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微信作为当下最流行的聊天工具之一,在加强各地人们之间联系方面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微信作为当下最流行的聊天工具之一,在加强各地人们之间联系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近几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将目标指向了微信用户,开始利用微信实施诈骗。现实中曾在微信中受骗的用户不计其数,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因为贪图一时的利益,微信诈骗是一种新形式的诈骗模式,很多人不知道如何去面对,对于微信被骗可以报警吗存有不少疑惑。
  
   一、微信被骗可以报警
  报警电话:110遇到网络诈骗请直接拨110报警,同时注意保存聊天记录、语音记录、通话记录等证据资料。
   二、微信诈骗方式
  1、山寨微信红包诈骗
  微信红包诈骗是最常见的微信诈骗方式之一,同时也是受骗用户最多的。邀请好友分享就可以得到大红包?(“恭喜你,邀请好友一起抢,你的红包金额可变大,活动时间内达到100元,即可提现。)”类似的红包千万不要抢啊 小伙伴们。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接收陌生人发来的微信红包一定要慎重,如果不小心中了圈套,应当立即关闭手机网络,第一时间通过其他终端对相关密码进行修改,并尽快对手机进行杀毒操作或重装系统。
  2、“点赞”、 “拉票”诈骗
  这种诈骗方法最多。一种诈骗由头是“集满多少个赞就可获礼品或优惠”,等集满“赞”去兑换时,发现拿到手的奖励“缩水”了。另一种是拉票的,有许许多多的评比、排行。类似的方式以儿童为最!很多父母很容易上当,甚至为了拉票还要牵连亲朋好友,谁知道最后所有的信息都已经掌握在人家的手里了!!
  3、二维码诈骗
  诈骗者以商品为诱饵,称给消费者返利或者便宜,发送的二维码实则木马病毒。一旦安装,木马就会盗取应用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当然二维码诈骗多种多样,您一定不要轻易扫码二维码!
  4、美女照片诈骗
  美女诱惑其实是一个诈骗无底洞,男同胞们一定要小心。“有不少网友收到了来自微信好友发来的奇怪链接,该链接以‘看美女照片’、‘相册内有你的照片’ 等词汇引诱用户点击,黑客通过伪造的空间盗取用户的QQ账号及密码。
  海外代购诈骗
  5、代购诈骗由来已久,但是仍然有朋友会上当。通过“朋友圈”进行营销,诈骗者声称价格非常优惠,网友付款后,骗子以“商品被海关扣下,要加缴关税”等类似理由,让网友加付“关税”,等网友付钱后,往往骗子消失,货也没了。
  6、中奖诈骗
  不法分子假冒“腾讯公司”名义,或假装其他官方账号,散布虚假中奖信息实施诈骗。想要领奖需要先填写个人详细资料及支付相关费用。
  7、交友诈骗、招嫖信息诈骗
  微信的“定位”、“摇一摇”等功能为不法分子提供途径。骗子可以装成“高富帅”或“白富美”,与人搭讪,骗取信任,进而以借钱、商业资金紧张、手术等为由骗取钱财。骗子把微信演变成诈骗平台,以提供“招嫖”、“特殊服务”为幌子,利用美女照片作为微信头像,对一些空虚寂寞之人趁机下手。
  8、假公众账号诈骗诈
  骗者喜好在微信平台上编造类似于“交通违章查询”这样的公众账号名称,让您误以为这是官方的微信发布账号,然后再进行诈骗。对于各类公众账号要提高警惕,可与该账号官方联系求证,不要随意进行交易。
  9、冒充好友诈骗
  (方式还包括QQ 短信等)这个是防范心最小的,您要注意。诈骗分子伪装成好友,包括昵称 和头像,然后发送诈骗信息。类似的案例有:发送“同学聚会照”等连接,受害人点击后手机自动下载了木马,而骗子则轻易盗取受害人手机里的信息,包括手机绑定的银行卡信息。
  10、借钱诈骗
  诈骗者喜好在微信平台上找一些朋友借钱,说是过两天还你,还要你发红包给他,这样他就把你发给他的红包截屏,说是有客户跟他下单买他的东西了。再次忽悠别热购买他的商品。
  诈骗罪是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的罪名,是一种违法行为,不管是在现实中实施诈骗还是在微信中实施诈骗都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如果现实是我们在微信中不幸不骗了,首先第一件事就是报警,你可以选择在派出所也可以在网络举报中心报警。其次要准备好证据,可以是聊天记录也可以是转账记录,这一点非常重要。对于微信被骗可以报警吗采取的主要措施是预防,您要时刻提高警惕。
  
  
  


·用人单位聘用劳动者后,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而单位则应该
      用人单位聘用劳动者后,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而单位则应该向劳动者按照一定的标准来支付工资。具体来说,单位要怎样支付员工工资呢?如果因为工资支付的问题,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工资纠纷怎么举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详情吧。 一、单位要怎样支付员工工资 《劳动法》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对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 1、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即人民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2、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


·2018年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2018年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了解新标准是很有必要的,这有利于自己在发生意外时冷静思考保持主动权。基于这一点,本站我们认真地为您整理出了最新的工商标准,从一级到十级都有描述。工伤里一级伤最重,而十级则反之。 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


·建设方工程欠款怎么追讨?
      建设方工程欠款怎么追讨?工程建设过程中会涉及到大量的人员、资金。建设方和施工方会在工程承包合同中写清工程款金额及支付方式。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是工程完成某个环节,建设方支付一笔工程款,这样施工方好可以继续下面的工程。而近年来,关于工程款纠纷事件层出不穷。那么建设方工程欠款怎么追讨?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说法。一、建设方工程欠款怎么追讨?1、与欠款人进行协商在工程欠款中,欠款人一般都处于比较强势的地位,无论是发包人欠款,还是转包人、违法分包...


·未成年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未成年工与童工都是属于未成年人的,而在具体进行界定的时候,就需要再对年龄进行认定。毕竟在我国,允许单位招用未成年工,但却禁止单位使用童工。因此区分未成年工与童工的年龄就显得尤为重要,那具体来说未成年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未成年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我国《劳动法》规定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属于未成年工。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


·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怎么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
      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怎么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赔偿?
      参与社会工作是每一个人都必须要做的事,但不是每个工作者都对劳动法有所了解,有些情况可能会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那么出来工作,一旦用人单位确认了要你,就会签订劳动局劳动合同。一般至少一年,多的可能五年,当劳动合同到期了,万一用人单位不续签,那怎么赔偿呢?下面我们来给你解答 一、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赔偿 根据现在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话只有用人单位给予补偿的可能,劳动者不需要补偿经济损失。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终...


·工伤认定什么时候做 要怎么申报工伤认定
      做工伤认定,可以说是对相关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比较重要的一步了。如果认定不属于工伤范围的话,那之后对事故的处理自然也就不能按照工伤事故来进行处理。那通常当事人申请工伤认定什么时候做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工伤认定什么时候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生活中,建设工程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劳务纠纷案件并不少见,但是建
      生活中,建设工程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劳务纠纷案件并不少见,但是建设工程纠纷涉及的内容广泛、法律法规比较多,一些案件的处理非常不顺利。为了让您更好地了解这方面的相关内容,下面由我们为您详细解析建设工程劳务纠纷处理常见问题。解析建设工程劳务纠纷处理常见问题: 一、订立合同时,当事人需要考虑的因素 在订立建设工程合同的时候,律师的作用和地位是非常重要的。首先包括项目应该分解成几个独立的合同及每个合同的工程范围,采用何种方式,合同的种类、形式和条件...


·没有签劳动合同离职应该注意什么
      没有签劳动合同离职应该注意什么 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


·工程质量保修金纠纷
      工程质量保修金纠纷随着现在社会的发展,建筑行业发展越来越壮大,在工程施工期间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是需要一个工程质量保修金的,由于一些原因合同双方可能会出现工程质量保修金纠纷,那么因工程质量保修金纠纷有哪些?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工程质量保修金的性质。 1、建设工程保修金是一定期限承担保修责任的担保,不是工程款。建设工程保修金是当事人约定承包方在一定期间内承担保修责任而提供金钱的担保,性质上属于一种特殊的金钱质押,不是工程款。质...


·劳动者,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什么时候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是紧密相连的,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活动,而用人单位则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相应的劳动报酬。那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什么时候呢?对于这个问题很多劳动去啊都不太了解,本文我们就这一问题给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建立劳动关系什么时候 1、用工之日起确立劳动关系。2、《劳动合同法》(1)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2)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