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0%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光票托收一定要提交汇票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光票托收一定要提交汇票吗? 一、什么是光票托收
  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 指债权人仅向托收行提交汇票、本票、支票等金融单据,委托其代为收款。跟单托收指债权人向托收行提交发票、提单等商业单据,可提交也可不提交金融单据,委托其代为收款的结算方式。
  光票托收就是银行接受您的委托,并利用银行广泛的国外代理行关系,将境外开出的不能在境内办理贴现的票据及其他金融单据,邮寄给付款人,提示其付款并收回款项的服务。办理该业务需时较长,通常为30-40天。
   二 、受理条件
  1、托人本人应持有效身份证,票据正本(票据抬头人应为委托人本人),填写光票托收申请书;如系代办,代办人除须提供委托人本人有效证件、委托人票据正本外,还须提供代办人证件,并填写光票托收申请书,银行核验委托人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无误,视作委托人授权代办人代为办理托收业务,且授权有效。
  2.、行对未曾受理过的或金额较大的金融单据,需向金融单据开立人查询有关付款要求,并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受理托收申请,为此,有关查询费用需由您来承担。
  3、票据背书应与票据抬头人一致,背书不可为私人印章。
  4、倘因票据为伪冒背书或票面经涂改(包括金额、受益人、日期等)而引致退票,我行按有关法律规定保留向委托人行使追索的权利,并对伪冒票据予以没收。
  5、如在邮寄过程中金融单据丢失,托收银行依据国际惯例不负任何责任。
  6、托收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委托人承担,我行照实向您收取。
   三、光票托收办理步骤
  客户在收到国外清算票据后,在票据背面背书(盖财务章并经有关人员签字)后,可委托银行向外托收。根据票据的种类、币别、金额、付款地区、收款人资信情况,决定采用“立即贷记”或“收妥贷记”的托收方式。
  1、“立即贷记”方式收汇快、费用低,但存在退票风险,对于过期或未到期的票据、曾遭拒付的票据、票面有更改、损坏的票据、没有磁性油墨的票据等不采用此方式托收。
  2、“收妥贷记”方式安全稳定,但收汇时间长,费用较高,小额票据不宜采用此方式收款。
   四、光票托收的退票
  1、采用“收妥贷记”方式的,在收到代收行的退票通知及退回的票据后,银行将通知委托人办理退票手续。
  2、采用“立即贷记”方式托收的,如退票在协议规定的退票期通知的,已收到的头寸银行不予解付,通知委托人办理退票手续;如超过退票期限,银行已将票款解付的,银行将视情况不予接受退票,或退回票款,或协助代收行向客户追索。
   五、光票托收是否要提交汇票相关条例
  1、票据的名称、种类、期限、金额、币种。
  2、收款人的名称和地址。
  3、付款人的名称和地址。
  4、票据的背书。
  5、远期票据是否承兑。
  6、票据的利息条款。
  7、票据签发人的名称和签字。
  8、其他条件
   所以,汇票作为一种票据凭证,光票托收时是一定要提交的。
  由此可知,光票托收是一定要提交银行汇票及相关票据的,并且还要保存好汇单及相关单据,不然银行按照国际惯例不予处理。在写光票托收申请书的时候也要带有效身份证和票据剧本,可见,光票托收,银行汇票是领取和邮寄的关键凭据。以上就是对光票托收一定要提交汇单吗的解答,希望对您了解光票托收能有更好地帮助,如您还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我们平台的律师。
  
  
  


·交通事故都有哪些情形,怎么处理交通事故
      不管是怎样的事故,具体发生的时候情形肯定都是不一样的,而针对不同情形下的事故,当事人应当采取的处理措施也是不同。具体说到交通事故上面,您知道交通事故都有哪些情形吗?不同的交通事故又该怎么处理比较好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交通事故都有哪些情形 (一)道路交通事故应限于车辆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件。也就是说,必须有一方为车辆,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包括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机动车与行人之间...


·车祸出院后的营养费还赔偿吗
      发生交通事故后,营养费也需要进行赔偿。首先介绍什么是营养费:营养费是指受害者通常的饮食摄入量,仍不能满足受损的身体的需要,因而需要使用以外的正常饮食营养,为你的身体补充营养和费用的一部分;第二种情况发生在年老体弱的病人身上;第三种情况发生在身体消化系统受损的情况下,如完全或部分切除肠胃。第四种情况是其他原因导致他消化吸收功能受损。在交通事故赔偿中,营养成本应如何维持。其实,根据我国最高法院颁布的法律解释的具体规定:营养成本是要根据受害人...


·买二手车时如何查车辆事故记录
      买二手车时如何查车辆事故记录 一、买二手车时如何查车辆事故记录? 登陆当地交通公安网,查询机动车信息,输入车牌号和车架号后六位即可查询,交通事故未处理,可以出售车辆但无法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根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二十...


·一、交通事故伤不够十级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伤不够十级怎么赔偿?1、交通事故达不到伤残等级,可以要求赔偿义务人支付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的。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


·一、交通事故全责情形?
      一、交通事故全责情形有哪些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有下列情形的一方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一)追尾的。 (二)逆行的。 (三)倒车的。 (四)溜车的。 (五)开关车门的。 (六)违反交通信号的,包括以下6种情形: 1.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2.在禁止掉头的地点掉头的; 3.违反规定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的; 4.未按交通信号指示方向行驶的; 5.驶入禁止通行的道路的; 6.未按照交通警察指挥通行的...


·一、雇佣的司机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全责车主需要承担责任吗?
      一、雇佣的司机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全责车主需要承担责任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根据以上规定可以起诉你单位,如果司机在驾驶中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你单位可以另案起诉司机,要求其承担责任;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


·驾驶证只有1分能开车吗?
      驾驶证只有1分能开车吗?答案是当然是可以。按照规定,扣满12分才需要重新参加驾照考试,只剩一分就说明已经扣了11分,还可以开车。此外《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第五十八条里还提到: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计分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该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且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去到机动车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当地的公安机关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讲座,重新学习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知识考试。考试合格...


·一、两死一伤的交通事故裁定文书有争议可以上诉吗?
      一、两死一伤的交通事故裁定文书有争议可以上诉吗? 两死一伤的交通事故中对裁定文书有争议的可以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


·交不起法院罚金怎么办
      《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根据《刑法》的规定,罚金属于附加刑,如果未交纳的,不会影响所判的主刑的执行,主刑服刑期满后,就应该将罪犯予以释放。但未交的罚金可由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没有钱交罚金,法院会查是否有...


·在我国汽车检车可以逾期多久
      机动车肯定会随着时间的推移相应的安全性能就有所下降的,因此在规定的时间之内进行年检就是要对存在的一些问题及时的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不会因为机动车本身而引发意外事故。可有人对于汽车的年检好奇的问题却是汽车检车可以逾期多久?这里告诉您,汽车的年检一天也不能逾期,只要逾期了,就会被行政处罚的。一、在我国汽车检车可以逾期多久?不能推迟。年检只能提前,没有延后的,过了年检期上路就是违法的。1、车辆逾期不年审出了事故不予理赔根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


·一、交通事故逃逸人找不到的情况如何处理?
      一、交通事故逃逸人找不到的情况如何处理?1、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并保护现场,在证据有可能立即毁损时,自行保留、收集证据 。2、通过了解和记忆的情况,向交管部门提供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驾驶人的体貌特征等有关情况,配合交管部门查缉肇事车辆及其司机。3、即使肇事者未被找到,也可以向交管部门申请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在赔偿问题上,因为肇事车辆和司机并没有被找到,所以可以;1、对于前期的医疗等费用损失,可以先自行垫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