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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司法鉴定复议需要注意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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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案件司法鉴定复议需要注意些什么?一、选择复议申请时间/资料时注意
  (1)针对刑事诉讼案中的司法鉴定是可以复议的,但是在没特殊情况下必须是在开庭审理前提出。
  (2)需要准备复议申请书一式两份及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出示原件核对真实性。
  (3)委托他人进行司法鉴定复议的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
  (4)委托人如果是律师的,还需要提交律师所函和律师证复印件
  (5)其它资料
  二、选择司法鉴定机构时注意
  (1)对司法鉴定结论不服,需要申请重新鉴定的,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选择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重新做鉴定的时间也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2)鉴定结论作出时间的法律规定与首次鉴定无异,按《司法鉴定程序规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
  (3)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4)司法鉴定机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可以向更高一级的司法鉴定机构提出鉴定。
  (5)注意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人资质及鉴定技术标准、鉴定程序、鉴定协议。
  三、针对司法鉴定问题要求增加鉴定手段
  通常鉴定过程中会有提证错误导致诉讼结果不明的,着重要求提出司法鉴定时,鉴定机构需要对资料证据进行指纹鉴定、笔迹鉴定、血液鉴定(DNA,血液匹配,指标的化验,比对)、尸体检验、活体检验、鉴定实验、痕迹鉴定等等鉴定分析来证明结果,以事实证据来说明其鉴定结果,公平公正公开。对鉴定的结果以书面展示,方便诉讼案件的取证。
  以上内容就是针对刑事案件司法鉴定复议时需要注意的问题说明,刑事案件司法鉴定严重影响到最后的诉讼结果,一定要了解复议所需要的资料和时间限制及鉴定机构的专业性、了解鉴定结果的书面资料,这样才能保证司法鉴定复议的合理性及申请人的合法的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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