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亡抚养费一次性领取是可以的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在现代社会,经常发生一些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事故,有的仅是一些皮外伤,有的甚至死亡,如果因为工作原因发生死亡,用人单位是要进行赔偿的,为此,我国相关法律对这个问题也做了相应的规定。那么,工亡抚养费一次性领取是可以的吗?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工亡抚养费一次性领取是否可以的问题。
  
  一、工亡抚养费一次性领取是可以的吗?
  
  可以一次性领取工亡亲属抚养费。
  
  二、工亡赔偿程序
  
  1、赔偿标准先不用着急打听,因为这是有明确规定的,认定为工亡后再查看也不晚:目前应先办理的,应是确定是否工亡、能否认定为工伤死亡的问题。
  
  2、“在工作时,操作机器,出现意外,当场死亡,是否属于工亡”: (1)如果该厂有营业执照、属于合法用工单位:你朋友父亲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而受伤害死亡,应当属于工伤死亡。 (2)如果该厂没有营业执照、属于非法用工:不能认定为工伤死亡,但可以按工伤死亡的标准向老板索要赔偿。
  
  3、建议: (1)如果厂方有营业执照、属于可以认定为工伤死亡的范围:催促老板在事故后30天内为你朋友父亲申报工伤死亡;如果老板不给申报,你朋友家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自行向厂子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认定为工伤死亡。 (2)拿到工亡认定书后,再索赔:如果厂方已经为你朋友父亲交了工伤险,向工伤保险机构索赔;如果没有交工伤险,向老板索要全部赔偿。 (3)如果不属于可以认定为工伤死亡的范围:可以按工亡标准向老板索要赔偿。
  
  4、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 ()可以领取的有: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其中: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工厂所在地设区市的人民政府确定。
  
  关于工亡抚养费一次性领取是可
  
  工亡赔偿法律依据
  
  依据: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三章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答案很是肯定的,但是在领取工亡抚养费之前,是需要进行工亡认定的,然后携带工亡认定书去相关的部门进行索赔,可以进行赔偿了除了抚养费用以外,还包括丧葬补助费用以及工伤补助费用。如果您对这个问题还想要了解更多,建议向律师进行咨询。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员约定的期限吗?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员约定的期限吗?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员约定的期限,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作时,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要依法履行合同内容。有时会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法律规定,合同终止了,符合条件的雇员还享有合同终止补偿金。1、享受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的条件: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时,如果雇主没有与该雇员订立无...


·办理工商登记注册资本未实缴的后果有哪些
      办理工商登记注册资本未实缴的后果有哪些?1、若规定的认缴期限内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应承担相应责任。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2、由于公司的运营都是以注册资金为基础的,如果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转,公司有可能因此倒闭。3、认缴期限已过,没有采取其他措施,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企业可能会进入信用系统异常...


·临时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临时工的权益如何保障?
      临时工不签定劳动合同不合法。要签署劳动合同的。尤其是在08年1月1日之后,新的劳动合同法开始实施。其中明文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签署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付双倍工资给劳动者。超过两个月不签署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直接与劳动者签署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也就是终身劳动合同了。临时工与正式工是有所不同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是工资也是有所不同的,但是双方都建立了劳务关系,所以还是应当签订相应的合同,这也是为了保证劳动者的...


·工伤轻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者在劳动中所受的伤就叫做工伤,劳动者受工伤用人单位是需要进行相应赔偿的。按照受伤程度不同工伤可分为轻伤和重伤,不同类型的工伤有不同的赔偿标准。那么工伤轻伤赔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相关介绍。工伤轻伤赔偿标准:(一)职工工伤治疗、医疗期间的待遇1、工伤职工到指定医院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的标准报销。2、工伤职工...


·国庆加班工资可以调休吗,应该怎样支付工资
      国庆加班工资可以调休吗,应该怎样支付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的,该时段的加班即使后期安排员工调休,用人单位也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平时工作日延长时间加班的,劳动法并未规定可以优先安排调休,据此,工作日加班的是不能以调休来代替加班费,公司在工作日安排了加班,就需要向员工支付1.5倍工资。具体而言,只调休而不给加班费是否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况来定:1、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进行加班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该加班时...


·劳动关系劳动法认定的标准包括哪些?
      现代社会,社会上对于劳动法的关注程度正在逐步的进行加强,同样的,劳动法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劳动关系的确定等事项,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劳动关系认定有一定的法律依据标准,并不是说完全的没有理由依据,但是很多人却不知道。那么,劳动关系劳动法认定的标准包括哪些?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劳动关系认定的标准 劳动关系的确定对劳动者而言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这意味着劳动者可以因此享受到劳动法的保护。与一般的法律保护不同,劳动法实行的...


·劳动合同住址应该怎么填劳动合同住址在填写时写的必
      劳动合同住址应该怎么填劳动合同住址在填写时写的必须是职员的经常居住地,必须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填写,户籍所在地一般与身份证上的地址一致。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上住址怎么填首先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一般是现住地址和身份证住址都要进行填写的。现在企业的劳动合同一般包含户籍所在地及员工现在的住址,这两个住址都是需要进...


·企业改制职工劳动关系该怎么处置?
      企业改制职工劳动关系该怎么处置?企业改制正在我国市场经济当中火热的进行着,其实企业改制也就是改变企业的所有权的问题,其实按理说企业改制的话是可能会增加就业机会的,但是企业改制的话也会涉及到一些原有职工的劳动关系的问题,下面给您简单的说一说企业改制职工劳动关系该怎么处置?改制过程中劳动关系的处理一般包括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以及对停薪留职、自谋职业、工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等其它特殊情况的处理等几方面。 一、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


·退休职工的误工费是否可以主张?
      退休职工的误工费是否可以主张? 退休人员受到伤害,是否能主张误工费损失赔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退休人员退休后又被聘用、返聘到用人单位工作或从事个体或私营企业经营的,受到伤害后应当可以就实际损失主张误工费;如果退休人员退休后没有被聘用、返聘到用人单位工作或从事个体或私营企业经营的,原则按第一种意见处理,不能主张误工费。主要理由是:1、误工费是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具体情况和特点等主观利益损失量化计算的损失,是受害人实际发生的损失,因此,也是...


·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吗?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发现之后应该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并且应该携带相应的材料到相关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吗? 一、《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


·疫情期间工资降薪通知怎么写
      写清事实即可,但需要跟劳动者约定一致之后才可以。企业适度降薪是有法可依的,法律并未对劳动合同履行中的调岗降薪做出过多限制性规定,只要求劳资双方协商一致。值得提出的是,用人单位做出调整之后,劳动者默示、实际履行的也视为协商一致。人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明确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