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前买房婚后如何加名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男女两人结婚后,通常会涉及到对原房本上加名。在房产证加上配偶的名字,在法律上来说,实质就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现实中,经常出现男女在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的情况,那么此时应该如何加名字才比较好?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婚前买房婚后如何加名字
  
  (一)婚后取得房产证
  
  如果说是婚后取得房产证,产权归属比较好判断,可以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有一半的产权。
  
  (二)婚前取得房产证
  
  如果是婚前取得房产证,那么判定起来就相对复杂,具体有三个关键点:
  
  1、根据双方购房的目的来判定。
  
  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证据是表明是赠予的,且是出于结婚的目的买房,那么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有证据可以表明是赠与的,则不判定为共同财产,是个人赠与行为。
  
  2、根据是否形成婚前同居关系来判定。
  
  如果说,在婚前已经有了同居的行为,并且是双方共同出资买房,那么房子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具体是否能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要根据同居时是否以夫妻名义。
  
  3、根据另一方能否提供出资证明来判定。
  
  这一点很重要,如果另外一方不能提供自己出资的证明,很可能会被判定为个人财产而无法获得房屋产权。
  
  所以说,在恋爱时千万不能因为一时冲动而将房产证只写上对方的名字,如果离婚时如果拿不出自己出资的证据,可能法院也不能保证你的权益。
  
  二、离婚协议房产分割是怎么样的.
  
  1、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1)婚前取得产权证的。
  
  《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取得产权证的。
  
  还是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产权证虽然是物权凭证,但并不意味婚后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关键看出资情况,既夫妻一方在婚前是否已付清全部房款,既对房屋权利是在婚前取得的。
  
  2、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产权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
  
  (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且付清全部房款的。
  
  如果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自己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的话,那么,另一方的权益是得不到法院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一方真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但未付清全部房款的(有贷款)。
  
  如果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自己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的话,那么,另一方的权益是得不到法院保护的。此情形争议的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的部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这涉及夫妻一方用婚前个人积蓄或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的归属问题,由于这只是原有财产价值存在形态发生了变化,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既所谓“万变不离其宗”,故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4、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时应按房屋的市场价(评估价)计算,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半价。如果涉及贷款,要先将贷款部分减去。
  
  此时需要看具体是在什么时间取得房产证的。若是在婚前就取得了房产证的话,情况就比较复杂了。但要是婚后取得房产证,那么一般情况下都是认定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房屋抵押他项权证都有哪些相关内容
      在购买房产时,我们能听说他项权证,并且有些人也能够了解他,项权证是对于房屋来讲比较有重要意义的,那么今天我们了解,房屋抵押他项权证都有哪些相关内容,根据有关的说法,有他项权证才能对房屋行使一些权利,具体来看下面的文章。 一、房屋抵押他项权证的介绍 如果当天办理抵押登记,正常需要5个工作日才能领取他项权利证,不过可以办理加急,2天就能好。在抵押贷款中,抵押当事人――银行和借款人应在房屋产权证收押后,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权属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


·哪些二手房合同无效,什么样的二手房合同无效
      哪些二手房合同无效,什么样的二手房合同无效一、什么样的二手房合同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属无效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他们进行房屋买...


·离婚房子给孩子费用是多少费用多少
      夫妻双方在感情破裂之后,会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财产进行分配,若有债务的,也需要确定债务如何分担。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在分配财产时,夫妻双方会将房子交给孩子的情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离婚房子给孩子费用是多少费用多少 ? 一、可赠予过户 赠与需要办理公证,缴纳公证费、测绘费、评估费、契税等。过户的话办赠予费用约为报税价(即你们商定的房产转让价)的6%(公证费3%,过户税费3%)。但赠予过户后,如果你们以后要转让房产,单一项个人所...


·承租人租房会遇到哪些纠纷
      租房会遇到哪些纠纷(一)损害赔偿纠纷。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房屋损坏赔偿、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权益赔偿等。从司法实践看,目前颇有争议的是租赁关系结束后,房客对房屋所作的装修如何赔偿。对此,法律法规并无明文规定,目前只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内部对此有审判指导意见,大致内容是,凡是房东同意房客装修的,无论什么原因提前解除合同,房东都要向房客赔偿经评估后的...


·夫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离婚房产
      对于夫妻在婚后所得的房产,一般情况下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房产。因此,要是夫妻离婚的话,就需要对这个房产进行分割。那么婚后房产是如何分割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


·房屋他项权预告登记证是什么?
      现代社会,随着房价的不算上涨,公积金贷款买房已成为主流,那么房产证将被银行抵押,我们需要办理他项权证,房屋他项权预告登记证等一系列证件。这对于很多第一次买房的人是些陌生的概念,如果不弄明白则会造成很多麻烦,下文将为您仔细介绍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


·农村房产,在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
      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具体的处理方式都是一样的,其中就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当然就包括对房产的分割。那么对于农村房产,在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目前,我国对农村房地产权和城市房地产权实行二元制的管理体制。即农村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对其房屋下的土地只享有土地使用权,即宅基地使用权,国家对农村房屋至今未建立起登记制度;城市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国家,城市居民...


·房屋租赁期限是多少年
      房屋租赁期限是多少年 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 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


·农村房屋买卖契税如何征?
      一、农村房屋买卖契税如何征 1、契税: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且是头次购房的按1%缴纳;面积在90平方米至140平方米的,按1.5%缴纳;面积超过140平方米的,按3%缴纳。 2、个人所得税:售房者取得房屋产权未满5年出售的,按房屋增值部分的20%缴纳,或者按房价的1%缴;房屋产权已满5年的,免征个税。 3、土地增值税:售房者取得房屋产权满5年出售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售房者取得房屋产权未满5年出售的,按房价的1%缴纳。 4、...


·买房当属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了,买房的过程不仅要注意房子的单价,
      买房当属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了,买房的过程不仅要注意房子的单价,还要看房子的质量是否合格,切勿因为房屋的价格便宜,而忽略了房屋的质量问题。这样反而得不偿失,因小失大。现在我们就来说说抚顺市房屋质量鉴定标准有哪些? 一、房屋的质量问题分类 第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从技术角度看,所谓“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体。其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如:地基、承...


·现在买房子已经成为了人比较关注的问题,还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很
      现在买房子已经成为了人比较关注的问题,还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很多年对于买房都是非常的畏惧,买房一般都是按揭贷款,而不是直接现金买房,这样的方式可以很大程度的降低自己的经济压力,在买房的过程中还需要缴纳很多手续费?,那买房子贷款需要什么手续费?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买房子贷款需要什么手续费 1、测绘费:测绘费按各区的具体情况定,如:普通住房是1.36元/平方,商业房2.04元/平方,生产车间2.72元/平方。2、评估费:100...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