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重庆潼南征地补偿价格的补充通知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关于重庆潼南征地补偿价格的补充通知国家对农村征地进行村落的拆迁重整,这会是一项大的工程,而这其中关于补偿的问题是不可忽略的,这是关乎村民的权益生活保障等的问题。而为了避免村民对于政府产生异议而发生纷争,出台政策表明补偿问题是非常有必要的。而现在就来介绍关于重庆潼南征地补偿价格的补充通知。
  潼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补充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切实保障和维护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潼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潼南府发〔2013〕39号),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将进一步调整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补充通知如下:一、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建安造价为900元/平方米,综合造价为1800元/平方米,多层普通商品房市场均价为2400元/平方米;各镇城镇规划区的建安造价为800元/平方米,综合造价为1500元/平方米,多层普通商品房市场均价为1800元/平方米。二、为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征地拆迁住房货币安置对象提供限价商品房,其位置以政府指定配建的楼盘为准,被拆迁户可自愿选择购买。被拆迁户应以户为单位申请购买限价商品房,申请面积与住房安置面积一致。限价商品房价格为2200元/平方米,因户型设计原因,每户超出10平方米以内的,按2200元/平方米购买,超出10平方米以上的超出部分按3800元/平方米购买(以户为单位每户最多不超过15平方米)。对申请购买限价商品房的对象实行租房补助,标准按300元/月/人标准执行,补助期限从申请购买限价商品房之月起至房屋交付之月止。被拆迁户购买限价商品房,契税和水、电、气、光纤电视入户费由县政府承担,大修基金由购房人承担。三、在规定时限内搬迁的拆迁户,其搬家补助费按户一次性计发,3人以下(含3人)每户1000元,3人以上每增加一人增加200元,但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四、房屋拆迁过渡费标准为300元/月/人。五、设立房屋拆迁奖励。在规定时间内拆除并搬迁的拆迁户,按该户房屋拆迁补偿费总额的30%给予奖励。六、实行房屋拆迁残值回购。为确保房屋拆迁安全,对被拆迁的房屋实行残值回购,标准为砖混结构房屋15元/平方米,砖木结构房屋10元/平方米,其它结构房屋5元/平方米。由镇(街)统一组织拆除。七、征收集体土地房屋室内构筑物补偿标准按附件1执行。八、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坟墓除外)综合定额补偿范围内的参考标准按附件2、附件3、附件4执行。九、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潼南府〔2011〕135号、潼南府发〔2013〕24号文件同时废止。综上所述,相信您对于重庆潼南征地补偿价格的补充通知有了详细的了解。制定详细的征地补偿标准也是为了以后避免纷争,若是村民对于征地补偿通知有不同的意见也是可以向上级领导反映的,维护自身的权益这是每个人的权利,按照政策制度也是体现了对于每一个人的公平性。
  
  
  


·最新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  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就将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土地:龙南镇新生社区、金都社区、龙洲社区、金龙社区、龙腾社区、新杨村、大罗村、龙陂村、金虎村、新都村、石人村、红岩村、井岗村、红杨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水田):39270...


·县城土地使用证独用面积是什么?
       人们在县城买房,拿到房子后要办一张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这两个证都关系到房屋的产权归属。在土地使用证里面,一般会写清房屋落实面积、土地类型、土地使用年限等。有的土地证上面还写上独用和公摊面积。那么,县城土地使用证独用面积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一起了解下。 一、县城土地使用证独用面积是什么? 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


·广州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有什么规定
      广州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有什么规定很多时候政府修建公路,桥梁等公共基础设施的规划中需要用到居民的土地,这个时候他们就会想居民征收土地并且对被征收土地的老百姓加以补偿并且妥善安置。这样就使得各地公共基础设施顺利修建的同时老百姓也能衣食无忧,那么我们就一起来解读一下广州最新征地补偿标准。 一、广州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有什么规定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


·公司之间无偿使用办公场地合同要注意什么
      公司之间无偿使用办公场地合同要注意什么 一、公司之间无偿使用办公场地合同要注意什么 1、标的的合法性,用途,承诺提供的必要的条件全部明确在合同中。 2、租赁时间、标的物描述要准确。 3、违约责任要清楚。 4、解决争议的办法要明确。 5、总之你担心的条件,对方承诺的条件一定要写明 二、公司的住所系租借的,除提交上述之一的产权证明外,还应提交下列之一的使用证明: 1、属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出租方应是房屋所有者,承租方应...


·农村合作社土地使用协议包含哪些内容?
      农村合作社土地使用协议包含哪些内容? 一、农村合作社土地使用协议包含哪些内容? 农村合作社土地使用协议 发包方(简称甲方、法人代表): 承包方(简称乙方、个体农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以自有土地折价入股与甲方共同建设洋芋优良品种种植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


·湖北省丹江口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
      湖北省丹江口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众所周知,中国是地大物博,幅员辽阔,农业占地面积还是比较大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农业用地经常面临被征收的局面,政府对征地的补偿相当重视,已经有一套专门的征地补偿标准。当然每个地方根据自身的特殊情况会相应地调整标准内容,最近湖北省人民政府对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青苗补偿标准、征地补偿安置倍数等做出了批复,今天就来了解一下湖北省丹江口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 一、湖北省丹江口市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区...


·甘肃省征地补偿计算有哪些标准?
      甘肃省征地补偿计算有哪些标准?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政府拆迁或者征地的情况,所以我们需要了解征地补偿的具体意义及征地补偿的标准,在遇到政府拆迁时也不会慌张,可以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应得利益,不被拆迁方所坑害。征地补偿是政府根据法律规定向民众所需支付的拆迁费和安置费,各个省份由于经济发展和土地面积等因素拆迁补偿标准也不同,下文会详细说明甘肃省征地补偿计算的具体标准。一、征地补偿标准的定义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


·广元市征地补偿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广元市征地补偿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现在很多内陆地区也同样开始了经济大开发,而广元市也同样跟随着社会的步伐,在进行经济开发的时候,难免会遇到征地、拆迁的问题,这时候会有不少的朋友问,如果征地的话,那么征地的补偿是什么样子的,下面给您简单介绍一下广元市征地补偿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广元市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住房拆迁安置办法》(广府发〔2009〕10号)实施以来,对推进征地拆迁工作、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保护各类项目依法用地起到了...


·父亲和儿子的土地为什么确权到一起和分户有关系吗?
      父亲和儿子的土地为什么确权到一起和分户有关系吗? 因为儿子的土地能否分开确权拿到确权证,还得要看父亲和儿子是否已经分户。下面我们针对不同的情况来作出分析并给予相应的建议,希望能给到该网友参考。 1.父亲并未和儿子分户 如果父亲和儿子没有办理分户手续,也就意味着你们还是“一户”,按照农村土地承包到户和土地确权到户的原则,你们的土地只要确权到户就可以了,也许你的父亲是户主,但是作为儿子,你可需要被登记在“确权证”中的共有人一栏,这样你...


·最新云南省文山州富宁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文山州富宁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文山州富宁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云南省楚文山州富宁县土地共有二类:  一类区片范围:新华镇县城所在地(富宁县城市总体规划区内),平均补偿标准:6087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新华镇县城所在地(富宁县城市总体规划区外)、归朝镇、里达镇、板仑乡、洞波乡、者...


·土地使用到期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到期后怎么办?我国的土地使用权根据土地使用价值的不同有不同的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一般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经常有买房人纠结土地使用到期后怎么办?这个问题困扰着很多使用权即将到期的房屋所有权人,究竟要怎样解决这个问题,下文中我们为您提供答案。 一、土地使用权的概念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