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分立的流程是什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公司分立的流程是什么
  
  公司分立 简单的说就是开设分公司,为公司的发展注入新的血液和活力。公司分立的要求是十分严格的,必须要严格规定的要求提供必备的材料,按照既定的程序进行公司的分立。只有严格的程序才能确保公司分立顺利和成功。下面,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和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的公司分立内容。
  
  
  一、什么是公司分立
  
  公司分立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分立是和公司合并相反的行为,它是指原有的一个公司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分立时,其财产应作相应的分割。
  
  二、公司分立的流程
  
  公司分立可以采取派生分离和新设分立两种形式。
  
  公司需分立的,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并按《公司法》的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处理债权义务后,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申请变更登记。
  
  (一)派生分立
  
  派生分立是指公司将一部分资产分出去另设一个或若干个新的公司,原公司存续。另设的新公司应办理开业登记,存续的原公司办理变更登记。
  
  1、分立后存续公司办理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分立各方签订的分立协议和公司股东会(或其所有者)同意分立的决议(主要写明分立出几个公司,分立的主要内容)。
  
  (3)刊有公司分立内容至少三次公告的报刊。
  
  (4)公司作出的债务清偿担保情况的说明。
  
  (5)公司新一届股东会议决定(主要写明:总股本及其股本构成、公司领导班子有否变化、公司章程修改、其他需变更的事项)。
  
  (6)章程修正案(主要列示章程变动情况对照表)或新章程。
  
  (7)由新一届股东会全体股东出具的《确认书》。
  
  (8)《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A;法人)》、《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B:自然人)》》、《公司法人代表人履历表》、《公司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会成员情况》。
  
  (9)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由工商局档案室提供加盖工商局档案专用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2、派生新设立公司办理开业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和其他开业登记材料。
  
  (2)分立各方签订的分立协议和公司股东会(或其所有者)同意分立的决议(主要写明分立出几个分公司、分立的主要内容)。
  
  (3)刊有公司分立内容至少三次公告的报刊。
  
  (4)公司作出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5)分立后存续公司原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发照机关印章)。
  
  (二)新设分立
  
  新设分立是指公司将全部资产分别划归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新公司,原公司解散。原公司办理注销登记,新设公司办理开业登记。
  
  1、新设公司办理开业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和其他开业登记材料。
  
  (2)分立各方签订的分立协议和原公司股东会(或所有者)同意分立的决议(主要写明分立为哪个公司、分立的主要内容)。
  
  (3)刊有原公司分立内容至少三次公告的报刊。
  
  (4)原公司作出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5)原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发照机关印章)。
  
  2、分立解散公司(即原公司)办理注销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股东会同意分立和注销决议(主要内容是因公司分立同意注销)。
  
  (3)分立各方签订的分立协议。
  
  (4)刊有原公司分立内容至少三次公告的报刊。
  
  (5)原公司作出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公司章程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公司公章。
  
  (7)其他应提交的文件。
  
  我们已经作了介绍。公司分立可以说是公司发展的需要,也是在支持公司的发展壮大。公司分立是否合理和严格,不仅是公司管理的要求,同时也是公司的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公司要进行公司分立,必须按照规定和要求来,这也是保障公司利益的根本要求。
  
  


·公司法自持股份是什么意思?
      公司法自持股份是什么意思?法律术语,公司自有股份指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公司取得的自己发行的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能否持有自己的股份,各国公司立法的规定不尽相同,主要有:(1)有限度地允许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荷兰、丹麦、奥地利、比利时等国家的公司法规定,允许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但又规定了允许的限度或条件。如奥地利规定,公司可以获得自有股份,自有股份的数额不得超过整个股份资本的10%,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公司遭受重大损失。(2)原则禁止但例外...


·残疾赔偿金保险公司赔偿吗?
       一、残疾赔偿金保险公司赔偿吗? 是会赔偿的; 伤者的损失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赔偿,超过部分由肇事方承担。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强制保险赔付的范围: 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 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很多外商纷纷到我国成立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参与者。外商在开展经营之前,首先得完成企业的注册,这是创业的第一步。那么,外商投资企业注册流程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1、核准名称 时间:1—3个工作日 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结果...


·被公司开除有什么赔偿?
      被公司开除有什么赔偿按在该单位的工作时间多少,补偿标准也不同,如果在该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可以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工作了六个月以上没到一年的,也按一年算,在该单位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可以补偿半个月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


·公司法人章丢了怎么补办 一、公司法人章丢了怎么补办? 如
      公司法人章丢了怎么补办 一、公司法人章丢了怎么补办? 如果原印章在工商备过案,或企业规模较大,资金往来量较大较多。那么: 1、到工商局办理遗失印章手续,凭工商开具的证明到公安局; 2、到公安局办理换章手续,包括遗失手续、换章重刻手续; 3、登报将原印章作废 4、取得新章到公安、工商备案,并结销手续; 5、银行、税务、企业内部、有关业务单位印章启用备案。 如果仅只是用于银行,那么,只办理银行挂失备案换章,保险起见,登报挂失...


·注册公司法人股份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注册公司法人股份问题是怎么规定的很多普通公民如果不太了解我国公司法的话,总是会觉得公司的法人代表在公司一定是属于大股东,因此占有的股份也是比较多的。占有公司股份的话,肯定是属于公司当中的股东,但是不一定公司法人就必须是属于公司的股东的。所以说关于,注册公司法人股份问题是怎么规定的这一问题,我们这就为您介绍一下。 一、注册公司法人股份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首先明确告诉您,依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


·公司股权变更的手续是怎样的?
      公司股权变更的手续是怎样的?在公司治理过程中,出于股权优化的考虑,公司经常进行股权转让,这样势必会导致股权变更。按照规定,公司应当在股权转让之日内三十日内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这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完成变更登记,才说明股权转让顺利完成。那么公司股权变更的手续是怎样的?下面请看我们总结的这篇文章。 一、公司股权变更的手续是怎样的? 1、公司去工商部门领取公司变更申请书的有关表格(包括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 ,根据他们的要求进行手填或打印有关文...


·公司变更登记期限是多长时间?
      公司变更登记期限是多长时间? 一、公司变更登记期限是多长时间 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公司变更法人代表的,应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


·上市公司法董事会人数的要求是什么?
      上市公司法董事会人数的要求是什么?上市,对任何一家企业来说,都是企业的终极目标。上市对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切身利益都是息息相关的。在实际生活当中,很多企业可能已经做好了上市的准备,但是对我国国家的一些基本法律法规不是很清楚,比如很多人不太清楚上市公司,是否需要达到一定人数才可以,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上市公司法董事会人数的要求是什么?一、上市公司法董事会人数的要求是什么?公司没有最低人数的要求。上市公司通常只是对注册资金公司制度的完善性有...


·变更公司法人的具体流程:  
      变更公司法人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


·企业改制的法条规定是怎样的
      企业改制的法条规定是怎样的? 对于满足条件的企业,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进行改制的申请。在改制之前,需要根据企业改制的法条规定,对企业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在改制过程中,也需要按照该法规的规定从事活动,但是由于企业改制引起的纠纷依旧是较为常见的,故而国家相关部门针对此种现象制定了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 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03〕1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民事纠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