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莱芜医患调解委员会调解流程是怎样的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莱芜医患调解委员会调解流程是怎样的? 莱芜医患调解委员会调解流程:
  1、医患双方当事人提出调解申请。
  2、符合调解受理条件的,在提出调解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填写《医疗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不符合调解受理条件的,应当在提出调解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当事人。
  3、确定1名人民调解员为调解主持人,1名助理调解员参加调解;医患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保险公司理赔员参加调解。
  4、医患双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对调解员提出回避要求的,应当予以调换。
  5、分别向医患双方当事人询问纠纷的事实、情节、要求和理由,并调查核实,研究确定调解方案。
  6、召集医患双方当事人到专门设置的调解室进行调解,医患双方当事人可以聘请律师参加调解。
  7、在查明纠纷事实的基础上,帮助、引导医患双方当事人明确责任、分清是非,促使医患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消除隔阂,协商解决意见。
  8、按照医患双方当事人的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
  9、对调解医患纠纷调解成功的,进行回访,督促履行协议。
  10、调解医疗纠纷自受理调解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调结。医患双方当事人同意延期的,可以再延长30个工作日;在调解时限内调解不成的应下达调解不成告知书,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延期到期仍未达成协议,或者当事人自愿终止调解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向医调委递交自愿终止调解书,终止调解视为调解不成。
  从上文内容,我们了解了莱芜医患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流程。如果医患双方出现问题自身无法解决的情况下,患者是可以向医患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的。根据正常程序处理问题,就可以避免出现不公平待遇。作为患者,应该要冷静处理,才能真正解决问题。
  
  
  


·法律规定医院丢失病历啥责任
      法律规定医院丢失病历啥责任 一、医院丢失病历啥责任 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等病例资料的,推定对医疗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要对患者的损害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出台后,病志记录更加透明。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患者有查阅、复制病历资料的权利。 虽然《侵权责任法》将“举证责任倒置”变为“谁主...


·那里可以找医患律师,其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那里可以找医患律师,其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医患纠纷到哪找律师 可以到当地律师事务所咨询办理,一般的律师事务所都会有这方面的专业律师的。 律师无地域限制,关键是要专业,由于医学专业性较强,建议复印并封存病历,复印客观病历,封存主观病历,找专业律师分析过错,若找不出过错,鉴定专家不会给你指出问题的 当事人找律师靠谱的途径有: 1、口碑,朋友介绍。遇到法律问题时,先问身边的人有没有认识律师,是很正常的事。这跟城市、地域、律所规模并无太大...


·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的特点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的特点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是医疗事故争议发生后,对已经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医患双方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就医疗事故赔偿进行调解。在卫生行政部门的主持下,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促使医患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而达成协议,解决其医疗事故赔偿争议的一种诉讼外活动。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


·提起医疗纠纷诉讼是否要先鉴定?
      提起医疗纠纷诉讼是否要先鉴定?一、医疗纠纷诉讼是否一定要经过医疗事故鉴定?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医疗纠纷诉讼一定要经过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并非医疗纠纷诉讼的前置程序。一般的说,患者只要有证据证明自己或已死亡的亲属接受过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就应当立案受理。 二、医疗纠纷的案由怎么确定? 医疗纠纷案件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另一类是医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即...


·儿童医疗过错赔偿有哪些
      儿童医疗过错赔偿有哪些?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之规定计算赔偿数额,具体如下: 其赔偿计算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


·非法行医罪罚款是怎么规定
      非法行医罪罚款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 没有医生职业资格却擅自为他人看病造成严重后果的,会构成非法行医罪,行为人不仅会被判处刑罚,还会被处以相关数额的罚款。那你知道非法行医罪的罚款是怎么规定的吗?我们来跟你聊聊非法行医罪的罚款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非法行医罪的罚款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刑事诉讼法强制医疗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强制医疗显而易见是基于法律的强制进行治疗,主要针对人群是患有重大疾病或者传染性疾病的人群。进行强制医疗的主要原因是避免对社会造成危害以及保障患者健康。那么强制医疗具体是什么呢?下面我将一一解答,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什么是强制医疗 强制医疗,是指非自愿性强制治疗,是指国家为避免公共健康危机,通过强制对患者疾病的治疗,达到治愈疾病、防止疾病传播、维护公众健康利益,具有强制性、非自愿性、公益性的特点,一般包括性病、吸毒、精神障碍...


·一、医疗损害误工费的误工时间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损害误工费的误工时间认定标准是什么?医疗损害误工费的误工时间认定标准是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分两种: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2、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二、误工费的计算公式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


·医院处理医疗纠纷一般有哪些
      医院处理医疗纠纷一般有哪些准备? 近年来,根据医疗现状频频发生院方和患者之间的医疗纠纷,导致医患矛盾十分紧张,还不时的会引起一些医疗纠纷官司,为了防止和减少这一现象的发生,我国制定了相关规定,那么医院处理医疗纠纷一般有哪些准备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 医方被起诉后应做的应诉准备 1、 收到患方的起诉状时,须冷静处之。 通过解决争议,是人们法律意识提高、法制健全的标志。因此,医疗机构不要害怕打官司,通过诉讼,可以提高医务人员...


·医疗事故的等级有哪些?
      医疗事故的等级有哪些医疗事故等级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规定。二、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病人生命而采取紧...


·医疗诉讼的证据是什么2023
      医疗诉讼的证据是什么患者一方要打赢官司,仍然要举出比较充分的证据。一般来说,下列证据是不可少的: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以证明患者或者其他人的身份情况。2、病历资料复印件,包括患者门诊病历、住院志(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