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1
  • 2
  • 3
  • 4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网络借贷有怎样的风险 网络借贷的风险是什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网络借贷有怎样的风险 网络借贷的风险是什么 一、网络借贷有怎样的风险
   (一)投资人的法律风险。
  1、资金的来源缺少监管。
  2、违约责任追究困难。
  即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本付息的风险。在P2P网络借贷过程中,平台仅仅是在借款人和投资人之间扮演了中介的角色,为借贷双方提供融资信息配对服务,协助双方顺利完成
  3、沉淀资金安全性低,有可能中途被网站等其它人员挪用。
   (二)借款人的法律风险
   1、借款人容易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及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八条也明确规定了量化起诉标准,即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这意味着网络借贷应当受制于法律尺度的限制,不能稍有逾越。但是根据网络公布的借款成功的具体标的的情况看,也有个别借款标的超过了30 户,而且有些超过最高投资人数额的借款标的,平台没有起到限制作用。
   2、面临利率自由化的风险。
  P2P 网络借贷平台通过采用优先投标规则,以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为原则确定最终的借款利率,是一种完全由借贷双方自主确定、完全体现市场需求和供求关系主导下的自由利率。
   3、借款人的金融隐私权不易得到有效保护。
  P2P网站为借贷双方提供了发布借贷信息的平台。网站或者担保机构都会要求借款人提供个人身份、财产信息,一方面为投资人提供选择借款人的凭据,另一方面也作为信用评价的依据。若网站的保密技术被破解,借款人提供给网站的个人身份、财产信息等个人隐私容易泄露,借款人的隐私权则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
   二、如何防范网络借贷风险
  1、担保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称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利率问题
  《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现实中只有先搞清楚网络借贷有怎样的风险,才能在实际进行借贷的过程中,采取必要的措施来防范这些风险的产生,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如今,虽然我国相关司法解释中已经对网络借贷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但对于现实中产生的很多问题还是不能较好的进行处理。而要是行为人在这方面遇到了什么问题的话,可以先咨询一下专业律师,然后再作出处理。
  
  
  


·万千借条怎么样才会有效?
      万千借条怎么样才会有效?万千借条应当写清楚借款的标题,借款的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和借款的具体金额原因以及借款日期的,此时才是有效。为了保障借钱双方的利益不受到损失,在写借条的时候应该清楚写明借条的标题,借钱的双方分别是谁,借出的金额有多少,借钱的原因是什么,最后就是双方签字盖上各自的手印,写上日期就可以了,一份完整的借条内容就应该包括这些。二、借条书写的注意事项是什么?1、借条的标题要写正确,不要写成欠条,借条跟欠条是两种不同的概念,一...


·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如何处理
      在现代社会中,利息条款或约定是民间借贷合同的重要内容,但个人之间的借款具有互助性质,而因合同当事人之间本身具有的特定关系,所以利息条款的约定具有一定的随意性。那么,对于借贷利息约定不明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呢?简单来说,借款利息约定不明怎么办?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述。 一、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如何处理 在实践中,有的约定了利息,而有的就未约定利息,有的约定还不明确等等情况经常出现。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1条第1款规定:“自然...


·债务转移的成立条件有几种
      债务转移的成立条件有几种(一)个人债务的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合同法》第84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方,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这条规定要求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现行很多人误以为债务转让方式只有一种,即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债务转让协议后再经债权人同意。同意是当事人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的民事法律行为,实际上是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如何判定“同意”自然也使用要约、承诺的规则。(二)个人债务的转让必须以合同方式进行签订合同转让个...


·民间借贷有哪些纠纷?
      民间借贷有哪些纠纷? 1、因诚信缺失而产生的纠纷。 诚信缺失是民间借贷纠纷产生的最主要原因,在借贷中的主要体现是: (1)借款之前就已经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但虚报自己的经济能力,达到借款目的; (2)借款人不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而是转借他人或用以高风险投资如炒股、博彩、或赌博; (3)为了骗取出借人的借款,订立自己无法按期履行归还义务的还款期限; (4)到期不还故意拖欠。 2、丧失还款能力而产生的纠纷。 这是民间借贷...


·债权债务清单表格是怎样的
      债权债务清单表格是怎样的一、什么是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了呢。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告等。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的是哪个部门?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的是哪个部门?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经常会面临资金紧张的局面,除了申请银行贷款之外,公司还可以对外发行债券来实现融资目的。发行公司债券是有一定的法定程序的,必须按照程序办理,毕竟对于公司而言,发行债券是件大事。一、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的是哪个部门?《公司法》第163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作出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


·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在生活中,我们最常见的就是自己向别人借钱或别人向你借钱,那如果别人向你借了钱并且等你让他还的时候,他还推三阻四不想还你,那我们应该怎么办呢?这时我们可以向法院提成控诉,那又到底怎么进行呢?首先我们要准备好起诉书、欠条、彼此的身份信息,然后带着并来到欠钱人一直居住所在地的法院或对方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诉讼。然后法院就会根据你提供的证据进行判断:是否达到了立案的要求。如果达到了立案的要求,法院就会发出《立案通知书》。随后就会将这个案子分配给...


·借条写一年后是否可以起诉对方还钱?
      借条写一年后是否可以起诉对方还钱?1、要看借条写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算三年。2、借条上写明还款时间的,则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三年。3、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还款。4、借条属于债务纠纷,只要债权人有证据表明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便重新计算,但是诉讼时效最长不超过20年。二、借条超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1、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


·借款确认书使诉讼时效中断吗?
       一、借款确认书使诉讼时效中断吗? 借款确认书,并不会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


·欠钱强制执行仍不还怎么办?
      1、强制执行,可对方没有钱。这种情况不在少数,这种是被称为“执行不能”案件。2、拒绝不执行法院判决,债务人借钱不还,在债权人是通过法院诉讼拿到了判决书后,债务人还是躲避还钱。因此债权人是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性执行。而债务人有能力执行而拒绝执行,根据情节严重的可以判决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前提下是需要有充足有财产不还钱的证据。3、借钱不还诈骗类型,这是指人以非法占有的目的,以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来进行诈骗,骗去公私财产,以利用别人信任,骗取财产,或...


·代驾违章罚款由谁买单?
      代驾违章罚款由谁买单?由于喝酒之后不能开车,所以催生了代驾这个行业。代驾对于车主来说十分方便,只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代驾司机就会把帮车主把车辆开回家。但如果在代驾过程中发生了违章,代驾违章罚款由谁买单呢?下面,我们就为您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一、代驾违章罚款由谁买单? 1、代驾公司规定:如出现代驾司机违章驾驶,在规定时间拨打客服电话,经客服核实确认后,所有违规责任由代驾司机承担。但除了司机和客户,谁会清楚开始代驾的时间和过程呢?到最后就各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