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般机动车牌照能更换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一般机动车牌照能更换么?
  在当今这个社会,机动车是人们最常见的交通工具,也可以说是最方便的代步工具,您都知道,机动车是需要办理机动车牌照的,如果因为牌照破损或者购买了新车,那么,机动车牌照能更换么?如果可以更换需要进行什么程序?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机动车牌照能更换么以及与及其相关的问题。
  
  一、办事条件: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入本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
  
  (二)办理机动车所有人转移登记时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入本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入登记:
  
  1、机动车或者机动车档案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2、机动车未被海关解除监管的。
  
  3、机动车与该车的档案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
  
  4、机动车涉及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的。
  
  5、机动车在抵押期间的。
  
  6、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7、机动车来历凭证涂改的,或者机动车来历凭证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8、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9、机动车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销售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10、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11、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12、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13、机动车自转出之日起,90日内未到本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机动车转入的。
  
  14、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情形的。
  
  二、需提供的材料:
  
  (一)办理转移登记的提供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档案。
  
  (四)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入本市的提供法定证明、凭证。
  
  (六)《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表格内容用钢笔或水笔填写,不得涂改)。
  
  (七)交验机动车。
  
  (八)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且在《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上与机动车所有人共同签字。
  
  (九)属于海关解除监管的机动车,还应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管理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
  
  (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副本)第三联原件。
  
  三、办理程序:
  
  (一)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符合转入条件的《机动车档案袋》、《机动车登记证书》及相应凭证至2号楼8号窗口办理。
  
  (二)将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或影像件)和发动机号码拓印膜粘贴在《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背面,到2号楼12号窗口确认机动车。
  
  (三)审核完毕后,到国家税务部门更换车辆购置税税单。
  
  (四)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提供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五)到2号楼8号窗口提交上述资料进行登记申请,领取《待办单》。
  
  (六)凭《待办单》到1号楼21 - 24号窗口等待选号,选号完毕后在25号窗口确认车辆牌号,到44 –46号窗口付牌证费后到20号窗口等待领取《登记证书》等相关材料。
  
  (七)凭付费凭证及《发牌通知单》到1号楼16 - 18号窗口领取机动车号牌。安装号牌,车辆需拍两张照片到1号楼26号窗口制作《机动车行驶证》,并领取检验合格标志。
  
  (八)机动车注册登记完毕后,请认真查阅《上海市机动车登记表(副表)》上内容是否正确,并将此表送交所辖区交警支(大)队车管部门。
  
  四、收费标准:
  
  (一)牌照费:汽车100元/副;摩托车70元/副;挂车50元/块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二)机动车行驶证:15元/本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五、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4第405号)
  
  (三)《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2004第72号)
  答案是肯定的,至于怎样办理牌照的更换,需要携带相关的材料比如车主的身份证等到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在现实生活中,关于更换机动车牌照的手续比较复杂,如果您需要办理的话,我们建议您在去更换之前最好到有关部门进行咨询,将该准备的材料都准备齐全再去办理。
  
  
  
  


·湖南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包括什么
      湖南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包括什么 湖南交通事故伤残九级赔偿标准2018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根据鉴定出的等级不同有着不同的赔偿标准。 二、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


·保险公司车险的类别有哪些
      保险公司车险的类别有哪些?机动车辆保险一般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商业险包括基本险和附加险两部分。基本险分为车辆损失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 附加险包括全车盗抢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责任险和乘客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划痕险、自燃损失险、涉水行驶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车辆停驶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是车身损失险的附加险,必须先投保车辆损失险后才能投保...


·一、醉驾摩托车100如何进行处罚?
      一、醉驾摩托车100如何进行处罚?醉驾摩托车100按照危险驾驶罪进行处罚,驾摩托车被血检80以上,会被判危险驾驶罪。醉酒驾车如何判断醉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吹气检测不纳入醉驾鉴定。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


·股东变更要交哪些税有哪些?
      股东变更要交哪些税有哪些? 一、股东变更要交的税 股权转让的双方要按万分之五税率缴纳印花税,对于股权转让所得,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要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是法人股东,要按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购买股权的人A只需按照成交价格缴纳印花税,万分之五; 2、出售股权的人B以大于其初始投资数额出售的,则其差额按“财产转让所得”依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小于或等于其初始投资数额出售的,则不需要缴纳所得税),同时按照成...


·发生交通事故的误工费如何算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
      发生交通事故的误工费如何算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2)无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二、如何赔偿交通事故误工费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第三方担保交易的流程是什么?
      第三方担保交易的流程是什么?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两个人的交易可以通过网络来完成,但是由于网络的虚拟环境导致在网络上交易的双方不能同时付款和收到货物,需要借助第三方来完成交易,那么第三方担保交易的流程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一)担保交易担保交易是指针对电子商务中,卖家与买家的交易安全问题而首先由支付宝率先提出的交易模式。它有效的解决了电子商务交易中的信用问题,即买家担心付款后,收不到货物,而同时卖家也担心发出货物后,收不到钱。...


·交通警察轻微伤怎么处理?
      交通警察轻微伤怎么处理?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大致可分为以下六个流程: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


·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原则有哪些?
      交通事故责任书是由交通事故发生之后由交通警察根据事故发生的现场勘测和推理,交通事故发生的当事人的口供得出的结论编制的交通事故责任书,交通事故责任书是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原则编写的,下面的我们就来为您整理编辑一下。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一般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


·子女继承父母房子需要交税吗?
      子女继承父母房子需要交税吗? 一、子女继承父母房子需要交税吗? 子女继承父母房子不需要交纳税费的,但需要交纳评估费用、过户登记费等的费用。具体办理过程中的费用如下: 1、继承权公证费用 根据最新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该规定表...


·一、买卖不破租赁已交的租金怎么办?
      一、买卖不破租赁已交的租金怎么办? 已交的租金可以直接在买卖金额中扣除,因为在买卖合同订立之后,房租一般应当支付给新的房东。 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二、租赁权和抵押权额竞合或冲突的情况有哪些? 1、财产所有人将财产先出租后抵押。因为承租人不可能预见到后来抵押权的设立。另外,租...


·一、车祸伤残误工费规定是怎样的?
      一、车祸伤残误工费规定是怎样的?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