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医疗纠纷需要验尸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起诉医疗纠纷需要验尸么? 一、医疗机构有提示患者家属尸检的义务吗?
  在患者死亡后,医疗机构都会对患者的死因进行分析,经医院分析得出死亡原因后一般都会将患者的死亡原因记录在死亡通知单上。但是如果在患者的死亡通知单上出现在“死因不明”的情况时,医院要证明医院的诊疗行为与患者的死亡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医疗机构就有义务书面通知患方家属进行尸体检验,以查明患者的死因及确定院方诊疗行为的过错,一些风险防范意识强的医院还会将尸检通知单经患者家属签字后与病历一同进行封存。
   二、患方质疑医院给出的患者死亡原因,应当如何处理?
  患者在医院治疗过程中若因治疗无效死亡,医院都会对患者的死因进行分析,在确定患者死因的情况下将患者的死亡原因通过书面形式反馈给患者家属,若患者家属对医院确认患者的死亡原因存在质疑,可以主动提出尸检申请,自行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患者进行尸检,通过第三方查明患者的死亡原因。
   三、由谁对患者进行尸检?
  尸检解剖不是由医院的医生进行的,而是由第三方具备相应资质的司法鉴定中心的法医进行的。
   四、尸检的费用应由谁垫付?
  在实践中尸检费用一般都是由申请方先行垫付。但是尸检作为查明患者的死因及确定院方诊疗行为的过错的途径,属于医院的举证行为,医疗机构若想为诉讼打下基础,稳定患方情绪,降低患方停尸医闹的风险,医疗机构可以考虑先行垫付尸检费用。
   五、尸检有时间要求吗?
  尸检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六、医疗机构如何履行提示患方尸检的义务?
  在患者死因不明或患方对死亡原因提出异议的情况下,医疗机构有必要书面提示患方进行尸检,医疗机构有必要制作尸检告知书,在发生争议时,通过尸检告知书书面争求患方是否愿意尸检,由患者近亲属签字确认,并及时提醒患方封存病历,将尸检告知书与病历一并封存。
   七、患方不愿在尸检告知书上签字,医疗机构如何处理?
  在患者死亡后,承受不了已故亲人的二次受伤,患者家属在情感上一般都会比较抵制尸检,时常出现既不愿意尸检,又不愿意在尸检告知书上签字确认,这便给医疗机构举证证明是否履行告知义务设定了障碍,医疗机构更可能因空白的尸检告知书而承担鉴定不能导致的败诉风险。因此,医疗机构必须采取其他有效的方式来证明自己已履行对患者的尸检提示义务,面对患者对尸检告知书的沉默,医疗机构须在尸检告知书上签字注明“已提示患者家属进行尸检,患者家属表示不同意并不愿在告知书上签名确认”然后由两名以上的医务人员告知书上告知人一栏签名见证,然后及时将空白告知书与病历一并封存,由家属在封存病历的档案袋上签字确认。
   八、医疗机构未履行尸检提示义务的不利后果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案件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举证规则,即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在患者死亡原因无法查明又无尸检报告(鉴定书)的情况下,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和司法鉴定中心一般都会以缺乏尸检报告和检材不全为由将案件退鉴,案件一旦陷入鉴定不能境地,若医疗机构无法证明自己已经履行尸检提示义务,则会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在诉讼中一败涂地。
  出于对已故之人的尊重,患方家属一般都承受不了让法医的手术刀再一次伤害自己的亲人,更承受不了已故亲人的二次受伤,患者家属一般都会比较抵制尸检。起诉医疗纠纷需要验尸么?这不是必须的,但是在患者死亡原因无法查明,则无法进入实体性的医疗鉴定,医疗机构在医患纠纷诉讼则可能因尸检问题陷入不利局面,承担败诉的风险。
  
  
  


·医疗过错鉴定时间有哪些限制
      在对医疗事故纠纷进行处理的时候,要先确定清楚实际的过错情况是怎样的,这对事故的处理才会有所帮助,而之后也才能清楚的知道当事人应该对此次事故承担怎样的责任。而对医疗过错进行鉴定,也有时间上面的限制。那究竟医疗过错鉴定时间有哪些限制呢?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诶你解答疑惑吧。根据《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等法律法规知,医疗过错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其中《司法鉴定程序...


·出现医疗纠纷后应当怎样处理
      出现医疗纠纷后应当怎样处理出现医疗纠纷后应当怎样处理 一、医疗纠纷发生后医院方应该做什么? 1、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科室必须保管好病案,不得丢失、涂改、外借。 2、科主任对本科内出现的医疗纠纷负责,医疗纠纷出现后科主任首先负责接待投诉的病人或家属,了解投诉内容,进行调查。能够当时答复者,给予准确的解释。当时无法答复或需调查后答复的应明确告知病人或家属下一次的接待时间和地点,同时向医教部报告。 3、患者死亡后出现医疗纠纷时,主管医师或值班医...


·再次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格式是什么?
      再次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格式是什么?一、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格式: 1、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职业、住址、电话等); 2、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3、申请事项; 4、事实和理由; 5、证据材料。 二、医疗事故申请鉴定步骤 1、第一步是要作医疗鉴定的;这是发生和确认医疗事故的主要构成要件;[也就是划分责任的合法的有效证据。] 2、第二步 是要确认该事故属于哪个等级[分四个等级] 3、处理意见应由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4...


·二审医疗过错鉴定内容是什么?
      二审医疗过错鉴定内容是什么? 一、医疗过错鉴定的概念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原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在经鉴定机构作出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况下,按照一般侵权逻辑,人民法院依职权或医疗纠纷中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并经人民法院批准,委托具有法定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医疗纠纷中涉及的医方诊疗行为是否具有过错、损害结果与医方过错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过错参与度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自201...


·无证非法行医的处罚是什么?
      无证非法行医的处罚是什么 一、无证非法行医的处罚是什么 1、非法行医罪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来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非法行医罪的情节严重是指: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


·医疗事故肠穿孔的司法鉴定可以要求赔偿吗?
      医疗事故肠穿孔的司法鉴定可以要求赔偿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


·非法行医应负何种法律责任导致死亡
      非法行医应负何种法律责任导致死亡 一、非法行医应负何种法律责任导致死亡 首先,非法行医罪是指造成死亡的行为。根据规定,造成病人死亡的人将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和罚款。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61条规定:“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伤害,非医疗事故,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应当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6条规定:“不具备非法行医资格,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在这类侵权行为中,赔偿一方的通常为医院。但因为医疗侵权损害赔偿通常属于特殊侵权赔偿,所以很多人不明白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负责原则,那下面的我们为您解决分析这个问题。 一、什么是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1、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是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患者可以要求医疗机构对其承担违约责任抑或侵权责任。如果患者选择违约之诉,则医疗机构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患者选择侵权之诉,则适用过错原则。 2、我国民法通...


·医患纠纷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医患纠纷的归责原则是什么?如今医患纠纷已经成为了阻碍医疗市场健康发展的顽疾,受到了全社会的关注。发生医疗纠纷后,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维权,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首先得明确医疗机构的责任,这里就涉及到民事诉讼归责原则。那么医患纠纷的归责原则是什么?接下来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了解。 一、医患纠纷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从现行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看,我国医疗纠纷赔偿责任的承担主要采用过错责任原则,同时也采用过错推定责任、公平责任和严格责...


·医学会鉴定公平吗
      医学会的鉴定公平。《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建立专家库。 专家库由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一)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 (二)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构并担任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 符合前款第(一)项规定条件并具备高级技术任职资格的法医可以受聘进入专家库。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依照本条例规定聘请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医进入专...


·大病医保比例的报销是多少?
      一、大病医保比例的报销是多少 1、起付线:2万元。超过2万元,可经由大病医保报销。 2、起付线以上,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为: 1) 2万元—5万元:大病医保按照50%报销; 2) 5万元—10万元:大病医保按照60%报销; 3) 10万以上的:大病医保按照70%报销。 3、年度报销封顶线:30万。 二、大病医保报销范围 1、恶性肿瘤治疗:包括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