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律师会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注意事项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律师会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注意事项
  
  律师会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注意事项
  
  一、会见的地点
  
  (1)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
  
  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可在其住处或者侦查机关指定的监视居住场所进行会见。会见时其他人不应在场,但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或者盲、聋、哑人的,律师会见时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应该在场。且律师会见时,不被监听。
  
  (2) 会见末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
  
  会见未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在其住所、单位或者律师事务所进行。会见时其他人不应在场,但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或着盲、聋、哑人的,律师会见时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应该在场。且律师会见时,不被监听。
  
  (3)会见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
  
  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羁押场所进行。
  
  二、会见须持有的证件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携带以下证件、文件:
  
  1、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专用证明;
  
  2、律师本人的律师执业证;
  
  3、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如果案件涉及国家秘密,还应持有侦查机关《批准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5、如果须翻译人员一同参加会见时,还应持有侦查机关准许翻译人员参加会见的证明。
  
  三、会见的一般程序
  
  (1)办理会见手续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向羁押场所出示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委托书,如有翻译人员参加会见时,还应当出示侦查机关准许翻译人员参加会见的证明。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应当出示侦查机关《批准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2)确认《授权委托书》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征询其是否同意聘请奉律师。如表示同意应让其在聘请律师的《授权委托书》上签字确认;如表示不同意应记录在案并让其签字确认。
  
  (3)了解案件情况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以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a、犯罪嫌疑人的自然情况;
  
  b、是否参与以及怎样参与所涉嫌的案件;
  
  c、如果承认有罪,陈述涉及定罪量刑的主要事实和情节;
  
  d、如果认为无罪,陈述无罪的辩解;
  
  e、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
  
  f、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其人身权利及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
  
  g、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4)制作会见笔录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制作会见笔录,并交犯罪嫌疑人阅读或者向其宣读。如果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应当允许犯罪嫌疑人补充或者改正。在犯罪嫌疑人确认无误后要求其在笔录上签名。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进行录音、录像、拍照等,但事前应征得犯罪嫌疑人同意。
  
  (5)交接手续
  
  律师会见完毕后应与羁押场所办理犯罪嫌疑人交接手续。
  
  (6)会见注意事项
  
  a、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羁押场所依法做出的有关规定;
  
  b、不得为犯罪嫌疑人传递物品、信函;
  
  c、不得将通讯工具借给犯罪嫌疑人使用;
  
  d、不得对案件进行调查,不得会见证人、被害人;
  
  e、严格保守秘密;
  
  f、不得进行其他违反法律的活动。
  
  在我们进行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时候,一般是需要先进行提出申请的,申请通过之后,才可以进行会见,对于会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也是如此,如果是律师进行会见的话,是需要进行提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专用证明以及律师执业证等证明才可以进行会见的。
  
  


·有两次前科可以判缓刑吗
      1、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2、但如果前科是指累犯的话,则不适用缓刑;3、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罪犯;4、法律依据:1)《刑法》(1997修正)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


·聚众打麻将赌博是犯罪吗?
      聚众打麻将赌博是犯罪吗?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般来说,区分打麻将是否构成犯罪,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从客观看是否具有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前者虽然多次参与打麻将,但输赢不大,或者提供场所、赌具,但行为人未从中渔利的,或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如茶水、空调费)的,不能认...


·携带凶器盗窃如何定罪
      携带凶器盗窃一般情形下涉嫌盗窃罪,特别情形下转化为抢劫罪。一般情形为:携带凶器盗窃如果没有被发现,或者虽然被发现但是没有当场使用凶器威胁或伤害对方,仍然只涉嫌盗窃罪,不转化为抢劫罪等其他罪名。特殊情形为:携带凶器盗窃被发现,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凶器殴打对方或者利用凶器威胁对方,该行为将被转化为抢劫罪,须要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量刑起点即为3年有期徒刑,除非有法定的减轻情节,否则将被判处3年以上徒刑。暴力和威胁的对象不...


·滥伐林木罪是过失犯罪吗?
      滥伐林木罪是过失犯罪吗? 一、滥伐林木罪是过失犯罪吗? 不是过失犯罪;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不该滥伐,滥伐林木的行为会产生危害结果而有意实施滥伐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林业资源是一项极其宝贵的资源,对改善人类生存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国家制定了成套的法规,对林业资源予以保护。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非法采伐林木。本罪的犯罪对象与盗伐林木罪的对象相同,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


·如何认定强奸罪情节恶劣
      一、如何认定强奸罪情节恶劣 对于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认定,目前尚无司法解释予以明确,一般由司法机关酌情予以认定。既然刑法将“情节恶劣”与《刑法》第236条第3款的其他加重情节相并列,认定“情节恶劣”的标准,亦应当与《刑法》第236条第3款第(2)至(5)项所列情节的严重性相当。司法实践中,认定是否构成 “情节恶劣”,一般要结合犯罪主体、犯罪对象、犯罪手段、犯罪持续的时间、地点、次数等犯罪情节进行综合判断。 《性侵意见》第...


·刑诉法解释134条内容是什么?
      刑诉法的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涵盖刑事诉讼的方方面面,是为了能够使刑法更加正确的实施,也是为了社会能够更加安定而制定的法律规范。刑诉法的每一条内容都有其释义,那么,刑诉法解释134条内容是什么?我们将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刑诉法解释134条 第一百三十四条 【自侦案件中逮捕的时限】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引诱他人吸毒罪量刑规定是什么?
      引诱他人吸毒罪量刑规定是什么?引诱他人吸毒罪量刑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二、本罪与它罪的区分(一)本罪与一般教唆犯罪的界限二...


·最新假传军令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假传军令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最新假传军令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二十二条 【隐瞒、谎报军情罪】【拒传、假传军令罪】故意隐瞒、谎报军情或者拒传、假传军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二、本罪与其它相似犯罪的界限区别1、区分本罪与战时违抗命令罪的界限其区别在于:(1)客观表现不同。假传军令罪是行为人传达或发布经过伪造或篡改的命令,只能表...


·涉嫌犯罪申请中止审理应该怎么写申请书
      涉嫌犯罪申请中止审理应该怎么写申请书 一、涉嫌犯罪申请中止审理应该怎么写申请书? 犯罪中止审理申请书 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申请事项:请求贵院依法裁定王某某诉申请人一案中止审理。 事实与理由 因为涉嫌经济犯罪,特向人民法院申请中止审理。 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申请日期: 二、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情形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


·拘留14天批捕是什么意思?
      一、拘留14天批捕是什么意思?就是先被刑事拘留(14天),到期后被检察院批准逮捕了,继续关押在看守所。对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是14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是37天。但刑事拘留到期后,嫌疑人并不一定就可以出来。办案机关可以变更刑事强制措施,比如批准逮捕。嫌疑人被羁押的时间,往往远大于拘留的期限。当然,嫌疑人究竟什么时候能出来,最终以法院的判决为准。二、《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


·犯罪既遂与犯罪中断的规定是什么?
      犯罪既遂与犯罪中断的规定是什么?犯罪既遂与犯罪中断的规定是前者指的是犯罪的结果已经发生了,已经成立了犯罪,但是后者的话是犯罪结果可能没有产生,而且犯罪是由于客观原因所导致没有完成,犯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通俗的说就是指罪犯完成了他的犯罪行为并且犯罪结果产生了,已经对他人或者国家利益产生的实质危害。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