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到期后可以获得赔偿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多数情况下,职工遭受工伤的都是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但也不能避免出现劳动合同到期的情况。有的工伤职工就担心了,要是劳动合同到期后可以获得赔偿吗?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合同到期后可以获得赔偿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
  可见,如果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单位继续用工的,视为劳动关系存在。所以如果在该期间出现事故伤害,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的条件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单位不申请的,劳动者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根据工伤认定的结果向公司请求索赔,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二、劳动合同到期后未处理怎么办?
  劳动合同到期后既不及时办理终止手续也不续签劳动合同会有什么后果和影响呢?
  1、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及时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也不续签劳动合同,会使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是不规范的,容易引发劳动争议。
  2、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应视为续订劳动合同。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
  3、关于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
  这种事实劳动关系的终结不能用到期终止劳动合同的方式,经济补偿办法也不能按终止合同的规定办理,而应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用人单位应根据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发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4、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办理了相关的手续,但未提前1个月向劳动者发出书面通知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劳动者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终止劳动合同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也是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即使劳动合同到期后可以获得赔偿。并不能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了,就对遭受工伤的职工置之不理,这显然是不利于保护工伤职工的合法利益的。但具体涉及到工伤赔偿标准的时候,可能各个地区的规定内容就不太一样了。这点还请您能够注意。
  
  
  


·电力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责任是什么?
      电力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责任是什么? 电是我们社会生活发展的必备条件,没有了电我们的生活发展就会进入非常落后的进程中。所以,国家非常重视电力工程的建设,也非常重视对电力工程质量的要求和规定。我国也为了能够保证国家电力工程质量,出台了相应的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那么,电力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责任是什么? 一、电力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责任是什么? 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根据南方电网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海南电网公司颁发的《外包工程...


·解聘赔偿金怎么计算?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没有产生重大过错的情形下,用人单位一旦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那么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利,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要支付劳动者一定的解聘赔偿金,那么,解聘赔偿金怎么计算?我们给您做了以下回答。 解聘赔偿金的计算: (一)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 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工作年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算;工作年限超过12...


·在职员工能否做其他公司的股东?
      在职员工能否做其他公司的股东?1、如果只是一个公司的普通员工,在别的公司担任股东是没有限制的,但如果是高级管理人员就会受到《公司法》及原公司章程的限制,不得自营同类业务。如果是公司普通员工但与公司签订有竟业禁止协议的,不仅在位期间不得作为同行业其他公司的工作人员,在辞职后的规定时间内也不允许,当然只是作为股东则不受限制。2、在《公司法》的相关条款中,只规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在职期间负有竞业限制义务。...


·派遣工合同到期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如何应对
      派遣工在我们社会中太常见了,大街小巷都可以看到派遣工的存在,他们每天辛勤的工作,派遣工的权利利益更是需要我们每个人尊重维护。针对派遣工合同到期自动解除劳动关系的问题,我们是否也应该多多了解一下以此来更好的维护他们的权益。 一、基本情况 首先了解一下关于劳务派遣关系的知识。劳务派遣关系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往实际用工单位工作,由派遣活动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派遣主体有三方,即劳动派遣单位、实际用工单位...


·包头土方工程投标书怎么认真伪?
      包头土方工程投标书怎么认真伪? 一、投标书 投标书是指投标单位按照招标书的条件和要求,向招标单位提交的报价并填具标单的文书。它要求密封后邮寄或派专人送到招标单位,故又称标函。它是投标单位在充分领会招标文件,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和调查的基础上所编制的投标文书,是对招标公告提出的要求的响应和承诺,并同时提出具体的标价及有关事项来竞争中标。投标书是招标工作时甲乙双方都要承认遵守的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件,因此逻辑性要强,不能前后矛盾,模棱两可,用语要...


·过去的劳动合同书遗失怎么处理?
      过去的劳动合同书遗失怎么处理?过去的劳动合同书遗失可以找原来的用人单位获取劳动合同的原件,并且进行复印,或者是找备案机关。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范本需要包含的内容有: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双方的基本信息;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的赔偿金项目以及金额;赔偿金支付的约定时间;离职手续以及社保公积金的转移手续办理;对于违约情况的说明;对于法律纠纷进行说明;落款等内容。二、涂改后劳动合同是不是有效?涂改过的合同还是有效的。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


·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有哪些经济补偿
      在劳动合同即将到期之前,单位在与员工充分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选择续签或不续签劳动合同。那实践中,要是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话,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补偿。到底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有哪些经济补偿?我们为您解答。 一、何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


·劳动合同期限规定吗?
      劳动合同期限规定吗?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是有期限规定的; 按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


·即使是在试用期,用人单位都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
      即使是在试用期,用人单位都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单位会以简单的入职协议代替试用期时的劳动合同。而根据法律的规定,入职协议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入职协议是否属于劳动合同 简易合同,即合同形式上为纸条、单页入职协议等,内容上仅约定了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等单一内容,并未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内容的要求进行全面的约定。劳动合同是全面明细约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权利义务...


·员工不符合辞退条件有哪些
      员工不符合辞退条件有哪些企业虽然有权利辞退“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但是员工有以下6种情况的任意一种,属于被“特殊保护”群体,企业都不可随意辞退!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用人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


·安阳哪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员工在发生工伤之后,应到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以此获得工伤赔偿。如果受伤情况较为严重,经治疗后有可能留下残疾或影响到劳动能力的,还可以申请工伤伤残待遇,但必须先进行工伤鉴定。那安阳哪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我们整理了相关的内容,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安阳哪里工伤鉴定? 安阳的工伤鉴定可到安阳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申请。安阳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地址:安阳市安漳大道8号电话:0372- 2222661 二、安阳工伤鉴定流程 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