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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类司法鉴定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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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医类司法鉴定是指运用法医类的理论和技术,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和评定。众所周知,司法鉴定这项技术在各种诉讼案件和的审理的过程中起着重大的作用,法医类司法鉴定是其中一种手段,那么,法医类司法鉴定包括哪些?下面整理一篇文章来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希望能对您提供有力的帮助。法医类司法鉴定包括哪些?1、法医病理学司法鉴定:通过尸体解剖及相关病理组织学等检查,对死亡原因、时间、方式、致伤物、损伤时间、损伤与疾病和中毒的关系、医疗纠纷有关的死因及其他死亡相关的事实等方面进行法医学鉴定。2、法医物证司法鉴定:通过对人体组织、体液(斑)、分泌物(斑)、排泄物等生物性检材的遗传学与生物化学检验,判定检材的种类和遗传标记型别等,从而进行个人识别和亲权关系的法医学鉴定。3、临床法医学司法鉴定:通过对人体生理、病理状态的检查及相关材料的审查,对人体伤害、交通伤害、人身保险等有关活体的损伤程度、伤害程度等问题进行法医学鉴定。二、法医类司法鉴定条例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应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告知双方当事人被委托的鉴定机构。按照《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被委托的鉴定机构成员提出四避申请。伤者不在本地治疗,可要求办案单位变更委托鉴定机构,但不得自行要求到某个鉴定机构鉴定。办案单位必须向双方当事人公开鉴定的内容及结论。首次鉴定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如对鉴定结论表示异议,有权提出申请,由办案单位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复核或重新鉴定。办案单位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在十日内开具委托书,不得拒绝。被委托的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机构对办案单位的委托应予受理,不得无故拒绝,对没有委托书的当事人,鉴定机构有权拒绝。法医伤情鉴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检验鉴定所根据资料要详实可靠,要调阅原始病历,客观公正地做出是鉴定结论。法医鉴定机构做出鉴定后,应向办案单位公开鉴定书的结论、检查结果、采纳的医院病历记录、依据的法律法规。当事人如对鉴定的结论、检查结果、采纳的医院病历记录、依据的法律、法规有疑义,法医鉴定人应当做出解释。法医鉴定人在接案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将《法医鉴定书》(除因功能性损伤需要有观察伤情变化期限的)向办案单位送出;疑难案件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法医鉴定书》向办案单位送出;如伤情复杂不易下结论,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鉴定机构移送。被鉴定人在接受检验时必须与鉴定人密切配合,必须向鉴定人提供真实的全部治疗病历、检查报告单、各种摄片,不得造假,违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法医鉴定收费应严格按当地物委有关规定项目进行,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主要有三个范围,分别是病理学、临床学以及法医物证司法鉴定。另外叙述的法医类司法鉴定条例的具体内容也是很重要的,因为司法鉴定要公平公正,鉴定技术的日益的成熟与提高,会给案件的审理增添极大的便利。也可以保证人们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另外不同的类型司法鉴定的收费的情况是不同的,不能盲目的计算


·医疗事故赔偿年限是否有规定
      医疗事故赔偿年限是否有规定医院对患者的治疗,其实对专业上的要求是非常强的。所以医生本身的职业就非常的特殊,对相关的专业知识我国普通公民不可能像其他的生活当中比较常见的知识一样能足够的了解。但是现在我国公民最起码的维权意识还是比较强的,发生医疗事故以后,肯定会要求医院进行赔偿。那么,医疗事故赔偿年限是否有规定?一、医疗事故赔偿年限是否有规定?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过错程序是怎样?
      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发展,同时现在越来越多黑心的老板为了赚钱,生产三无产品,大气污染严重,导致现在越来越多人有各种各样的病,医院的人堪比菜市场。医患关系也是近年来比较突出的一大问题,那么发生医疗事故,要启动司法鉴定程序应该是怎么样呢?我们今天就“医疗纠纷司法鉴定过错程序”进行相关介绍。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程序 发生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时,当患方选择以医疗侵权为案由立案时,医方的诊疗行为是否有过错,医患双方往往各执一词,争议激烈。医方的诊疗...


·工伤职工的医疗待遇有哪些?
      工伤职工的医疗待遇有哪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医疗待遇主要包括:(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


·怎么收集医生故意伤害罪的证据?
      怎么收集医生故意伤害罪的证据? 一、怎么收集医生故意伤害罪的证据? 1、故意伤害案中的被害人陈述,要反映出犯罪嫌疑人故意伤害犯意方面的言行,达到直接证实案情的目的。 2、现场目击人的证言,要反映出犯罪嫌疑人故意伤害犯意方面的言行,要达到直接证实案情的目的。犯罪嫌疑人作案前后接触的证人的证言,听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说过案情的知情人的证言,要达到间接证实犯罪嫌疑人故意伤害犯意的目的。 3、书证包括书信、字条、电话记录及犯罪嫌疑人购买作...


·骗取医疗保险诈骗罪的行为表现有哪些?
      骗取医疗保险诈骗罪的行为表现有哪些?在我们的生活中,相信您都有过保险的经历,其中最普遍的就包括医疗保险。对于医疗保险,如果我们疏于防范,就有可能发生诈骗的情况。对此,为了避免诈骗的情况发生,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相关知识。下面,我们为您带来,骗取医疗保险诈骗罪的行为表现有哪些?一、骗取医疗保险诈骗罪的行为表现有哪些?(一)划清保险诈骗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 关键在于骗取保险金的数额是否达到了较大,未达较大数额,可按一般的违反保险法的行为处理,...


·医疗过错二次手术费有谁承担?
      医疗过错二次手术费有谁承担? 一、医疗过错二次手术费 医疗事故中需要二次手术,这时的手术费有谁承担我们需要分情况来看,一是二次手术是由于医院的过错造成的,这时我们有权请求医院承担二次手术的手术费;二是医院在医疗事故中并没有过错,二次手术有当事人自己造成的,那么医院不承担手术费。如果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也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非法行医、医用产品侵权、故意行为等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则不构成医疗事故;或者虽然有过失但尚未造成患者明显的人身损害后果的也不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


·三级医疗事故是指是什么?
       三级医疗事故是指是什么? 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较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不完全失语并伴有失用、失写、失读、失认之一者,同时有神经系统客观检查阳性所见; 2.不能修补的脑脊液瘘; 3.尿崩,有严重离子紊乱,需要长期依赖药物治疗; 4.面部轻度毁容; 5.面颊部洞穿性缺损大于20cm2; 6.单侧眼球摘除或客观检查无光感,另眼球结构损...


·海口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海口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在发生医疗纠纷,为了确定患者受损程度,提出会申请进行司法鉴定,在司法鉴定结果出来后,医疗单位需要根据鉴定结果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各地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海口医疗纠纷赔偿标准的规定。 一、海口医疗纠纷赔偿标准: (1)一级乙等医疗纠纷为一级伤残,赔偿指数100%; (2)二级甲等医疗纠纷为二级伤残,赔偿指数90%; (3)二级乙等医疗纠纷为三级伤残,赔偿指数80%; (...


·劳动者被感染后隔离治疗期间计算在医疗期内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因患病而停止工作进行治疗休息的劳动者应当享有医疗期。换句话说,劳动者被感染后隔离治疗期间是应当计算在医疗期内的。法律法规等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


·医患纠纷法律法规有哪些
      医患纠纷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医患纠纷法律法规有哪些? 1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3、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2003年1月6日)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6、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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