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杭州房屋赠与过户费用是怎么收取的?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二手房过户的方式有很多,包括买卖过户、继承过户和赠与过户等。现在很多杭州父母都将名下的房产以赠与的方式送给子女,因为这样的话可以节约不少费用。尽管这种方式比较划算,但是也是需要支付一笔费用的,那么杭州房屋赠与过户费用是怎么收取的?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总结的这篇文章。
  
  一、杭州房屋赠与过户的手续是怎样的?
  
  房产赠与手续办理包括签订赠与书、缴纳费用、公证、办理产权转移、交付房产等过程。每个过程都需要房产赠与人与受赠人同时到场,具体的房产赠与过户手续如下:
  
  1、赠与书。赠与书就是房产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的房屋赠与书面合同,按照国家规定,房产赠与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签订;
  
  2、缴纳费用。房产赠与过户免除赠与人营业税,但是受赠人仍然要缴纳契税等过户费。缴纳过户费用的时候需要赠与双方凭借房屋所有权证和赠与合同等材料在房产交易部门办理费用缴纳事宜;
  
  3、办理公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收费情况:赠与公证费是评估价的2%;
  
  4、办理产权转移。在房产赠与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过程中,赠与双方应该同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转移申请与登记,同时提交相应的材料(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和税费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二、杭州房屋赠与过户费用是多少?
  
  在进行赠与过户的时候,需要有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1%(房屋满两年且是唯一住房免征;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未满两年也可免征)、契税3%、贴花5元/套、公证费、评估费,由于地区不同,规定不同,所以各地的公证费的交付标准都不同,正常情况下,公证费是房价的2%。部分地区在房产赠与过程当中需要进行房产评估,而房产评估所需要交付的评估费用收取比例在0.3%~1%之间。
  
  三、房屋赠与过户注意事项有哪些?
  
  赠与双方不要因为想要节省过户费用而采取赠与方式进行过户,这样做存在风险。虽然您可以在公证处取得赠与公证书并办理产权过户,但这赠与过户的性质与买卖过户不同,以下几点赠与过户注意事项你必须看清楚:
  
  1、赠与是无偿的法律行为,法律后果不同于有偿的买卖行为。
  
  2、赠与过户办理产权登记的税费的时候税费标准与继承过户和买卖不同;
  
  3、若进行赠与公证,赠与行为一般不能撤销。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由此可见,直系亲属间的房屋过户,最好采用赠与的方式,这要比买卖过户划算很多。杭州房屋赠与过户费用包括契税、公证费、评估费、房屋登记费等,除了契税相对多些外,其它税费缴纳的很少。在办理房屋赠与手续的时候,双方需要拿着合同到公证处进行公证,这样才能顺利完成过户。
  
  


·房屋在出租给他人的时候,此时房主与租客之间建立的是一种租赁关
      房屋在出租给他人的时候,此时房主与租客之间建立的是一种租赁关系,租客在一定时间内拥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是却没有所有权。因此房主也是可以在租房期间将房屋出卖给他人的。那要是房屋租赁期间发生买卖的该如何处理呢?为您解答。 (一)买卖合同有效。买卖合同是出租人与第三人就房屋所有权签订的合同,只要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就应该有效。根据合同法相关解答,承租人请求确认出租人和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则不予...


·一、房屋租赁发票可以抵扣吗
      一、房屋租赁发票可以抵扣吗 房屋租赁发票可不可以抵扣需要看租房的目的是什么。通常纳税人取得的专用发票并非都可以抵扣。有些是按照规定列明的不能抵扣,剩下的都是可以抵扣的。 1、租赁门面专门销售农药以及种子种苗等免税项目的不能抵扣; 2、用于职工住宿或娱乐的租赁住房不能抵扣; 3、租用的厂房用来生产免税产品、简易计算方法的项目不能抵扣。 二、房屋租赁费用开发票税率 房产税=租金收入乘12%;印花税=租金收入乘0.1%;个人所得税...


·卖房子为什么要公证
      不需要公证,双方签订购房协议后去房产交易中心进行过户即可,如果觉得需要公证也可以带好材料到公证处公证。当事人公证应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女方起诉离婚房产怎么分?
      女方起诉离婚房产怎么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


·在我国夫妻离婚房子分配吗
      生活当中绝大多数人都知道,夫妻双方如果婚姻关系解除的话,肯定要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但是很多人存在疑惑的就是,对于房产分割的问题,到底要不要进行争取。而且房产分割的过程当中所面临的困难是比较多的,情况也比较复杂。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夫妻离婚房子分配吗? 一、在我国夫妻离婚房子分配吗? 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二、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


·房子是按揭的离婚怎么分割?
      1、婚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1)婚前一方交清全款,婚前取得所有权证。这种情形下,房屋应定性为婚前个人财产,这是没有争议的。(2)婚前双方交清全款,婚前取得所有权证。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并取得所有权证的,这时双方没有婚姻关系,该房应是按份共有的财产,按出资比例确定各方的份额。该房屋是双方个人的婚前财产。按《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婚后仍然是双方按份共有的财...


·房产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房产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在中国老百姓生活日渐富裕的今天,越来越多的人名下拥有一套甚至更多的房产。同时也意味着房产合同纠纷也会相应的日渐增多。在购房者一方和售房者一方签订房产合同后,其中房产违约金是约束双方的重要的一环,那么房产合同违约金上限又是多少呢?的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为您解答。 一、什么是合同违约金? 1、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2、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


·卖房个税如何收取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1,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是,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常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但必须保持各税种计税依据一致。2,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纳税人可以凭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其从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


·密云房屋买卖流程是什么
      很多人为了拥有自己的房屋在努力工作者,现代社会房屋的价值非常高,特别是在城市中,一般的工作者都很难买到自己的房子,所以相关的内容也有很少人了解,攒够买房钱后我们需要进行购买,但很多人都不知道购房的流程是怎样的。那密云房屋买卖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密云房屋买卖流程 一、实地看房:买方要去看房、买卖双方初步进行洽谈价格、约定付款方式、交房日期等事项,一般来说买卖双方产生的所有费用都归买方支付; 二、进行查档:买卖的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或者按...


·房屋买卖合同备案证明流程
      虽然房地产市场一直热度高涨,房价也居高不下。但是对于普通群众而言,买房子仍然是头等大事。购买商品房当然是需要签订合同的,但是房屋买卖合同有一个特殊的地方,就是需要备案。那么,房屋买卖合同备案证明需要什么流程呢?律师为您解答。一、备案流程:1、客户签约→按揭(一式四份),一次性(一式三份),收集客户基本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婚证明、收入证明)开发商需提供:(客户进账单、发票、打印商品房联机备案证明、合同登记申请表、授权委托书...


·一、司法拍卖房买卖不破租赁吗?
      一、司法拍卖房买卖不破租赁吗?即将被司法机关拍卖的房并不需要遵守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司法拍卖前一定要提前熟读竞拍公告并对竞买房屋进行实地核查,确定房屋上是否存有租赁关系;若有,则应了解详尽租赁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时间、租金是否支付等情况;若无,则应确定房屋是否存有其它将影响房屋使用的瑕疵。实践中,若竞买房屋上在被查封前存有租赁关系且在竞买后租赁期限仍未届满,则竞买人要求承租人腾退的请求将难以得到支持。二、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后果是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