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租房的中介费要怎么计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如今,不少人租房其实都是通过房产中介进行的,这样可以较快的获得更多优质的租房资源,能够节省自己的时间,同时有房产中介居中承担居间责任,相对也是比较好的。但此时需要实际支付中介费,那么租房的中介费要怎么计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租房的中介费要怎么计算
  租房中介费是指房屋中介机构介绍求租者与房东取得联系后,最后得以成交,求租者和房东的某一方或双方按一定的比例所支付给中介机构的佣金。
  租房中介费收取多少依各地惯例而定,收取方式也是,有的只向租客收取,有的同时向租客与房东收取。上海的惯例是房东与租客各出月租金的35%作为租房中介费。也有房东与中介商谈后,将房租提高,以免去房东的中介费。北京、广州、深圳的租房中介费一般是租客与房东各付月租金的一半,也就是说租客需要支付半个月的租金。但如果是短租,房东可能不愿意出那一半,这时就得租客全付。青岛的租房中介费是一个月房租,由租客全付。
   二、通过中介租房要注意什么?
  现实中有些租房中介常常通过欺诈租房者来谋取不义之财,对于这些行为,租房者除了报警或起诉外,最好事先做好防范措施。
  1、要选择合法的、信誉度较高的房屋中介机构,可以在网上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询所选中介机构的登记情况和信用情况,并认真查证其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通过友租房经验的人了解公众对该中介机构的评价。
  2、不要轻信中介的信口雌黄,一定要实地考察房屋环境。
  3、要搞清楚所租房屋是与房东签订合同,直接与房东发生租赁关系;还是与中介签定房屋租赁合同,不与房东直接发生关系。
  4、签约时要查看房产证复印件及房产证上有名字的人的身份证复印,或委托书。最重要的一点,必须注意中介公司是否与原房东签署了“房屋租赁代理合同”,合同中是否有原房东允许中介代办房屋租赁手续、并代收房租的条款。因为有可能中介只是把房屋承租下来,并没有告知原房东自己要溢价转租。原房东一旦发现房屋在自己事先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转租,势必会要求收回房屋。这样消费者和中介签署的租房合同将变为无效,消费者最后只能先搬家再去追究中介的责任。
  5、如果双方有约定定金的,注意不要书写错误为“订金”,两者的法律意义是完全不同的,定金是有特定的法律含义的,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的,不能要回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则须双倍退还定金。
  总结来说,租房中介属于当事人合同的一种,至于怎么计算租房中介费,应当由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所以您可以直接询问相关的中介。为了避免通过中介租房时自己的利益被侵害,您一定要注意相关事项,并且在不法行为发生后,及时报警和起诉。需要注意的是,租房并不是只能通过房产中介进行。
  
  
  


·房屋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有的时候去旅行也需
      房屋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有的时候去旅行也需要租房屋,在租房屋或者购买房屋的时候都需要一份订房协议,协议的内容在我国是有着规定的,那么订房协议范本的内容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范本 甲方:    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旅游网订房中心) 乙方: 根据国家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信息服务的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通过网络(    和   旅...


·北京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北京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风险提示:确定出租人对房屋具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 实践中,有的出租人对房屋并不具备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导致租客入住以后被真正的房主“驱逐”,而这时所谓的出租人往往已不见踪影。所以: 1、若出租人是房东...


·在重庆买房子首付怎么算?
      在重庆买房子首付怎么算? 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新房并且面积不超过90平米的缴纳首付可以最低为20%;在二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房产的最低首付为60%;三套房的情况,需要贷款的银行根据房价的情况可以不予与贷款;其他的情况最低首付为30%。根据规定,一般的首付是百分之三十,也是就是说如果您是贷款买房的,百分之三十的首付是不能够贷款的,必须邀您自己用现金承担,其余的百分之七十,才能够用贷款支付,如果您手上有多余的闲钱,也可以首付多一点,以确保后...


·二手房贷款有什么限制吗?
      二手房贷款有什么限制吗 一般来说,有这几方面限制: (一)已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或立即可以取得房地产权证并入住的商品房; (二)房龄:不超过20年的普通住房和不超过15年的其他房产; (三)贷款成数:普通住房最高8成,而其他房产最高6成; (四)贷款期限:普通住房的房产已使用年限与贷款年限之和最长不超过30 年,其他房产的已使用年限与贷款年限之和最长不超过20年(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五)贷款期限与借款人实际...


·退房申请方法是什么?
      退房申请方法是什么? 退房申请方法是什么? ?(一)写一个《退房申请》,在写《退房申请》时一定要注意自己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要承担违约责任,一定要明确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二)如果退房申请获得批准,和开发商签订《解除协议》,在《解除协议》中: 1、明确什么时候去房屋管理部门办理退房手续, 2、明确什么时候退购房款, 3、明确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在拿到退房款之前一定要保存好收据、合同等相关原件,以便发...


·房产证加老婆名字需要怎么办理
      房产证加老婆名字需要怎么办理?1、准备证件:在去房管局添加名字之前,有几样证件是必须准备的,其中包括: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然后还有重要的一点,必须是夫妻二人本人到场,不能委托他人办理。2、缴纳费用:接着就要在房管局大厅等待,办理时是要收取费用的,不过因为各地的政策不同,收取的费用也有差别。不过大部分地区收的工本费是80元,贴花费5元和制图费25元,而且要备好现金。3、领新房产证:上面的内容办理好以后,加名的基本程序就完成...


·房屋抵押贷款的还款方式有几种
      房屋抵押贷款的还款方式有几种 一、房屋抵押贷款的还款方式有几种 1、一次还本付息法 现各银行规定,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那么还款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即初期的贷款本金加上整个贷款期内的利息综合。计算公式如下: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额=贷款本金×[1 年利率(%)] (贷款期为一年)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额=贷款本金×[1 月利率(‰)×贷款期(月)](贷款期不到一年) 其中:月利率=年利率÷12 如以住房公积金贷款1万元...


·房屋转租协议应该怎么写
      进行房屋转租也是房屋租赁中很常见的一种行为,而一般转租的一方都是房屋的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限内,将剩余房屋的租赁使用权转移给另外的人。此时也是需要实际签订转租协议的。那您知道房屋转租协议应该怎么写?我们提供相关范本一份,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 房屋转租协议范文 转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转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北京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


·谁拆了我的房子?
      谁拆了我的房子?  有时候想起来,拆迁在中国其实是一件挺奇葩的事情,比如,你的房子哗啦啦被推土机夷为平地,你把一群人告上法庭,但是,谁也不承认自己拆了你的房子。国土局、街道办、拆迁办、村委会、开发商、城管、警察、拆迁公司、某某项目指挥部这一长串让人头疼的名字,似乎谁都可以把你的房子推倒,但谁都可以不负责任。  今天,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就结合办案实际,为您捋一捋,究竟谁有权征收我们的土地和拆除我们的房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房屋分割协议和遗嘱哪个有效?
      房屋分割协议和遗嘱哪个有效? 一、房屋分割协议和遗嘱哪个有效? 1、房屋分割协议和遗嘱两者都是有效的,如果说内容方面存在着冲突的话,应当是以时间在后的为准。财产分割协议,是产权人在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如果在生前相关财产已经分配,并且已经过户到相关权利人名下的,则不再属于产权人的财产,在遗嘱中没有分配的权利 2、如果在产权人生前财产未进行分配的,去世后以其所立遗嘱对其个人财产进行分配 3、立有多份遗嘱的,以日期在后的遗嘱为准,有...


·农民房拆迁补偿标准
      农民房屋搬迁补偿标准没有统一的规定,每个地方的标准不一。但补偿的项目大致是相同的,主要包括:宅基地补偿,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这个包含了所有的房屋、构筑物、相关设施、树木蔬果等等,具体要参考当地制定的补偿标准实施方案,这个可以向土地征收部门咨询了解。《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