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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企业估值方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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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产清算企业估值方法是什么? 一、破产清算企业估值方法是什么?
  1、审查企业提供的破产基准日资产负债表及相关会计资料。包括:
  (1)往来账款;
  (2)存货;
  (3)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
  (4)其他与损益有关的资产类项目。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的下列行为无效:
  (1)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
  (2)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
  (3)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5)放弃自己的债权等。”
  通过对破产企业资产的清查及账册审计,全面核查此期间经济业务变动事项中是否存在以上情况,以确保破产企业资产安全及债权人的权益。
  3、严格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企业破产基准日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实、登记、造册、评定估算。
   二、企业破产清算时是如何确定资产的价值的?
  1、货币资金属于无需变现的财产,可用来直接清偿债务;
  2、交易性金融资产属于易于变现的财产,可通过银行、证券市场迅速变现;
  3、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存货属于评估变现财产,需经评估机构确定评估价后再通过公开拍卖、出售等方式实现变现;
  4、应收账款属于协商变现财产,应该由债权债务双方通过协商变现;
  5、长期待摊费用,由于它的货币性支出已经发生,且大部分已经没有实体存在,因此这部分财产已经不能变现,应作为破产企业的损失。
   三、破产清算组的职责有哪些?
  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监督。我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综上所述,在破产清算程序中,对破产企业进行估值是非常关键的一步。破产清算企业估值的方法一般是市价法,通过对企业库存、往来账款、固定资产等进行全面审核,将公司债务剔除后,就是公司资产。然后清算组会按照职工薪酬、福利待遇、税费和普通债权的顺序分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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