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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国家赔偿的资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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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如果司法机关违规操作,违法取证,导致当事人蒙冤入狱的话。等真相大白后当事人可以向国家提出赔偿,要求支付赔偿金。要想顺利的得到赔偿义务机关的答复,顺利拿到赔偿,就得事先准备好各种材料。那么申请国家赔偿的资料有哪些?我们结合相关资料整理了下文,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申请国家赔偿的资料有哪些?
  1、国家赔偿申请书正本一份,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出副本。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的,应当提供组织机构被注销的情况说明;
  3、委托起诉的,应当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代理权限。
  4、与请求相关的证据材料正本一份,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出副本。
  5、涉外案件还需要提交的材料参照民事诉讼执行。
   二、请求国家赔偿的程序包括哪些环节?
  1、首先,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2、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以及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行政赔偿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3、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年、月、日。
  4、赔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赔偿,或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行政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刑事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对复议决定不服,在收到决定之日起30日内,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请求人可以向复议机关所在地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由此可见,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的时候,要首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递交申请书。申请国家赔偿的资料包括国家赔偿申请书、身份证明资料、如果委托的,还要提交一份授权委托书,和一些和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赔偿义务机关收到资料后进行审核,最迟会在两个月内答复,当事人对决议不服的,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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