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1
  • 2
  • 3
  • 4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院如何避免医疗纠纷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医院如何避免医疗纠纷 一、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改善服务态度,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1、增强医务人员的法制观念、应熟悉掌握常用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
  医务人员自觉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如《民法》、《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知识,不断增强侵权损害赔偿及自我保护意识,从而不断提高预防医疗差错与医疗事故的警觉性和责任感。
   2、加强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服务意识。
  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是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首要前提,也是衡量一个医务工作者的起码标准,所以我们要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优质服务活动,文明行医,养成良好的服务态度,与病人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摆脱“医家至上,病家求治”的传统观念,在诊疗活动中尊重患者的意愿,向患者履行告知义务,使患者及时了解有关诊断、治疗、预后等方面的信息,以行使患者本人对疾病诊治的相应权利,减少由于病人对医疗行为不理解而引发的纠纷。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是预防医疗纠纷至关重要的一环。
   3、医务人员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操作规范、常规是医学实践长期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保证;是评判医疗护理工作是否存在过失的准则。
   二、加强质量管理,堵塞漏洞,是预防医疗纠纷的有效措施。
  医疗质量事关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医疗纠纷的发生与医疗质量的高低成正相关关系。要提高医疗质量、对医疗安全有保障、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就要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对影响医疗质量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地监控。
   三、提高病历及各种医疗文书的书写质量并加强管理。
  病历是疾病的诊治经过及疗效的原始记录,是进行医学研究的原是资料,也是判断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是否得当的法定证据。它不仅涉及到医学技术问题,还涉及日后可能发生的医疗纠纷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后,病历将成为认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民事法律责任的一种重要依据。
  处理医闹这类事件有许多措施可以选择,而提高医疗水平保障医疗质量是根本,但这一点并不能达到完美的程度,因此医院如何避免医疗纠纷还是需要仔细考量的。而解决法律风险可谓首当其冲,医院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合理运营,做好医疗事故预防工作,就已经履行了应尽的义务,法律将给予其相关权益的保护。
  
  
  


·医疗过错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医疗过错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二、医疗过错的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


·医疗事故责任承担包括哪些?
      医疗事故责任承担包括哪些? 1、医疗事故的刑事责任 是否构成犯罪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前提。《办法》第23~25条规定,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由司法机关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后,丢失、涂改、隐匿、伪造、销毁病案和有关资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2)医务人员由于极端不负责任,致使病员死亡,情节恶劣已构成犯罪的; (3)借口医疗单位发生医疗事故寻衅滋事,扰乱医疗工作正常秩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刑法...


·如何写医疗事故赔偿合同 发生医疗事故后,当事人就要积极的来
      如何写医疗事故赔偿合同 发生医疗事故后,当事人就要积极的来解决纠纷,以免事态扩大,造成更大的损失。而在当事人就医疗事故处理、赔偿达成一致后最好签订一份医疗事故赔偿合同,那么该如何写医疗事故赔偿合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写医疗事故赔偿合同 第一,应严格奉行我国《合同法》的一般原则。可以考虑签订过程办理公证。 第二,应做到“意思表示真实”。这就需要医患双方实事求是地对医疗行为进行认定,不妨先在协议书上各自列明观点...


·医疗过失鉴定需要哪些步骤?
      一些医院管理水平不高,医护人员业务素质差,这样就容易发生医疗过失,导致患者发生新的人身伤害。在处理医疗纠纷过程中,患者可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更好的确定伤残情况,这样也可以为确定赔偿金额提供依据。那么,医疗过失鉴定需要哪些步骤?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医疗过失鉴定需要哪些步骤? 1、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


·儿童医保报销比例具体是多少
      儿童医保报销比例具体是多少1、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18万元以下的住院医疗费,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设起付线,报销65%;二级医院起付线为300元,报销60%;三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55%。2、门诊特殊病报销待遇。门诊特殊病在一个年度内起付线为300元,最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按照住院报销标准执行。3、门急诊报销待遇。在一个年度内,城乡居民在一级医院就医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起付线为8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30...


·如何缓解医患关系?
      如何缓解医患关系? 一、如何缓解医患关系? 为缓解医患关系紧张关系,在加大医疗体制改革的同时,还应该建立和健全若干配套的长效机制。 1、沟通机制。我们的社会普遍存在信任危机,不同的群体之间缺乏信赖,过去医生和患者对立甚至对抗的情况以及医院暴力事件,大部分是由于患者或患者家属对医生群体不信任而产生的过激行为。医患之间的沟通不仅为诊断所必需,也是医院管理中不可缺少的一个方面。 2、缓冲机制。即便像美国这样医疗很发达,各种调解制度较健全的国...


·处理医患纠纷程序是怎样的
      处理医患纠纷程序是怎样的?医患纠纷自古就存在,目前,由于我国医疗技术的发展,产生医疗纠纷的原因也变得多样化,在发生医患纠纷时,医院负责人需要在了解接班请款过后,采取适当的进行处理,防止患者受损情形扩大。具体来说,处理医患纠纷程序是怎样的? 一、处理医患纠纷程序是怎样的? 发生医疗纠纷,首先可以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


·上海市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
      上海市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可以说几乎所有的医疗机构都遇见过一些医疗纠纷,可能说有些医疗纠纷的损害比较的小,而且医患双方在赔偿方面协商的也比较的融洽,但是有些医疗机构由于纠纷引起的损害比较的大,而且在赔偿协商的时候不能达成一致,其实医疗纠纷的赔偿是有一定的标准的,那么上海市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一、医疗纠纷赔偿标准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黑龙江司法鉴定保险医生指定正确吗
      司法鉴定保险行业当前非常火热,因为人们的法律意识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会使用司法的手段维护自身利益,使得司法鉴定保险就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内容,不过在一些地区的法院会指定司法鉴定保险办理的医院,这就让很多人都不解。那黑龙江司法鉴定保险医生指定进行到底正不正确呢? 黑龙江司法鉴定保险指定正确吗 黑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今后,该省12家保险公司在与客户保险理赔发生争议时,需到该协会唯一指定的哈尔滨市第一医院进行司法鉴定,保险...


·如何找私人诊所解决医疗纠纷 在我国,出现了很多私人诊所。私
      如何找私人诊所解决医疗纠纷 在我国,出现了很多私人诊所。私人诊所发展对于人们看病的方面是起到了很大的利好作用,使得人们看病不需要去医院进行排队,是比较方便的。但是,我国也存在着一些违法的私人诊所,医生并没有具备相应的资质,导致患者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从而带来医疗纠纷。那么,如何找私人诊所解决医疗纠纷呢?我们为您进行介绍。 如何找私人诊所解决医疗纠纷? 一、首先选择“专业性”的医疗纠纷律师。 医学是一门专业性极强的科学,医疗纠...


·医患调解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医患调解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由于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不按照规范从事医疗作业,或者由于患者不配合治疗等原因,导致目前医患纠纷是比较常见的,在发生此类事故后,首先需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处理。第三方介入调解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那么,医患调解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一、医患调解的优缺点是什么? 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 我国卫生行政部门是政府的一级职能部门,其职责主要是贯彻实施政府的卫生方针政策,保障人民的健康,因此卫生行政部门参与处理解决医疗纠纷是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