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瓮安县县城规划区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瓮安县县城规划区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在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中,一般会提供不同的补偿方式让被拆迁人选择。瓮安县是贵州的一个县城,当地的拆迁补偿也受到人们的普通关注,而政府同时也出台了相关的拆迁补偿方案,我们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瓮安县县城规划区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看一看当地的拆迁补偿会有哪些内容。
  
  瓮安县县城规划区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为了加快旧城改造建设步伐,确保县城规划区改造建设工程顺利实施,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建设,确保实效的要求,切实做好被拆迁单位和个人的拆迁安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5号)和《贵州省城市范围拆迁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6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县城规划区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一、补偿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让利于民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兼顾的原则。
  
  (四)坚持依法合理的原则。
  
  (五)坚持实事求是,衔接相关政策的原则。
  
  二、补偿办法
  
  (一)按房屋“产权证”载明使用性质,被拆迁人可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货币补偿按有关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执行;产权调换。货币补偿按有关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执行;产权调换按“拆一还一,结构陈新不补差”的原则进行就近安置。
  
  (二)未超出批准期限临时建筑按建筑成本适当补偿;超期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三)对无产权证房屋的处理,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瓮安县县城规划区违法建设处理规定》,符合通过处罚可以完善手续的,先按规定接受处罚并完善相关手续后予以补偿;不符合的,一律不予补偿。
  
  (四)2008年8月7日《瓮安县县城规划区违法建设处理规定》公布后修建的违法建(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五)拆迁区域内有建设、国土、工商、税务、公安消防、房产等手续,能证明为经营性用房的房屋作经营性用房补偿。
  
  (六)拆迁区域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住房实行“拆一还一”,土地不给予补偿;住房建筑占地外其他土地的补偿,按出让时的用途扣除已使用年限后剩余的土地价款据实补偿。拆迁区域内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住房实行“拆一还一”,土地不给予补偿;住房建筑占地外其他土地的补偿,按征地成本价补偿。
  
  三、附属物补偿
  
  附属物按照《夏蓉高速公路〈水口至都匀段〉拆迁补偿安置方案》(黔南府办法〔2008〕30号)文件规定进行补偿,未列入的附属物按建筑成本据实补偿。
  
  四、室内装修补偿
  
  拆迁双方按市场价协商补偿或按评估进行补偿。
  
  五、过渡期间补偿
  
  (一)搬家费:住房5元/㎡;经营性用房(含门面)10元/㎡。
  
  (二)过渡费:住房每月6元/㎡,沿街底层门面每月20元/㎡,其它经营性用房每月10元/㎡,首付按年计算,不足一年按实际月数计算),之后按月计算,超出过渡期限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被拆迁房屋补偿、安置面积的核定
  
  (一)住宅房屋补偿安置面积核定。
  
  按《房屋产权证》标明的面积计算。
  
  (二)沿街底层门面的认定与面积核算。
  
  1.土地使用性质必须是《国有土地使用证》批准为商业用地或综合用地,底层经营性门面必须是沿街建筑;在拆迁公告发布前必须从事经营活动;必须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及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并已缴纳土地使用税。租赁房屋从事生产、经营者还需出具与产权人签订的有效租赁合同。
  
  2.沿街底层门面在《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面积内,以经营现状的面积为基础,进深超过7米的部分不视为经营用房,凡连续两年平均缴纳土地使用税的面积大于规定进深面积的,不受规定限制,以纳税面积为准;沿街底层门面与《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面积不相符的,由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向产权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以复核面积为准。
  
  (三)除沿街底层门面以外,用于生产、办公、经营的非住宅经营性用房的认定。
  
  土地使用性质必须是《国有土地使用证》批准为商业用地或综合用地;在拆迁公告发布前必须从事经营活动;必须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及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并已缴纳土地使用税,租赁房屋从事生产,经营者还需出具与产权人签订的有效租赁合同。同时具有以上条件的按原使用性质实行“拆一还一”。
  
  七、其他事项
  
  (一)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房屋拆除、安置补偿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移交房屋的,方可领取补偿费。
  
  (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办公楼拆迁安置及装饰补偿,经评估后按评估价予以补偿。
  
  八、附则
  
  (一)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县人民政府及县相关部门原制定的涉及县城规划区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的文件同时废止。
  
  (二)本方案由县建设局负责解释。
  
  政府制定拆迁补偿方案的目的在于使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并保障被拆迁人的利益。在拆迁补偿项目中,除了对住房的价值进行补偿外,还会对房屋的附属物、室内装修等项目进行补偿,同时被拆迁人在过渡期间的搬家费等也会得到相应的补偿。
  
  


·可以拿别人的房产证做抵押吗
      不能贷款。产权人未提供书面委托,或出具同意将所属房产用于给第三方进行抵押贷款的说明材料,另一方无法用非本人房产证办理抵押贷款。房产证简介:房产证(Premises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


·论购房者的优先权
      内容摘要:随着优先权制度的深入研究,该制度已逐渐被人们所接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问题的批复》第二条的规定:“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所以笔者认为购房者对其所购房屋也具有优先权。 关键词:优先权;法定抵押权;优先受偿权 正文: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房地产纠纷也日益繁多。购房者支付了全部或部分房款,因发展商的原因,拿不到房屋的情...


·二手房一房多卖怎么查?
      二手房一房多卖怎么查? 申请人需要拿房产证复印件和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到档案局查档。 如何防止一房多卖情况: 一、购房者要进行产权调查。 交易中心通常备有房屋的原始记录,包含房屋所有的基本信息,如房屋土地状况、产权共有人等。发 现房屋产权证上的记载与调查结果不相符时要注意,卖房者有可能是一房二卖。 二、提存房屋产权证。 签订买卖合同后,若未办理过户手续,房屋产权证仍由卖房者持有。有些购房者看到房屋产权证后,会误认为产权仍为卖房...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委托书怎么写
      房屋租赁合同要生效,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其中就包括进行合同登记备案,而当事人无法到场进行登记时,可以委托别人进行登记,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委托书要怎么写?接下来,我们将为您提供一个范本以供参考。 一、房屋租赁合同有效的条件 (一)《民法典》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但是,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及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可撤销合同。 (二)合同约定...


·房屋增值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屋增值算夫妻共同财产吗1、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将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并在婚前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该房产属于《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夫妻一方的”,由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一方享有房屋的产权。那么该房产在婚后增值的部分,若是因为市场行情而自然增值,就应当属于“自然增值”,其增值部分认定为房产方的个人财产。若该房产的增值是因为装修而导致的升值,而装修费用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非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因装修而升值的部分就不宜认定为购...


·个人房屋买卖贷款流程是怎样的
      个人房屋买卖贷款流程是怎样的 1、获取楼宇按揭信息选择房产购房者如想获得楼盘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购房者在广告中或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时,还应进一步确认发展商开发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2、填报《按揭贷款申请书》办理按揭贷款申请购房者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应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购房者获得按揭贷款支持的规定,准备有关法律...


·对于购房违约金怎么赔偿计算的?
      对于购房违约金怎么赔偿计算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一方反悔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违约金,合同有约定,按合同约定赔偿,但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


·天津律师房产纠纷的收费是怎么规定的?
      天津律师房产纠纷的收费是怎么规定的? 不同地区、不同案情、不同标的、不同律师的价格都不同的。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如下: 1、不涉及财产关系或争议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取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 2、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按争议标的大小,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上—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 4-6% 50万元以上—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 3-5% 100万元以...


·二手房买卖中会有哪些陷阱
      二手房买卖中会有哪些陷阱一、二手房买卖中会有哪些陷阱 1、 共有房屋买卖 现在有不少房屋的产权是两人以上共有的,按照我国《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及相关法律规定,在协议签订前买方应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调查该房屋的权属情况,了解产权人的信息,如有共有人的,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需要所有的共有人到场,不能到场的也应该要求出售人出具公证过的共有人委托其卖房的委托书,否则有可能导致房屋买卖合...


·在我国买房子首付多少最划算?
      在我国买房子首付多少最划算? 首付比例及贷款金额具体要以当地监管政策为主 1、商业贷款:其实首套房的首付比例不是固定不变的,因为各地的首套房首付比例也会有所不同的,所以对于首套房的首付比例也是一个比较难以掌握的点。但是按照现有的首套房的执行标准来说,新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是三成。也就是如果你要买价值一百万元的房子,那么你的首付最少就是100万乘以30%等于30万元。 2、公积金贷款:以家庭为单位,是首次贷房的话,可以贷到房屋评估价的...


·房子拆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子拆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则要考察当地的拆迁政策,看补偿款中有没有考虑同住人的因素。 这要看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还是私房,公房还是私房拆迁得到的拆迁补偿款认定不同。 如果拆迁的房屋是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