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漳州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漳州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国家的土地征收中,征地补偿是我们最为关心的问题。征地补偿问题得不到好解决,容易产生各类征地纠纷,不利于征地工作的进行和我们切身利益的保护。我国各地都有自己的征地补偿标准,接下来我们为您解答漳州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漳州征地补偿标准
  
  (一)漳州征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二)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64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4.4万元。
  
  (三)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
  
  (四)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72万元。
  
  (五)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16万元。
  
  二、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一)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65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55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300元。
  
  (二) 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1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2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50—1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50—10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25—3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50—1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5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1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2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2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1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10—3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300元。
  
  (三)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6000元。
  
  三、征地工作程序
  
  (一)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二)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三)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四)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五) 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六) 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比较符合实际。我们可以看到,农田、林地、工矿用地和空闲地的每亩的补偿差别很大。政府征地还需要严格按照征地程序来,非法征地造成公民权益受损的,公民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新生儿征地补偿款是可以获得的吗?
      新生儿征地补偿款是可以获得的吗?新生儿征地补偿款是可以获得的,也是有这个权利的。当事人的子女在该征(地)补偿的规定时间段内(以当地的征 收公示为准)出生,并且申报户口的,就能享受到该待遇;已经确定享受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数后再出生的对象,是不能享受到该待遇的。二、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


·婚外情异地同居取证怎么操作
      婚外情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婚外情行为是对另一方的被叛,很多时候会直接导致夫妻离婚。而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可能需要收集对方婚外情的证据,那么婚外情异地同居取证是怎样操作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第一、 广泛收集间接证据形成证据链 律师认为,婚外情案件中,取证是一个让很多当事人为难的问题。一般情况下,要取得“捉奸在床”的证据几乎不可能。所以,就要尽可能多地搜集间接证据,如查看电话通话记录、短信内容...


·律师365律师团解读:湖南省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新标准
      律师团解读:湖南省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新标准   近几年来加快城市建设,城市拓展,政府征取大量土地,农民失去土地,土地流转补偿标准,您可以看一看。小伙伴你家的地被征收了补助了多少钱?   今天,征地拆迁律师团就为您整理了湖南省土地征用补偿新标准,仅供参考。   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时间缩小边远地区的距离,实现城乡一体化,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支持配合,特制定本条例。 ...


·没暂住证能异地换驾照吗
      驾驶证到期可以异地换证,不需要居住证。只有增驾,或第一次办理驾驶证,异地办理的,需要出具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驾驶证;(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


·顺德地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顺德地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越来越快,很多的交通设施也不断的在投入和建设中,然而各地在拆迁之前都是会对当地的居民进行补偿的。而对于顺德市的居民来说,顺德市的顺德地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您一起来阅读一下下面的文章吧。 一、顺德地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第十九条 征用土地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二)第二十条 土地补偿费按下列规定...


·土地确权后,乡村新生儿还能分到地吗?
      土地确权后,乡村新生儿还能分到地吗? 一、土地确权对承揽期有影响吗? 乡村有地的兄弟都知道一点,近来一次的承揽期是从1998年开端的,为期30年,2028年到期,这是国务院在97年发布的《对于进一步安稳和完善乡村土地承揽联系的告诉》里明文规定的。 而关于现在正在进行的土地确权,国家也有言在先,确权颁证的条件,是保持原有的承揽关系不变。 换句话说,如今的确权,对此前的规则承包期彻底没有影响,依然是到2028年。既不是说颁了证之后土...


·承租土地使用权的概念是什么
      承租土地使用权的概念是什么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国的土地使用者虽然不享有土地的所有权,但是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可以自由流转,可以依法转租给他人,这一行为就是出租土地使用权,相应的承租土地使用权的概念就是租用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具体信息下面我们一起来看。 一、承租土地使用权的概念是什么? 承租土地使用权是指承租人在一定时期内向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租借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使用并交付租金的行为。我国土地租赁有两种方式:一是土地所有者即国家...


·买房土地使用年限40年是什么意思?
      关于买房以及土地使用权限一直是社会的关注焦点,尤其是雄安新区的划分又成功的提高了京津冀的房价。您在买房的时候一定注意到了40年、70年这样的产权字样。今天,的我们就为您解答一下关于买房土地使用年限40年的问题,另外还与70年进行了对比。 1.40年产权、70年产权是什么意思? 其实产权年限并不是您猜想的房子所有权归属的年限,在办理房本之后房子就是你的了。房子是属于你的,但是土地使用权是有年限的,这里的产权指的就是土地使用权。40年产权年...


·农田土地使用证丢了应该怎么补办
       农田土地使用证丢了应该怎么补办 1、土地权利人应当向原土地登记机关报失; 2、土地权利人在土地登记机关规定的媒体上声明其土地证书灭失; 3、土地权利人应提交补办土地证书的申请书、媒体上的声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权源资料等; 4、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登记审批表,实地勘测; 5、经审核,属补发之列的,土地登记机关应做出补发公告,自公告之...


·大连开发区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手续有哪些?
       大连开发区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依据土地管理办法规定,大连市政府对国有土地转让做出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以登记作为生效条件,没有登记的抵押,没有法律效力,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进行地价评估,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以后才能进行抵押。第五条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开发区管委会),代表大连市人民政府管理开发区国有土地,应组织开发区土地、规划、城建等管理部门,依法做好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管理监督工作。 第二章 出让与受让 第六条...


·集体土地厂房征收怎么进行补偿
      集体土地厂房征收怎么进行补偿集体土地的性质是归集体所有的,不能归个人所有,在对集体土地厂房征收的时候,也是和其他的土地征收的补偿方式有一定的差异的。那么,集体土地厂房征收是如何进行赔偿的呢?集体土地上的厂房征收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呢?一、集体土地上的厂房征收如何赔偿?1、房屋拆迁费:要按厂房的标准给予补偿,标准各地不一,不能按农房的标准,如果没有房产证,至少也要争取参照厂房或是靠近厂房标准。2、构附着着物补偿费:包括地坝、水池、植物、道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