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签房屋转租合同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出租的行为。这种情况在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比如租房时常遇到的二房东,就属于转租房屋。不管是房屋直租还是房屋转租,都需要签订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那么就房屋转租而言,当事人应该如何签房屋转租合同?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签房屋转租合同
  1、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3)租赁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及交付方式;
  (6)房屋修缮责任;
  (7)转租的约定;
  (8)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9)违约责任;
  (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2、在签租赁合同时,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尽量采用书面合同。对房屋所处地理位置、房屋面积、数量、用途、租赁期限、押金及租金的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详细约定。
  (2)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合同。
  (3)承租人转租,应当经过房东同意。未经房东同意,房东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次承租人对房屋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二、不能转租的房屋有哪些
  (1)承租人拖欠租金;
  (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
  (3)预租的商品房;
  (4)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可以转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也不擅自转租。
  (5)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
  需注意的是:法律规定,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非法所得,并可以处罚款。
  由于房屋租赁市场有关房屋转租的现象比较多,而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是屡见不鲜,所以提醒您注意,要提前预防房屋转租纠纷的出现,在签房屋转租合同的时候,也需要注意其中可能出现的陷阱,这样才能更好的避免自己的利益遭受损失。若不幸产生纠纷的话,建议最好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进行处理。
  
  
  


·一、买房子考虑的因素应该包括哪些?
      一、买房子考虑的因素应该包括哪些? 1、价格 首当其冲应当考虑楼盘的房价,包括单价和总价,是否处在合理区间而不是过分虚高;另外也要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是否能满足首付及后续供贷款。以上需慎重考虑,不然将给你带来沉重的经济压力。 2、通透性 是否南北通风、四面通透,阳光是否能照射得进来,如果答案“否”的话,房子会很压抑有透不过气、阴沉沉的感觉。 3、地段性 住房一般考虑旁边是否有菜市场、超市、学校等,总而言之周边是否能解决购买生...


·商品房买卖取得物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商品房买卖取得物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商品房在我国是比较常见的,因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商品房的买卖时常发生,您都知道的一件事情是,购买商品房的时候,需要取得房产证,这一点异常重要,那么,商品房买卖取得物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自动续期,解除了购房者的担忧《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


·怎么确定涉外离婚房产归属,涉外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涉外离婚案件由于法律主体的国籍和房产的归属地的不同,使得涉外离婚房产分割这一法律问题复杂化。那么实践中对于涉外离婚房产的归属该如何确定 ??换言之,当事人该如何分割涉外离婚房产。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解答吧。?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费?
      您都知道的是,我国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是有着严格的限制的,当然了,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协商解决的,法院不会干预的,但是如果是法院进行判决,是有原则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费?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时如何办理房产过户? 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分以下两种情况: 1、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并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


·最近很多朋友都在为农村老房屋产权纠纷困扰,因为对法律知识欠缺
      最近很多朋友都在为农村老房屋产权纠纷困扰,因为对法律知识欠缺感到无从下手十分焦急。其实农村老房屋产权纠纷起因有很多种,对应解决方式也各有不同。我们我们今天就根据不同成因来整理了农村老房屋产权纠纷解决办法,希望可以解您目前燃眉之急。 一、土地管理部门违法审批引起的宅基地纠纷案件 因土地管理部门审批宅基地,侵犯了相邻关系人合法权益而引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以行政案件立案审理。法院主要审查土地管理部门在作出审批宅基地手续这一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


·离婚时不能分的房产有哪些
      房屋不仅在某种程度上是家的象征,让人有安全感,此外,房屋还是夫妻甜蜜生活的住所,是他们心理的归属。可当夫妻离婚时,它就成了一把利刃,大多数夫妻都会争夺、分割,但他们不知道有些房屋是不能分割的。那么,离婚时不能分的房产有哪些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离婚时不能分的房产有哪些 (一)用他人身份购房。 民法典规定,房屋是以房产证上登记的权利人来认定房屋产权归属的,所以,以他人身份购房虽然当时可能获得了一些利益,但是在离婚纠纷时就会直接导致...


·离婚房产竞价方式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离婚房产竞价方式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目前,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在双方在价值与所有权均有争执的情况下,往往采取竟标的方式进行分割,由出价较高的一方得,而以出价的一半作为另一方的补偿款。该方法并不使用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一般在一方应标出价后另一方不愿意继续出价的情况下就结束。除非你有证据证明在竟标结束前你出价更高而法院不接受,否则,上诉也很难得到支持。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


·遗产房产继承如何办理继承
      遗产房产继承如何办理继承 (一)房产继承需提交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注: A、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B、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C、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D、若继承人未成...


·蚌埠买房首付多少钱首付百分比多少?
      蚌埠买房首付多少钱首付百分比多少? 自去年底在“3成首付、利率上浮10%”的硬性条件之下,首付门槛被直线提升。我们以100㎡户型为例,用2018年四区(龙子湖区、禹会区、蚌山区、淮上区)最新均价来做个简单的算术题。为了方便,我们取3成首付、贷款30年、等额本息、5.39%利率为条件算一算在蚌埠买房子首付多少钱。同样是100㎡的房子,去年6000元/㎡,2成首付,基准利率4.39,首付只需要12万,今年却要多套6万块!按照蚌埠中心城区最低...


·房子合同签的一年,没到时间可以退押金吗?
      房子合同签的一年,没到时间可以退押金吗? 一、房子合同签的一年,没到时间可以退押金吗 提前退租,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就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如果承租方因个人原因造成房屋设备的损坏或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前退租,则保证金将不会退还。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


·一、导致房子无法过户的原因?
      一、导致房子无法过户的原因有哪些 导致过户失败的原因有很多,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况: 1.被有关部门查封的房产; 2.未解除抵押的房产; 3.业主离婚未办理析产登记的房产; 4.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房产; 5.伪造房屋产权人的委托书进行出售的房屋; 6.卖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精神病患者、未成年人); 7.拖欠相关税费的房产; 8.未上市的“央产房”; 9.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集资房; 10.业主死亡,未完成继承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