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车辆转让协议书买卖合同怎么写?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车辆转让协议书买卖合同怎么写?
  
  在当代社会,物质财富极大丰富,几乎每个家庭都会有一辆属于自己家的车辆,但是可能因为车子旧了或者一些其他的原因需要把车辆转让,车辆转让的时候需要注意很多事项,比如说需要写一份车辆转让协议书买卖合同。那么,车辆转让协议书买卖合同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车辆转让协议书买卖合同应该怎样写。
  
  一、车辆转让协议书买卖合同应该怎么写呢?
  
  车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购车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现将______车转让于乙方______。
  
  该车车牌号为码为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车架号为______。
  
  现订立汽车转让合同如下:
  
  第一条 汽车质量 该车于______年______月登记,检验合格期至______年______月。该车养路费缴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旬,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第二条 汽车价格 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后确定该车的转让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第三条 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时向买受人提供车辆证件;说明汽车的现状;
  
  2、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甲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乙方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以及相关规费的缴纳。
  
  第四条 车辆过户 车辆必须过户,一切费用均由买方承担。双方共同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第五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乙方将车辆验收合格后,先付______元定金给甲方,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将本合同余款一次性付给甲方。
  
  第六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七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 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认真执行。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一致时,任何一方可向______所在地仲裁或向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另____份备用。
  
  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售车方(甲方):________
  
  购车方(乙方):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范文
  
  售车方(甲方):购车方(乙方):
  
  1、甲方将车主 的 轿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人币) ,小写 。
  
  2、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在 年 月 日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 年 月 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该车若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 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续及车辆。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
  
  4、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5、备注(未尽事宜双方约定处理):
  
  6、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联系电话:
  
  地址: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时签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主要涉及到的是双方当事人,也就是买方和卖方,主要内容包括汽车的价格、汽车的质量、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及产生纠纷之后的解决办法等,车辆转让合同是一个专业的问题,涉及到法律层面,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建议您向律师咨询,这样可以放心一点。
  
  


·酒驾肇事逃逸交警怎么处理
      按照危险驾驶罪从重处罚。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定罪,即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危险驾驶罪定罪罪名的规定,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四)...


·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判刑 交通肇事被判刑还需要赔偿吗
      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只有经过司法认定确定构成了交通肇事罪的,那之后才会涉及到判刑的问题,如果不能对交通事故认定构成犯罪,自然也就不嫩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那实践中,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判刑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判刑 我国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事故发生后,基本的处理流程如下: 一:现场勘查 1.发生交通事故后,无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或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撤离现场。对事实、成因有争议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打122,报告交警。车辆有保险的,应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到现场。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3...


·工伤保险待遇执行是怎样规定的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
      工伤保险待遇执行是怎样规定的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


·校车超载如何处罚规定是什么?
      校车超载如何处罚规定是什么校车的出现,为上学的小朋友们提供了交通上的便利。现在在各大城市我们几乎都可以见到校车的身影,穿梭于接送小朋友的各大街道上。但是有关校园超载的情况我们也听说过,而且引发的一系列严重的交通事故,往往令受害者家属不可承受。对于校园超载,国家是有惩罚的。以下是对校园超载如何处罚规定是什么的相关介绍。 一、校车超载如何处罚规定是什么? 对于校车超员,一般是按照客车超员的规定进行处理的。1、客车超载扣分标准:驾驶营运客车(...


·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是什么
      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是什么没带行驶证上路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且扣1分。1、《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2、同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一次记1分。...


·客车的交强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客车的交强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强险的赔偿不仅包括小型车,还包括大型车辆。客车的交强险赔偿标准是什么?首先客车分为营运和非营运,非营运的客车在缴纳交强险的时候需要比营运客车的保险费高一些,但实在佩服的时候,赔偿的范围是一样的,只要符合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就会得到理赔,医疗费误工费都是包含在内的。 (一)客车的交强险保费以及赔偿 720 3420=4140如果是公路客运的话。出租租赁的话720 2560=3280. 交强险承保确实分...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中的处理分为了一般程序和快速处理程序,往往针对轻微的、没有造成太大损害的交通事故,会采取快速处理。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程序是怎样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未造成人员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 发生除《特别提示》一、二规定情形的交通事故,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填写《协议书》自行解决,立即打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 发生符合《特别提示》一规定情形的交通事故,报...


·安徽九级伤残交通费的赔偿依据是什么?
      安徽九级伤残交通费的赔偿依据是什么 一、安徽九级伤残交通费的赔偿依据是什么? 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交通费,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交通费由车辆购置税、养路费、车船使用税、过路费、油费、保险费、日常维修保养费用构成。 二、其他赔偿项目 1、医疗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


·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
      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根据该条的规定,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的交通事故,实行的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即不论机动车一方有无过错,只要没有证据证...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