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0%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者无证据劳动关系如何证明?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劳动关系的确定对劳动者而言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这意味着劳动者可以因此享受到劳动法的保护。但劳动者在因种种事由而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在解决劳动争议维权的过程中,劳动者首先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但是,劳动者无证据劳动关系如何证明?下面我们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
  
  一、哪些证据能证明劳动关系?
  在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本人手上没有劳动合同文本的情况下,要学会搜集和保留维权证据。劳动关系方面证据证明的内容包括如何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何时起双方建立用工关系两方面。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有很多表现形式,并不固定。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颁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按证明效力依次排列如下:(一)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二)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如无法搜集到上述证据原件,可采取复印或拍照方式搜集;(三)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如用人单位已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打印自己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四)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上岗证、胸卡、门禁卡、出入证、暂住证、健康证、资质证等能够证明劳动者职务职位的证件(最好上面有单位盖章);(五)劳动者入职时填写的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可采取复印或拍照方式保留;(六)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七)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二、没有证据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根据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根据该通知第三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可以看出,即使劳动者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如有的劳动者在上班几天内发生工伤,无法出具工资证明、证人证言等证据的情况下,劳动者只要能够证明双方之间的关系符合该通知第一条的规定条件,同样可以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上文中有详细的介绍。实践中,当您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劳动争议时,如果您提供的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不足,您将会败诉,也就意味着您的合法权益将得不到实现。如果您对于相关证据的收集存在疑问,不妨咨询一下劳动争议方面的专家律师,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租售同权首先在广州市开始实行,此政策给广大市民特别是外来务工
      租售同权首先在广州市开始实行,此政策给广大市民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和有子女的外来者提供了不少便利。他们无需购房即可让子女于居住地区就近入学,在大部分人还为子女教育问题奔波的时代,租售同权会带动人口迁移。另外公积金也可提取更多数额,租房市场也能蓬勃发展。深圳租售同权6年以内会实行吗?以下是相关分析:一、深圳租售同权6年内会实行吗?深圳租售同权的实行时间需要根据官方发布的通知来确定,具体可以关注深圳市政府官方网站。目前深圳市规土委发布了“深圳...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步骤有哪些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步骤有哪些? 工程质量纠纷是工程建设过程之中最为常发的纠纷类型。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对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主体都有严重的影响,不仅会给商业声誉带来不利影响,还会造成巨额的财产损失。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工程质量问题处理步骤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处理房屋工程质量问题的方法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


·劳动合同法裁员的情况有哪些
      当公司经营不善或者是公司规模缩小时就需要对在职的员工进行裁减,以适应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当然,对于员工来说,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在此期间被裁减也是会得到相应的补偿的。那么劳动合同法裁员的情况有哪些?要如何给予补偿?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劳动合同法裁员的情况有哪些? 法律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


·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
      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虽然都是建立了用工关系的,但是我们却发现,有些时候双方签订的是劳动合同,但有些情况下签订的却是劳务合同。那究竟这个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有什么区别呢?是否劳动合同就是劳务合同呢?对此,本站我们总结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1)两者法律性质...


·劳动合同到期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劳动合同未能及时续签常见的几个问题 (一)劳动合同到期,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企业如果不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企业如果不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公司不签定劳动合同应该向公司反映情况,争取早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不签也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维护自身的权益。二、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中止是指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由于某些因素导致劳动关系主体双方主要权利义务在一定时期内暂时停止行使和履行,待中止期限届满后,又恢复到以前的正常状态。对于劳动合同中止的概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理解。三、特点通过分析劳动合同中止的概念,可以看出劳动合同中止具有以下特点: (1)此前...


·劳动合同的八个特征
      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劳动合同的八条必备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卫生的设施、设备及防护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以及为劳动者提供的保证生产(工作)任务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条件和生产(工作)环境;4、劳动报酬。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内容。5、社会保险。6、劳动纪律。包括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内容及其执行程序。7、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个体工商户执照年检怎么操作?
      个体工商户执照年检怎么操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工商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当依法报送企业年报,在信用系统中如实填写企业的年报信息。企业年报报送是工商部门检验企业的一个方式之一,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报送年报。那么,个体工商户执照年检怎么操作?详情参考下文。一、个体工商户执照年检怎么操作?现在已经没有年检这说法,统称网上年报 具体年报步骤为:1、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2、查到所在省市点击进入3、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 】4、选择...


·因员工工作失误损失几十万公司可以辞退吗
      因员工工作失误损失几十万公司可以辞退吗?因员工工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几十万的公司可以辞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有:1、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2、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4、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劳动者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


·没签合同辞职不发工资应该怎么办?
      根据现在的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进入用人单位工作之前肯定是需要和用人单位签订一个劳动合同,用来保障双方的一些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但是确实存在着不签劳动合同的公司。因此,有人想知道没签合同辞职不发工资应该怎么办?下面为您介绍。 一、没签合同辞职不给工资怎么办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应当及时足额发放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时老板拒绝支付工资的,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1、与老板协商解决;2、到当地...


·学校端午节不放假工资怎么算?
      我国的法定假日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多的,节假日对工作者来说是休息的日子,劳动者也享有基本的休息的权利,但是有些工作单位由于自身的工作性质并不能在法定假日放假,比如学校,这样是否要给与经济补偿,下面我们主要围绕学校端午节不放假工资怎么算进行解答。《劳动法》规定在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的应当支付300%的工资报酬。《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