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发生交通事故没有过错是否也要赔偿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由交警先对事故责任做出划分,然后当事人根据划分的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比例。但有时候可能一方当事人属于无责任,此时至少可以说明是没有过错的。那发生交通事故没有过错是否也要赔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发生交通事故没有过错是否也要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分为两种情况处理: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按过错的大小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一方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可以减轻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按过错的大小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一方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可以减轻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误工时间怎么算?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因为造残疾了,丧失劳动能力了,这个时候要赔偿残疾赔偿金,在确定残疾赔偿金和交通事故误工费损失之间从那个界限开始算,那就是从定残这一天算起,定残前赔偿交通事故误工费,定残后赔偿残疾赔偿金。交通事故误工费的时间计算问题。对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计算时间应区分不同情况,主要分三类:一是未构成伤残或死亡的;二是构成伤残的;三是死亡的。1、未构成伤残或死亡的时间,应为受害人自接受医疗机构治疗(出具医疗机构的证明)到康复所需时间而定(康复时间应以法医指定的康复时间为准)。2、构成伤残的,应为计算至定残的前一日,但因当事人治疗终结后,合理康复期满,仍怠于定残的,其定残时间应按实际误工时间计算,也即到康复之日为止。3、构成死亡的,应为接受治疗至死亡之日的期间。交通事故在发生之后,我们需要了解清楚事故是发生在哪些主体之间的。若是发生在机动车之间的话,那么一方对事故没有过错的,此时是无责任,那么就不用承担赔偿责任。但要是发生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话,即使机动车一方无过错,但此时也要承担10%的赔偿责任。
  
  
  


·一、交通事故家属可以要求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家属可以要求误工费吗?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交通事故责任协议书格式
      历年数据显示,我国交通事故发生逐年递增,在所有交通事故中,道路运输占75%左右,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事故责任协议书的书写尤为重要,了解协议书的书写格式,正确书写,对有关事故的记录十分有利,为您提供了两篇交通事故责任协议书的格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协议书(一)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 年 月 日因乙方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将甲方致伤一事,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调解意见: 一、因乙方驾车致甲方脚部之损伤,甲方经...


·交通强制险缴费流程
      交通强制险缴费流程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知道机动车车主必须要缴纳交通强制险,这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必须强制缴纳的一种险种,目的在于减少车辆在道路上行驶的风险。那么交通强制险缴费流程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作出解答。一、交通强制险缴费流程(一)车主携带有关证件到具备经营强制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注意:需携带的证件、新车购车发票和车辆合格证,如果是旧车,请带该车有效行驶证。自然人投保的需提供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单位投保的需提供组织机构...


·如何异地处理交通违章?
      当我们出去玩的时候,如果不熟悉当地的道路,或者疏忽大意,可能会违反交通规则;或者在外地打工,在打工期间不小心违反了交通规章,就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不同地区的行政处罚的标准可能不同,如果我们在外地违章,应如何异地处理交通违章?1——本人前往当地交管部门在异地开车违章,如果被交警当场开处罚决定书,就需要带着身份证、驾驶证以及车辆行驶证和处罚单,前往当地交通支队或者大队处理违章。这种现场被交警抓住违章开了处罚单的情况,必须在违章所在地处理违章...


·买房子需要哪些程序 房屋交易流程:
      买房子需要哪些程序 房屋交易流程: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超过总价款的20%),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存量房买卖合同。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


·交通肇事逃逸判死刑的可能性大吗
      交通肇事逃逸判死刑的可能性大吗 一、交通肇事逃逸判死刑的可能性大吗? 交通肇事逃逸是不会判死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


·一、醉驾处罚完后能开车么?
      一、醉驾处罚完后能开车么?醉驾处罚完后能开车,因为此时处罚已经结束了。酒驾被处罚暂扣驾驶证期间不能开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二、酒后驾车一般如何处理根据案情的不同分别适用简易程序、一般程序或者听证程序。对个人处以200元以...


·发明专利年费要交多少钱
      发明专利年费要交多少钱发明专利年费缴纳标准:1-3年900元/年,4-6年1200元/年,7-9年2000元/年,10-12年4000元/年,13-15年6000元/年,16-20年8000元/年。正因为发明专利审查严格,截至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发明专利授权率在40%-50%,也就是说,发明专利的总体授权率还不到一半。因此申报发明专利的风险是比较大的,一定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二、申请流程应该怎样办理依据专利法...


·交通工程质量管理法规是什么?
      交通工程质量管理法规是什么?现如今时代发展迅速,交通与人们的关系可谓是密不可分。相信不少人都担心过交通安全问题,而且不单单是交通工具产生的问题。近年来也有过很多交通工程事故出现,那么对于这一方面法律有哪些规定?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讲解一下交通工程质量管理法规。 交通工程质量管理法规 一、前言 施工管理在整个工程建设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蓝工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工程质量。不同的地理环境对工程施工技术的要求也不尽相同,比如分析农村交通工程...


·摩托车闯红灯电子眼能拍到吗
      摩托车闯红灯,电子眼会拍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为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罚款200元。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行列,违章和私家车一样,会被扣6分,并处以200元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2、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3、红灯亮时,禁止车辆...


·申请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有:
      申请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有:一、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申请(写明事故经过和所受伤害情况,包括时间、地点、现场证人及用人单位对伤害事故是如何处理的,是否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事故结案情况)。二、二人以上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事发第一现场证人的所见所闻);三、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工作证、押金条等)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