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购买精装修房需要注意什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给房屋进行装修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情,因此有些人在资金充足的情况下,往往会选择直接购买精装修房,这样就可以省去装修的步骤。但此时购买已经装修好的房屋,在选材用料上面,可能购房者也不是很清楚,因此就需要格外小心注意了。那究竟购买精装修房需要注意什么地方呢?我们马上为你分析解答。
   一、购买精装修房需要注意什么
  精装修房中,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装修材质、装修质量应符合样板房标准,否则,消费者如果认为其购买的房屋装修质量存在问题,可以与开发商一起委托相关部门鉴定。经鉴定属于质量问题的,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修复责任;若开发商不给予修复的,消费者可以自行修复,费用由开发商承担。这里要提醒购买精装修房的购房者,买房时要请有经验的建设师一起看样板间,把材料的品牌、型号等都写入合同,交房时一一对照。
  专家还为买精装修房的消费者提出五点建议:
  1、要关注常见的装修通病,如漏水,裂缝,办法是要看厨房、卫生间的防水有没有做,有没有进行试验;
  2、关注接口部位,尤其是一些装修时被暗埋的隐蔽工程,时间长了,这些接缝、接口部位或暗埋工程部位易出问题;
  3、注意检查常使用的部件是否合格,如五金等;
  4、认定好品牌,防止“假品牌”;
  5、一定要向开发商索要装修说明书,以便了解暗埋工程以及使用方法。
   二、如何确定房子是否是精装修
  为了解决毛坯房给购房者带来的装修之苦及其它一系列问题,国家房地产主管部门曾发文要求近期房屋交付的标准要按购房者要求一次装修到位,目前有些项目交付的商品房已经是装修好的可直接入住的商品房,但开发商在房展会上或以后的合同中对装修标准只提"精装修"或"高级"等词,但何为"精"、"高级"却没有了衡量标准。实际上,以上词汇在合同中等同于没有装修标准。要确定装修标准,必须将装修的材料品种、规格、型号、质量、品牌、产地、厂家、价位、施工方法、工艺标准等内容写进合同里,才能确定最终的装修标准,否则,一切承诺对开发商都没有法律约束力,对开发商来说,所谓的"精"、"高级"等词可由其任意做出解释。
  相关法律知识: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
  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3、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通过竣工验收;
  5、迁安置已经落实;
  6、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7、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设有抵押权的商品房,其抵押权的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
  第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第十二条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
   购买精装修房的时候,根据需要购房者能够小心注意了,尤其是对一些隐藏工程和已经附加在房屋主体上面的材料,更是要仔细验收,若不符合自己要求的话,那建议最好就不要购买了,不然就很容易造成自身利益受到损害。
  
  
  


·郴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郴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近些年,尤其国家的经济发展这么迅速,与建设房子是离不开的,那么也就意味着会涉及到房屋的拆迁,对于郴州市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呢?根据相关的补偿办法规定,应该按照房屋的面积以及其他内容共同来决定。详情请看下文。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


·卖房要签反担保协议吗?
      卖房要签反担保协议吗? 一、卖房要签反担保协议吗 买卖房屋时第三人提供了担保的,担保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提供反担保就要签订保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四条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 第五条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有哪些?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有哪些? 目前,我国的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农民自建三种方式。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其计算方式如下: 1. 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区分房屋结构、等级分别计算合并补偿。 2. 宅基地所有权...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无效是什么意思 有哪些情形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无效是什么意思 有哪些情形 (一)房屋买卖居间合同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是房产中介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它是由房产中介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房产中介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房产中介无关,房产中介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 2、房产中介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


·到目前为止住房问题仍是现在人们很关心的问题
      到目前为止住房问题仍是现在人们很关心的问题,住房直接影响到孩子读书等问题。尤其是一些不是本地人,由于没有在本地稳定的房屋住宿是一个很麻烦的事,会影响到很多事情的处理。国家又颁布了关于住房新的一些政策,我们来了解下关于关于广州租售同权政策内容有哪些? 一 广州租售同权政策前景 广州租售同权政策出台以后,受到很多人的关注。有的人认为,广州租售同权政策出台,学区房的泡沫很快就要破灭了,还有的人购买超出自己的购买力范围的房子,都是为了让自己的孩...


·上海租房需要注意什么?
      对于租房的问题,在北上广来说是一个经常需要遇到的事情,如何租到满意的房子也是困扰了不少的人。我们在进行租房的时候,也是有一定的技巧和方法需要注意的。那么,您知道上海租房需要注意什么吗?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上海租房需要注意什么 1) 当心租房过程中的骗局。目前许多骗子以提供租房为由欺骗求租者,租房者一定要确认出租者是不是真正的房东,是不是拥有房屋的出租权,不要急于交钱。 2) 租房一定要按照正规的租房的手续...


·房屋租赁解除合同范本自己起草可以吗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租赁房屋不会陌生。很多的外来务工人员或者拆迁待还原,还有就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都会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进行房屋的租赁。房屋的租赁一般是基于双方的意愿,房屋租赁解除合同范本自己起草可以吗,房屋租赁合同不是法定的,可以自己起草 。今天跟我们一起学习一下。 一、房屋租赁的含义 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房屋租赁是房屋使...


·房屋买卖违约赔付的标准是什么?
      有网友反映,房屋买卖的过程当中,会遭遇房屋买卖不成功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房屋买卖违约赔付的标准是什么?又是怎样进行赔付的呢?法律有没有相关规定?接下来,我们为您答疑解惑。一、法律对房屋买卖违约赔付的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中介费是否退还?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中介费是否退还?不退还,只要居间人完成居间服务,促成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就已完成了居间义务,当事人应当支付居间报酬。理由如下:中介机构提供的是居间服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在居间人的介绍下与第三人达成协议,并向居间人支付报酬。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居间人按照居间合同的约定,通过媒介服务促成合同订立的,居间人有权按照约定请求合同当事人支付居间报...


·一、如何写房屋买卖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一、如何写房屋买卖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房屋买卖协议里面会约定要一些权利和义务,但也要注意协议的内容需要进行严谨的书写避免买卖纠纷。 出 卖 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买 受 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买受人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


·借名买房法律风险如何避免
      借名买房法律风险如何避免1、如果确实需要采取“借名”方式购买住房的话,那么在借名购房前,实际产权人应当对名义产权人进行全面了解,不只限于诚信情况、为人处事等方面的内容,还有相关的身份证件以及债务关系等,这些都需要了解清楚,以免承担不必要的损失。2、实际产权人要和名义产权人签好借名买房的书面协议,以书面方式确定该房地产的实际出资人和权利人,明确产权归属及双方权利义务。如果在协议中实际出资人提供证据证明其对房屋确实存在出资关系,但不足以证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