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转租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承租人若想将房屋在租赁合同期限内转租出去的话,此时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最好能够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转租。此时,就要求房屋转租满足相应的条件了。那到底房屋转租满足的条件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房屋转租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房屋转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必须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房屋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2、应当订立转租合同,可以是三方当事人共同签订,也可以在出租人的同意下由承租人与转承租人双方签订;
  3、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人双方有约定的除外;
  4、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原租赁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变更、解除、终止。
   二、转租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由此可知,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后可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此时,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注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房屋或受转租人再行转租的,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
  三、哪些房屋不能转租
  1、承租人拖欠租金;
  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小屋的;
  3、预租的商品房;
  4、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可以转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也不擅自转租。
  5、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
  最重要的也就是要经过原房东的同意,并且转租要在剩余的租赁期限内进行。由于转租之后,在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第二承租人)之间会形成一个租赁合同,要是未经过同意擅自转租的话,不仅是承租人,次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也是会有所损害的。
  
  
  


·一、不能出租的房子出租了该怎么办?
      一、不能出租的房子出租了该怎么办? 首先,租赁合同无效。 租用了这样的房子,就有可能因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租赁合同无效,承租人也因此无法追究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其次,可以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 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退还房租,如果出租人有过错的话,还可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如果承租人是因为受到出租人的欺诈而租用了法律禁止出租的房屋,承租人还可以撤销合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如果房屋不符合安全标准,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承租人即...


·买房网签是必须进行吗?有哪些注意事项?
      买房对于很多家庭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尤其是对于房价不断飙升的一些城市来说,因为您都知道一套房子的价值。买房时会有买房网签,那么,买房网签是必须进行吗?买房网签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为您整理一下。 一、买房网签是必须进行吗 买房网签相当于在房屋管理部门将您的买卖协议备案,并在互联网上公示,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避免开发商一房二卖,是一种行政管理行为,但是不能代替过户。 在房地产领域网签就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有些时候当事人在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之后,可能发现合同中的内容
      有些时候当事人在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之后,可能发现合同中的内容可能还没有完善,遗漏了一些比较重要的条款。于是此时就有可能需要签订房屋租赁补充协议,那您知道这个房屋租赁补充协议都有怎样的内容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房屋租赁补充协议范文 合同编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合同编号为 的《 合同》...


·商品房退房手续该如何办理
      商品房退房手续该如何办理很多人买房是为了自己住着舒心,可等收到房子的时候就发现“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因为房子不是这有问题就是那儿有问题,把购房者逼的不得不以退房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是商品房退房手续该如何办理呢,在进行商品房退房时又能否要回购房定金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品房退房手续该如何办理 (一)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买房人可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因开发商责任导致退房,应由开发商承担退房...


·现在的小产权房子有保障吗
      现在的小产权房子有保障吗1、属于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小产权房有依法被拆除的危险性。购买小产权房无法办理贷款,只能一次性付款或者分期付款。小产权房的附属配套设施,如供水、供电、供气等,因不在国家规划之列也不能得到有效保证。2、小产权房没有取得国家颁发的房屋产权二、房子小产权是什么意思呢?1、所谓“小产权房”它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的实践中所形成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所谓“小产权房”它是指在农民集体的土地上建设房屋,没有缴纳土地的出让金等...


·房屋质量如果存在问题的话,这肯定是购房公民不能够容忍的。大家
      房屋质量如果存在问题的话,这肯定是购房公民不能够容忍的。您在生活当中不管购买什么商品,肯定对其质量都是有要求的,更不用说像房子这样的重大支出。如果房屋质量发生了纠纷,和开发商协商无果的话,公民可以针对房屋质量问题提起诉讼。在提起诉讼的时候就需要知道,房屋质量纠纷起诉书应该怎么写? 一、房屋质量纠纷起诉书应该怎么写? 1、当事人基本情况。 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等。如果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房多卖的规定有哪些?
      一房多卖的规定有哪些?商品房一房多卖也叫商品房多重买卖,是指出卖人就同—商品房订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买卖合同,将房屋先后卖于数人,形成数个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的行为。在处理商品房多重买卖纠纷时,主要涉及到相关买卖合同的效力的确定以及何人可以取得争议商品房所有权的认定问题。在商品房多重买卖合同中,如果数个买受人均主张对标的物的所有权时,让哪个购买人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是解决此类纠纷的一个重要问题。一房多卖不仅侵害了多名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也损害...


·二手房能否延期过户,二手房可以延期过户吗
      找专长律师:公司经营律师????????????合同事务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劳动工伤律师 由于二手房转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购买是否满五年缴纳的税费不同。于是为了避免缴纳部分税费,很多二手房买卖双方都商定延期办理过户,那么二手房能否延期过户?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二手房能否延期过户 在二手房的交易中,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就是买卖双发...


·如何挑一个满意的二手房 看房时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如何挑一个满意的二手房 看房时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1、房屋面积 房屋面积与房屋价格直接相关,而房屋面积有很多种不同的叫法,因此,购房者首先要了解相关的概念,以避免在购房过程中上当受骗。无论新房还是二手房,现在房屋基本上是以成套建筑面积计价的,而产权证上一般标明的也是建筑面积,但是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是有一定差距的,因此购房者有必要详细了解一下房屋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以确认房屋的使用率。 2、房龄 购买二手房时,土地使用权年限...


·到中介买房子要注意什么手续?
      到中介买房子要注意什么手续?一般而言,中介机构需具备以下证明手续:1、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2、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的证明;3、 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4、 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二)对职业经纪人资质的审查1、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证书;2、 已办理备案手续的证明(或者房地产经纪人注册证)。二、找中介买房子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一)不法中介通过在报纸、网络发布一些条件好、价位超值的虚假房源信息,引诱买房...


·一、如何计算二手房的折旧费?
      一、如何计算二手房的折旧费? 房屋折旧是房屋价格补偿的形式,即房屋的折旧费。折旧费是指房屋建造价值的平均损耗。房屋在长期的使用中,虽然原有的实物形态不变,但由于自然损耗和人为的损耗,它的价值也会逐渐减少。这部分因损耗而减少的价值,以货币形态来表现,就是折旧费。确定折旧费的依据是建筑造价、残值、清理费用和折旧年限。 (1)建筑造价是核算折旧费的基础,由建造中必要的物质消耗、劳动报酬和税金、利润所组成,是住宅经营中的进货价。 它只应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