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援助的条件婚姻财产官司适合吗,援助条件有哪些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法律援助的条件婚姻财产官司适合吗,援助条件有哪些?(一)法律援助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规定: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申请法律援助:
  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
  2、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由各地参照当地政府部门的规定执行)。
  二、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其他残疾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三、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指定律师辩护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二)法律援助的条件婚姻财产官司是否适合
  根据现有《法律援助条例》和《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离婚事项不属于法定的援助事项。但是根据2015年浙江省两办《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事实意见》精神,对涉及民生事项的婚姻家庭纠纷的援助范围适当有所放宽,除因家庭暴力请求离婚属于法律援助范围外,因家庭经济贫困打不起离婚官司的,本人生活困难但要求争取抚养权、监护权的,给特定家庭成员支付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等特定离婚案件,经法律援助机构依法审核,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同时,残障人士是法律援助的重点维权对象。
  但一般申请人经济条件较好而准备诉讼离婚,或要求通过离婚来分割夫妻财产和解决其他家庭间经济纠纷的案件,原则上不纳入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要求当事人自行诉讼或者聘请律师诉讼。
  对于和婚姻相关的案件,很多人会有这样的疑惑法律援助的条件婚姻财产官司适合吗,其实当婚姻相关案件满足一定的情况的时候,是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婚姻问题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而且绝大多数的婚姻案件是不能申请法律援助的。
  
  
  


·一、离婚协议财产放弃有法律效力吗?
      一、离婚协议财产放弃有法律效力吗?夫妻双方在办理协议离婚的时候,如果对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意愿放弃所有的财产,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离婚协议书生效的条件是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否则该离婚协议书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二、离婚协议书有哪些风险1、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常常留有隐藏。对于离婚协议的内容,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由于当事人的法律素质有限,因此,协议书中涉及财产、子女、债权债务的处分,往往考虑不周全,措辞不严谨,...


·孩子的抚养费给到孩子多大
      一、孩子的抚养费给到孩子多大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


·夫妻离婚后户口自动迁回吗
       一、夫妻离婚后户口自动迁回吗? 女方离婚后,户口不会自动迁回原籍,离婚只是解除婚姻关系,不涉及户口关系,需要自主迁回户口。 可以以投靠父母、子女或者其他亲属的方式迁回,需要当地村(居委)出具你们的关系证明,再去派出所办理。 男女双方的可以在同一户籍地,男方或女方要想将户口迁移走,需要先找到户籍接收地,如投靠父母、子女,自有房产等,接收地同意后,当事人自行到现户籍地公安机关迁出户口,再到接收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然后完成户口迁...


·夫妻离婚分割财产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夫妻离婚分割财产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 工资、奖金; ( 二 ) 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五 ) 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 具体来说,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1)、工资、奖金。 “工资”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在...


·如何应对离婚股权转让问题
      如今,因夫妻离婚导致的财产分割案件中,涉及到股权问题发生争议的在逐渐增多,而在进行离婚股权分割的时候也会涉及到股权的转让问题。那么您知道当事人该如何应对离婚股权转让问题吗?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分析解答。 一、夫妻单方持股转让股权问题 关于夫妻单方持股单方转让股权,核心问题还是股权转让。对于律师而言,在处理夫妻单方转让股权效力案件时,根据经验,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掌握:1、受让方与转让方的关系亲密程度。比如,受让方是否系配偶一方的亲属、同学、朋友...


·可以判了抚养权不抚养吗?
      现在很多夫妻离婚时都会苦恼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有的是因为父母双方都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有的则是因为双方都不想要。很多夫妻都会因为抚养权的问题闹上法庭,那么可以判了抚养权不抚养吗?接下来我们就和您聊聊这个问题。 ?一、什么是抚养权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抚养权,是指父母(包括继父母、养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


·没结婚订婚彩礼退多少?
      一、没结婚订婚彩礼退多少彩礼是中国古代婚嫁习俗之一,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中国旧时婚姻的缔结,有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互相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法律法规,一直不承认婚约的法律效力。现行的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中,对婚约也无明确的规定,既不提倡,也未禁止。在现代,订婚已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婚约对双方当事人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对于订婚彩礼,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或者共同生活的,是不是能退还呢?当然...


·诉讼离婚是指当两人无法因为各种因素和平协议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当两人无法因为各种因素和平协议离婚,然后向法院进行起诉,而由法院判决离婚的一种制度,起诉离婚理由女方有哪些?而诉讼离婚需要经过哪些阶段了,在诉说离婚时的证据收集需要注意哪些了?这些由本站我们为您解答。 1、起诉离婚的理由有哪些?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


·离婚后不拿抚养费过后又来要怎么办?
      离婚后不拿抚养费过后又来要怎么办? 在我国离婚之后,抚养费用他是需要进行支付的,不拿抚养费用过后来要抚养费,有那么多人还是需要支付,只不过这种情况下可以下次协商好时间和地点, 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


·无力抚养标准
      无力抚养标准 无抚养能力就是养不起孩子,大多数情况下是指身体缺陷不能工作或者精神缺陷,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对于孩子的抚养无能为力,即无抚养能力。 父母无抚养能力,孩子该由谁抚养? “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婚姻法》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基于夫妻离婚后,子女无论随...


·离婚了母亲想要抚养权?
      天底下没有不爱自己孩子的母亲,即使在夫妻要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自身条件不算很好,也是想要亲自抚养孩子长大。那一般离婚了母亲想要抚养权的话,此时要怎么进行争夺才好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了母亲想要抚养权该怎么争夺 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