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软件著作权人的权利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九条规定,享有下列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四、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五、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的权利;

    六、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除外;

    七、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八、翻译权。即将原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九、许可他人行使其著作权,并收取报酬的权利;

    十、部分或全部转让软件著作权并获取报酬的权利;

    十一、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其保护期从著作权产生之日起计算。

    一、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自软件著作期产生之日起,截止于著作权人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即著作权人终止及其死亡之后五十年)。

    自然人之间合作开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从最后一个自然人死亡之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软件著作权人的权利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九条规定,享有下列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


·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的权利
      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依《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享有下列权利:

    一、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该软件装入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置能力的装置内;

    二、为了防止复制品损坏而制作备份复制品。这些备份复制品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并在所有人丧失该合法复制品的所有权时,负责将备份复制品销毁;

&...


·什么是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软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该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八、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软件一九四六年在美国设计问世,标志着又一轮产业革命的开始,它是相应于计算机硬件的概念,指计算机系统中的程序和文档两部分。

   &nb...


·软件著作权登记
      软件著作权人应当依据《计算机软件著作登记办法》的规定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

    下列软件应当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

    一、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应当是《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发布以后发表的,由开发者独自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的软件...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用语的含义
        一.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同一计算机程序的原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
    二.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及使用方法的文字
  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说明书、流程图、...


·申请计算机软件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表格,2份)。
  (二)软件的鉴别材料。
  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
  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
  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对鉴别材料作例外交...


·软件著作权人的权利——复制权
      计算机程序,既是作品又是冥用工具,对程序的复制是指把程序转载在有形物上的行为。
    程序的载体可以是纸张、软磁盘、硬磁盘、卡片、穿孔纸带、磁带、只读存储器ROM、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光盘等,把程序从某种载体上转载到任何一种现有介质或将来可能出现的介质,都是对程序的复制行为。
    复制的形式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


·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规定,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个人申请登记时,提交有效身份证;单位申请登记时,提交法人单位证明;

    二、接受委托开发的软件,提交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签订的书面合同;

    三、国家机关下达...


·软件著作权人的权利——署名权
      署名权,即作者表明自己是开发者身份的权利,署名权包括作者有权决定是否在自己所开发的软件上署名,决定署名形式,诸如真名、笔名、匿名、假名等,同时也有禁止非软件开发者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未经合作开发的人同意,将合作开发的软件当作自己单独开发的软件发表仅署了自己的名字,或者将他人开发的软件当作自己开发的软件署名发表或者涂改他人署名,均侵犯了他人的发表权和署名权。
  软件著作权人的署名权不仅体现在权利人在原作中行使也可在...


·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计算机软件的使用人,为了学习、研究计算机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储存软件,不视为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使用人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另有规定外,是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一、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