黄连庄村、鱼儿寨村、芋头沟村、茶园村、茅圩坪村、送子园村以外的其他村),金果坪乡(金果坪村、下村湾村、江家村)、水布垭镇(三友坪村),清太坪镇(清坪街居委会、十里街居委会)、大支坪镇(大支坪村),绿葱坡镇(绿葱坡居委会),茶店子镇(茶店子村、店子坪村)。补偿标准:耕地:34320元/亩;菜地:37752元/亩;果园:37752元/亩;茶园:37752元/亩;精养鱼池:37752元/亩;林地:24024元/亩;未利用地:17160元/亩。三类区片区片范围:茶店子镇(除小干溪村、茶店子村、店子坪村、青岩村、石井村、天保山村、窑坪村以外其他村),绿葱坡镇(除绿葱坡居委会、知雄寨村、西坡村、二等岩村、手板岩村以外其他村)、大支坪镇(除大支坪村以外其他村),清太坪镇(除清坪街居委会、十里街居委会、马蹄水村、红岩村、白果园村、杉树湾村、梯子口村、倒卜龙村以外其他村),水布垭镇(除三友坪村、狮子淌村、鞍场村、许家湾村、杨家垭村以外的其他村)、金果坪乡(除金果坪村、下村湾村、江家村、鄢家墩村、五龙溪村、五淌坪村以外其他村)。补偿标准:耕地:30000元/亩;菜地:33000元/亩;果园:33000元/亩;茶园:33000元/亩;精养鱼池:33000元/亩;林地:21000元/亩;未利用地:15000元/亩。四类区片区片范围:沿渡河镇(界河村、大花村、中寨村、黄连庄村、鱼儿寨村、芋头够村、茶园村、茅圩坪村、送子园村),官渡口镇(边连坪村、庄屋顶村、广木山村、观音岩村)、溪丘湾乡(沿渡溪村、后村、五峰山村),茶店子镇(小干溪村、青岩村、石井村、天保山村、窑坪村),绿葱坪镇(知雄寨村、西坡村、二等岩村、手板岩村),清太坪镇(马蹄水村、红岩村、白果园村、杉树湾村、梯子口村、倒卜龙村),水布垭镇(狮子淌村、鞍场村、许家湾村、杨家垭村),金果坪乡(鄢家墩村、五龙溪村、五淌坪村)。补偿标准:耕地:27500元/亩;菜地:30250元/亩;果园:30250元/亩;茶园:30250元/亩;精养鱼池:30250元/亩;林地:19250元/亩;未利用地:13750元/亩。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各地的标准可能都存在一定的差异。湖北巴东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当地的政策,将巴东地区划分为四类补偿标准,每个类别中详细说明了包含的地区,以及该地区补偿标准的详细数据。补偿项目相同,只是在金钱方面存在差异。以上就是我们今天和您分享的全部内容了。
  
  
  


·土地承包政策补助规定
      土地承包政策补助规定 一、农村第一轮土地承包补助相关规定 (一)粮食(水稻)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 1、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为水稻直补每亩补贴20元;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为每亩计税面积81.5元。 2、水稻直补对象为核定计划种植的水稻面积;农资综合补贴对象为以水稻、玉米、小麦等为主的粮食作物种植面积。 3、继续坚持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原则上谁种地谁享受补贴,但对承包地转包或租用给他人的按承包或租用协议处理。 4、抛荒地和非农业征(占...


·山东省土地承包条法方面具体文件是什么?
      山东省土地承包条法方面具体文件是什么?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 第三条县级以上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 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


·村民土地承包合同要求有哪些内容
      村民土地承包合同要求有哪些内容 一、村民土地承包合同要求 1、土地基本情况 2、承包期限、租金及支付办法 3、双方权责 4、违约责任 5、其他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有基于民事行为的,也有非基于民事行为的,以下予以分别说明: 基于民事行为取得承包经营权 包括创设取得和移转取得两种情况: 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创设取得,主要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分为家庭承包与以招标、拍卖、...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房屋可以买吗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房屋可以买吗一、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房屋可以买吗 一些开发商为解决资金不足问题,一般会将已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以获得贷款。因为土地和房屋的不可分割性,法律规定二者须同时抵押;如果购房人购买了土地使用权已经设定抵押的房屋并且在购买时开发商并未将该抵押解除(解押),就会给购房者带来巨大的风险。满足如下条件可以购买: 1、根据《担保法》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


·土地承包法律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土地承包法律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土地承包有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任何人都不能非法剥夺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相关权利。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中有很多具体的规定,土地承包法律纠纷有哪些具体的司法解释呢?下面我们就对此问题进行相关的说明。 土地承包法律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


·流转土地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流转土地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找专长律师:债权债务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在当今中国这个社会,最保值和最值钱的在大多数人眼中就是房子了,说到房子这里必不可谈的就是一个土地的使用权了,那有些人签订了土地流转的合同,可是是不是合理合法会生效了,这里法律我们就带您来了解流转土地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流转土地合同生效条件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


·转让土地手续办理包括哪些环节?
       一、转让土地手续办理包括哪些环节? 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2、审查。接到申请后,土地局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凡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抵押、查封、出租而未通知承租人知道的,权属不清、四邻有纠纷的等不予办理转让手续,并在15日内通知转让当事人。如改变土...


·土地承包合同范本怎么写?
      土地承包合同范本怎么写? 土地承包合同 发包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_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


·北京外资土地使用权如何取得?
       我们作为国家的组成成员应然地就应该能够得到使用本土资源的权利,但是为了经济的发展而允许外企进入中国经营也必须要赋予它们使用一定土地的权利,但是作为外资企业想要获得土地并不是那么容易的,那么,北京外资土地使用权如何取得? 一、北京外资土地使用权如何取得? (一)以出让的方式取得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


·一般开垦荒地使用权归谁?
      一般开垦荒地使用权归谁?开垦荒地使用权归开垦者所有,所有权属于集体组织。我国的所有土地,所有权都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但是,如果当地政策鼓励开荒,那么,开垦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归开荒者所有,即可以使用土地,需要注意的是,此处是土地使用权,不是土地所有权。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2、中华人民...


·湖北省黄石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湖北省黄石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一、湖北省黄石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 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 如:湖北省黄石市人民 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湖北省黄石市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