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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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云南省楚红河州泸西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中枢镇,平均补偿标准:5278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永宁乡、午街铺镇、旧城镇、金马镇、白水镇,平均补偿标准:31217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向阳乡、三塘乡,平均补偿标准:2071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如您对这一补偿标准还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爱土拆迁律师团(4006161660),我们的律师将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最新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元马镇、黄瓜园镇、江边乡(龙街村委会、大树村委会、盐水井村委会),平均补偿标准:7416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物茂乡、老城乡、平田乡、江边乡(中村村委会...
·集体土地房产继承步骤是怎样的?
办理集体土地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1、房产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
·土地使用证本人死了该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本人死了该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是我国所规定的如果要对土地进行使用就必须具有的证件,因为在中国只有国家和集体可以拥有土地所有权,自然人或者企业要进行生产建设要申请土地使用权证书,但是很多人对土地使用证本人死了该怎么办不太了解,接下来就让我们告诉您土地使用权证书的规定。
一、土地使用证本人死了该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持有人已去世怎么办,可以进行补办或者由他人继承。
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补办:
(一)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
·土地使用转让合同效力认定的规定是什么?
土地使用转让合同效力认定的规定是什么?土地使用权的使用人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内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出让或者转让等等,因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其他转让合同不同,因此不能私下合同双方自行签订,要想土地使用转让合同的效力得到认定,需要按照规定制定和签署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合同。这样既可以减少问题的出现,也可以保障双方的权益。一、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效力认定1、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
·不得抵押的房地产有哪些
在生活中,有些房地产由于它本身的特性,决定了它不能被抵押。那么,不得抵押的房地产有哪些呢?对于这些法律不允许抵押的房地产,当事人最好是不要随意抵押,否则不但起不来抵押的效果,还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那在法律上,究竟不得抵押的房地产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不得抵押的房地产有哪些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
·农村土地确权到期怎么处理?
农村土地确权到期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有关《决定》要求“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其“长久”到底是多久,是《承包法》规定的30年,还是更长时间?多年来,农民一直希望予以明确,但此次《意见》仍未明确,这就给“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原则上确权到户到地”带...
·老人死后土地归谁继承?
老人死后土地归谁继承?
一、老人死后土地归谁继承?
老人死亡之后土地不归任何人继承;个人对土地仅拥有使用权,并不拥有所有权,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此老人去世后,宅基地并不是老人的遗产,并不能依法发生继承。但集体经济组织并不收回这一土地使用权,老人原拥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归本户内余下的人员共同享有权利。
二、法定继承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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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土地使用权证的地有哪些危害?
没土地使用权证的地有哪些危害?在现在的购房活动中,成功购房的标记为是否获得房产所有权证,并没有对土地使用权证有太多的关注,所以人们常常忽略了这一项重要的权利,对于没土地使用权证的地会出现一些危害的情况,具体有哪些情况通过我们收集的以下资料为您解答。
一、没土地使用权证的地有哪些危害?
1、难以知晓设定抵押权的情况有些房地产开发商由于资金不足,便用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到银行做贷款抵押。而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
·社保同地转移需要多久
本市不同地区不用社保转移,职工更换工作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可按规定随同转移至新单位继续参保。员工从本市的一个单位到另一个单位工作,只要将本人的电脑号及身份证号码交给新单位,便可由新单位申请参保。不论员工是否停交过社保,新参保时自动将前后参保资料、参保缴费年限及个人社保账户积累额合并到一起。《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
·集体土地无偿赠与合同怎么写
集体土地无偿赠与合同怎么写
一、集体土地无偿赠与合同怎么写
赠与人:__________________
受赠人:__________________
赠与人将其房屋赠与受赠人,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赠与房屋状况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规格: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该房屋已于年月...
·土地使用权置换有什么办法?
土地使用权置换有什么办法?
土地使用性质常常有很多种,但是土地不可能永远只做一种用途,那么当企业需要将土地使用权置换的时候有什么办法,需要走哪些程序了,下面就由本站的我们来为您解答土地使用权置换有什么办法,希望能够为您带来帮助。
土地使用权置换办法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用地置换行为,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用地置换,是指依法取得的不宜利用的原有建设用地,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