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0%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权转让增值税需要交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股权转让增值税需要交吗?
  
  我们都了解,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处于经济利益等多方面的考虑,常常会进行一定的股权转让,但是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又不可避免的产生一些税收,因此又会有一些想要把股权转让的股东止步不前,所以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股权转让增值税需要交吗这个问题。
  
  一、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该类案件审理的难点所在。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所以,必须关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的适当履行问题。股权就是指: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向合伙组织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向法人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以二者虽然都是股权,但两者之间仍有区别。
  
  二、股权转让增值税需要交吗?
  
  转让股权不征收增值税。股东为个人的征收个人所得税,是企业的,转让所得并入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无论是企业或个人,有签合同的,均需根据合同额征收印花税。
  
  根据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契税;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
  
  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权属转移要征土地增值税。个人转让股权,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可扣除买价和相关的税费;企业转让股权,股权转让收益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印花税:一是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卖方应按证券(股票)交易额的1‰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二是不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印花税。
  
  三、股权变更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因为股权转让是包含在企业活动之中的,企业需要交纳一定数额的契税,而个人则不需交纳增值税。但是个人还是需要交纳一定比例的印花税,印花税一般是万分之一到万分之五,详情还需要咨询当地的有关部门,以当地标准为主。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在发生了交通肇事之后,作为肇事者应该留在事故现场,积极的对事
      在发生了交通肇事之后,作为肇事者应该留在事故现场,积极的对事故作出处理,这样的情况下减少了损害,那日后承担的责任相对也要小一些。但现实中可能会出现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情况,此时处罚自然就要重一些了。那究竟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应该如何处罚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应该如何处罚 责任认定重。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在交通事故中...


·如何对前车急刹追尾责任认定
      如果前后两车的跟车距离过近的话,则一旦前车有什么情况,采取了紧急刹车,后车就有可能出现避让不及从而导致追尾事故的发生。这个时候,自然也就要按照规定先对责任进行认定,然后再说接下来的处理。那应该如何对前车急刹追尾责任认定呢?请跟随本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对前车急刹追尾责任认定 追尾责任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划分: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


·专利权转让时应提交哪些文件
      专利权转让时应提交哪些文件1、需填写“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可在专利局网站下 载),明确专利号(或者申请号)、专利权人(或申请人)、发明创造名称,以及转让人和受让人信息。2、提交证明文件:专利权人 因权利的转让或者赠与发生权利转移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转让或者赠与合同。该合同是由单位订立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公民订立合同的,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有多个专利权人的,应当提交全体权利人同意转让或者赠与的证明材料。3、将上述两份...


·驾驶人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上路,在反应速度、判断能力、视觉听
      驾驶人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上路,在反应速度、判断能力、视觉听觉等方面将会比正常身体条件下弱化很多,尤其是达到醉酒状态的时候,强行驾驶机动车辆极易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对道路公共交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因此,我国法律对醉酒行为制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那么,山西翼城醉驾处罚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呢?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


·酒后骑电动车算酒驾吗
      酒后骑电动车算酒驾。酒驾非机动车照样属于违法行为,首先要看电瓶车是否属于超标电动车,如果属于超标电动机,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规定进行处罚。如果不不属于机动车那么现今法律没有对酒后驾驶非机动进行处罚的规定。也就是说骑电动车属于酒驾,但是一般不会按照机动车一样给予罚款和扣分,通常是给予批评教育。《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


·一、广西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广西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项目有哪些? 1、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


·开发商交房陷阱有哪些
      我们在购买房屋的时候,肯定是会涉及到开发商交房这一环节的,经过了购房者的验收之后,才算完成交房手续。而在这个过程中也会存在一些交房陷阱。那么常见的开发商交房陷阱都有哪些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开发商交房陷阱有哪些 开发商在交房时容易出现问题,看看都有哪些陷阱: 1、逾期交房 开发商在签定合同时,交房日期与完工日期是相关的,交房日期肯定晚于完工日期。但具体日期如果不明确,就会出现问题。逾期交房一般是有违约责任的...


·在我国离婚抚养费交到多少岁?
      在我国离婚抚养费交到多少岁? 通常情况下抚养费给付到子女成年止,也就是十八周岁。《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


·开发商逾期交房怎么处理
      开发商无正当理由延期交房的,购房人应当催告,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如果仍然没有交房,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另外购房者也可按照合同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如果合同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了赔偿损失的,不能同时适用,可择一较高者适用。《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的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


·交通事故中发生伤亡事故是社会普遍现象,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应该及
      交通事故中发生伤亡事故是社会普遍现象,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应该及时得到救助,恢复后去相关鉴定部门做工伤鉴定。很多人会因为赔偿金与被诉人发生纠纷。那么,交通事故 盆骨骨折后怎么要求赔偿?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


·现在道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
      现在道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就是道路安全问题了。这在人们的心中是很重要的,那么醉驾如何避免开除公职等刑罚?公职人员所在的就是事业单位,法律规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如果醉酒驾驶是要被依法判处刑罚的,是躲不过去的。 醉驾如何避免开除公职等刑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