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1
  • 2
  • 3
  • 4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当医疗费超过抚养费时怎么办?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随着人们思想的渐渐开放和追求幸福的思想逐渐成熟,越来越多的夫妻会选择自愿结束不幸福的生活而离婚,而离婚往往伴随着孩子的抚养问题,没有直接抚养的乙方根据法律要求承担孩子相应的抚养费,根据法律规定,抚养费包含了孩子的基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但是如果未成年人的医疗费超过抚养费,那么没有直接抚养的一方是否应该承担相应的医疗费呢?将对此问题作出详细的解答。
  一、当医疗费超过抚养费时应该怎么办?
  
  (一)医疗费超过抚养费时的法律依据:
  (1)离婚的父母要承担婚生子女(未成年人)的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这是法定的义务。就你所述的情形,孩子生病的医疗费应由父母共同承担。如果离婚时确定的抚养子女的各类费用或支付的费用超过你的承担能力,你可以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的身份向法院起诉,诉请对方给付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相关费用。法院会支持你的诉求。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祝你生活愉快。我国《婚姻法》第21款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第37条第2款“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有明确规定: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首先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法律支持。《民法通则》第12条第2款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二)、医疗费超过抚养费时的合理观点
  (1)从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角度看早在1989年,联合国就确立了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原则。此后,各国在立法中均有体现,我国在婚姻法中对未成年子女的保护也有考虑,而抚养费作为婚姻破裂家庭中未成年子女利益的最基本保障,就更应当体现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利益这一原则。在未成人的成长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因为一些特殊的问题而产生特别的需要,比如小学、中学时的补课费、艺术特长辅导费,生病产生的较大数额的医疗费用等等,而我国法律规定的抚养费仅能为未成年人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勉强能够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教育和小病的需要,而在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产生的教育、医疗等特别大额的必要花销,仅靠抚养费不足以支付,所以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必要支出的大额教育、医疗费也应当承担,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未成年人利益,使他们在大病需要就医时、选择接受良好教育条件时,享有正常家庭子女同等待遇。(2)从离婚夫妻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看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物价也随之大幅上涨,这也使得未成年人生活、教育与医疗上支出的费用不断增长,导致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在感情和经济上的付出会更多一些,而离婚夫妻对未成年子女负有同等的抚养、教育责任,如果对超出抚养费以外支出的大额教育、医疗费用全部不予支持,这样不仅会加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经济负担,而且也破坏了离婚夫妻抚养责任负担的平衡,更会影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今后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教育与医疗等方面积极投入的意愿,长此以往更加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综上所述,我们基本可以明确法律对当小孩的医疗费超过抚养费的问题的倾向,无论如何我们应该有人文情怀的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为基准点来做判断。同时相关法律也确认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原因符合相关法律,则未成年人的要求将可通过。以上是对医疗费超过抚养费的相关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你也可以通过的平台来寻求律师帮助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医疗过错纠纷听证会是什么?
      医疗过错纠纷听证会是什么 一、医疗过错纠纷听证会是什么 主要是医患双方分别就诊疗过程、院方有无医疗过 错等发表意见。由于鉴定会召开前,医患双方已经在病历封存阶段就移送鉴定 的鉴定依据发表了质证意见,因此,听证会的目的不是重复质证意见,而是双方围绕鉴定内容各自陈述观点和理由。 例如,患方的陈述重点应当是认为院方存 在哪些医疗过错(包括未尽到合理告知义务、诊疗行为不符合诊疗常规等),这 些医疗过错给患方造成了哪些损害结果,医疗过错与损害结...


·城镇社保和医保的区别有哪些?
      随着经济科技等各方面领域的快速发展,保险行业体系也日渐完善,体系分支涉及到衣食住行方方面面,已经可以满足人们的大部分保险需求,那么在众多的险种中您是否了解城镇社保和医保呢?城镇社保和医保的区别有哪些呢? 一、 基本含义 1、城镇社保 城镇社会保险是指城镇居民享受的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由法律规定的专门机构负责实施、面向劳动者建立、通过向劳动者及其雇主筹措资金建立专项基金,以保证在劳动者失去劳动收入后获得一定程度的收入补偿的制度。 2...


·重庆市医保个人缴费最新标准
      不管是在哪个地区,对于未参加工作的城镇居民来讲,其实都可以由自己独立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其中针对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规定的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不同,下面我们以重庆市为例,将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重庆市医保个人缴费最新标准 根据重庆市对外公布的最新消息,2017年重庆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出:一档每人每年140元,二档每人每年350元。2017年具体标准安排如下: 重庆市城乡居民 1档的,每人每年140元; 2档的,每人每年3...


·医保报销有时间限制吗?
      医疗保险是您都知道主要用于,每个人的公司或者是企业为自己办理的,主要是用于在医院或者是医药店里看病买药的费用报销的一种社会保障的,因为您都是知道的在办理了这个医疗保险之后是很多的费用都能报销的,但是在医保报销有时间限制吗。一、医保报销有时间限制吗没有时间限制,但是一般都是出院结帐的时候就直接报销了。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


·医疗纠纷出院解决可以吗,其诉讼解决流程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出院解决可以吗,其诉讼解决流程是怎样的?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医疗纠纷的发生是比较常见的。通常情况下,医疗纠纷是患者对医务人员的服务不满意,或者在医疗过程中造成患者伤害等原因而发生的,面对这些纠纷双方当事人应及时通过合理的方式进行解决。然而,很多人会在此过程中产生疑问,医疗纠纷出院解决可以吗?下面由我们为您解答。 一、医疗纠纷出院解决可以吗? 医疗纠纷出院解决是可以的。一般而言,应当先治疗终结,出院后一并处理医疗纠纷,起诉的话一年...


·医疗纠纷责任划分为几种?
      医疗纠纷责任划分为几种?医疗纠纷责任划分为几种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


·工伤医疗纠纷起诉时限规定是怎样的
      工伤医疗纠纷起诉时限规定是怎样的一、工伤医疗纠纷起诉时限规定 一般时效是1年,特殊情况下可最长延长到20年,超过20年无任何诉讼价值! 我国《民法通则》就规定:患者及其家属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这就是民事诉讼时效期限的一般规定。一般的诉讼时效规定为两年,同时《民法通则》又特别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从患者及其家属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公民身体受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是显著低于一般...


·南京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程序
      南京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程序一、南京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程序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一般是由患者进出申请,然后医患双方共同选定司法鉴定机构并提交经过双方质证的鉴定材料,司法鉴定机构受理后在一定时间内组织医患双方进行听证,最后由司法鉴定机构出具司法鉴定书对医方的诊疗行为是否有过错进行认定。作为医疗纠纷律师、医方及患者,都要熟知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流程,以便更好地处理医疗纠纷。 (一)医疗过错鉴定的申请 医患双方均可申请医疗过错鉴定,但是在《侵权责任法》实...


·医疗纠纷诉状范文 医患关系一直是社会中的一个重要的矛盾,我
      医疗纠纷诉状范文 医患关系一直是社会中的一个重要的矛盾,我国经常发生医疗纠纷,但处理医疗纠纷的方式有很多,最重要和最常用的就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医疗纠纷,那么起诉需要一份起诉状,我们就为您推荐一篇医疗纠纷诉状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医疗纠纷诉状范文 原告 (受害人(女儿/儿子))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出生,________族,通讯地址:________省_____...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步骤?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步骤? 首次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如下: 1、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进行,自受理医疗事故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所需的材料。 2、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


·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发生的医疗事故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的,此时需要对患者做出相应的赔偿。那么您知道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吗?只有根据相应的赔偿标准,才能最终计算出赔偿数额。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