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关医疗纠纷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有关医疗纠纷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医疗纠纷该如何解决? 一、医疗纠纷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1、首先是《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主要注意的点有:医务人员过错,必须向医院追讨赔偿;医疗机构有三项免责事由(患者不配合、抢救生命垂危已经尽力、当时医疗水平所限)。
  2、其次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十七条起到最后的那些法律条款。这些条款告诉您如果出现医疗纠纷以后,应该怎么索赔,有哪些费用可以索赔。
   二、医疗纠纷该如何解决?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医疗事故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此条规定是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法律依据。这种解决方式的根本特点在于:当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和医方不要任何组织或个人介入其纠纷,只通过双方协商即可使纠纷得以化解。通过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纠纷已被实践证明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
  在医疗事故纠纷中,只要医患双方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弄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自行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纠纷,既有利于双方互相谅解,不伤感情,减少精神损耗,又可以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处理和诉讼程序,节省人力、物力和财力。这样做,最终有利于医疗事纠纷的及时解决,有利于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2、是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医疗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可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对符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受理;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此鉴定结论,既是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的依据,又是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的依据。
  卫生行政部门在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础上,通过说服双方当事人,促进协议的达成,使医疗纠纷得以解决,这就具有行政调解的性质;同时,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处理决定不提出异议,不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复议申请,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个处理决定便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执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中的有关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是诉讼解决。所谓诉讼解决是指通过法院的审理来解决医疗事故纠纷。诉讼在处理医疗事故纠纷中的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法制观念的重视和提高,正变得越来越重要。
  一是侵权责任法,另一部则是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司法解释,这两部法律的适用是非常广的,我们还要注意,虽然走司法程序是解决医疗纠纷的一个办法,但是由于司法程序花费的时间较长,因此建议患者最好以协商解决为好。
  
  
  


·遇到产科医疗过错案例该怎么处理
      遇到产科医疗过错案例该怎么处理 一、处理方法 医疗事故的解决途径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有三条解决途径: 1、双方自行协商, 2、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中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申请处理,又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终止受理。 发生医疗事故后的处理程序: 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患者或其家属有权提起技术鉴定。根据鉴定提起时间、原因以及受理机构的不同,可...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怎么计算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怎么计算?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并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


·司法鉴定与法医鉴定的区别是什么
      民事诉讼中的司法鉴定有很多内容都是需要我们去关注的,因为司法鉴定的结果对于判决的结果影响是非常大的,如果出现偏差的话我们自身的权益就会受到影响。很多人都不知道司法鉴定和医疗事故鉴定有什么区别,那司法鉴定与法医鉴定的区别是什么呢? 医疗事故鉴定与司法鉴定有什么区别? 1、提起鉴定的申请人不同 医疗事故的启动: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由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或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两种启动方式。前者属于行政鉴定,解决的是行政处...


·医疗机构与患者在确定医疗事故的损害责任时,难免会产生一些纠纷
      医疗机构与患者在确定医疗事故的损害责任时,难免会产生一些纠纷,而解决这类纠纷最好的办法就是诉讼。但此时当事人就要注意医疗损害责任诉讼时效的问题了,到底医疗损害责任诉讼时效是多久?以下是具体介绍。一、医疗损害责任诉讼时效是多久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诉讼时效为3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鉴于医疗纠纷专业性极强,实践中一般采用“知道”而非“应当知道” 的标准,具体来说,即患者知道有损害后果发生时,可以以此作为讼时效的起算点。或损害...


·法律规定医疗事故罪判刑几年?
      法律规定医疗事故罪判刑几年? 在很多人的观念里面,只要发生了医疗事故的,那么就都会构成刑事犯罪,即医疗事故罪。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对于医疗事故行为,只有在符合了一定标准之后,才能认定该行为构成医疗事故罪,之后才能根据《刑法》中的规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通常医疗事故罪判刑几年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医疗事故罪判刑几年 医疗事故罪的相关刑法条文 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


·医疗过失比例以及补偿是什么?
      医疗过失比例以及补偿是什么? 医疗过失比例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


·医疗过错赔偿标准及内容
      医疗过错赔偿标准及内容医疗过错赔偿计算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


·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和司法程序有哪些?
      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和司法程序有哪些? 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是指,医疗纠纷发生后,纠纷双方当事人在第三方的协调,帮助,促进下,进行谈判,商量,取得一致意见,消除争议,签署调解协议,建立的新的权力义务关系,从而有效的解决这类问题,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和司法程序的相关规定,对于维护当事人的权益虽是间接,但是对于利益的保障却是直接有效。 方式 1、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共同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后者主持调解达成协议。...


·医疗事故鉴定原则有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原则有哪些一、医疗事故鉴定原则有哪些1、依法鉴定原则。应据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进行鉴定;在程序上,应遵守鉴定人员的资格、抽取、回避等规范。违反依法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要求重新规定。2、科学鉴定原则。应据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进行鉴定;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3、独立鉴定原则。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受其他因素干扰地进行鉴定;鉴定人自己不...


·进监狱多久可以保外就医
      进监狱多久可以保外就医 一、进监狱多久可以保外就医 申请保外就医并没有时间限制,只要逐步完成审批程序就可以申请办理监外执行。 二、申请保外就医的情形是什么 1、《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


·医疗事故鉴定流程
      医疗事故鉴定流程 一、医疗事故鉴定流程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