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异地医保怎么办理 有哪些程序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一、异地医保的办理程序
  
  1、领取或在社保网站上下载《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工作、居住人员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2、按规定填写,并经外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认定的《申报表》;
  
  3、将填好后《申报表》拿回分工负责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并进行确认。须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卡的,经审核确认后凭《申报表》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进行登记,然后到社保卡管理科办理全省异地联网卡的制卡手续;
  
  4、办理报备后参保人员的个人社会保障卡不能在使用;参保人员回到须在就医的,应到市社保机构取消医疗报备,从次日起其个人社会保障卡方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
  
  5、医疗报备实行有变动就报,未变动就不报的原则。
  
  二、异地医保的参保人员
  
  1、参保单位派驻外地工作的;
  
  2、参保的离退休人员长期居住在外地的;
  
  3、在外地就业,以个人或城乡居民身份在参保的;
  
  4、参加未成年人医保,随父、母长期居住外地的;
  
  5、参加城乡居民医保,随子、女长期居住外地的。
  
  三、医保异地报销流程
  
  1、费用申报单位、个人提交相关报销材料;
  
  2、受理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材料齐全的由初审人员进行费用审核、录入、结算并打印《省级单位医疗费用报销单》;不全的及时告知需补全的材料;
  
  4、复审人员进行费用复审,打印《省级单位职工外诊、急诊结算凭证》后转入财务支付。
  
  相信您通过以上的内容对异地医保怎么办理都有答案了。医保的作用就是为参保人疾病治疗的费用作出赔付,从而减轻参保人的经济负担,所以,国家在制订医保制度时同时考虑到了各种情况下的医疗费用的报销,其中就包括了异地就医。异地就医只要参保人员办理相关的手续便即可,在疾病治疗后,同样可以享受到医保的报销待遇。
  
  


·医疗费
      医疗费 根据医疗费、住院费等票据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书据实赔偿。 二、营养费 病历有注明“加强营养”字样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营养费,对于营养费的具体金额各地甚至同一地区不同的法院标准都不一样,一般视情况而定,伤残情况严重的营养费可以高一些。 三、护理费 通常患者受伤后都是由家人照顾护理的,家人有工作的就按照家人的日工资来计算护理费,请了护工照顾的则按照护工的价格支付,而家人如果没有工作的,会根据当地护工的平均价格来确定护理费。 ...


·医疗过失鉴定费谁出?
      医疗过失鉴定费谁出? 一、医疗过失司法鉴定费用如何收取 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收取鉴定费。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二、医疗过失鉴定费谁出? (1) 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


·异地医保报销流程有哪些
      医保的最重要的作用就是在我们就医的时候,可以进行报销医疗费,因此,很多人对于在异地就医,医疗费的报销的步骤就存在一定的疑惑。那么,异地医保报销流程是怎么样的呢?异地就医报销的时候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异地医保报销流程有哪些(一)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条件(1)IC卡、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卡(绿色贴照片)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手册。(2)有效收据单据(发票)。(3)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医疗保险转诊转院介绍信、出院证明。(4)住院材料...


·大学生医保怎么停用办理,医保有什么益处?
      大学生医保在方便学生看病就医,减轻高校和学生负担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社会医保和大学生医保在保障范围内有一定的重叠。当大学生毕业到工作单位办理医保时,需要先对大学时期的医保进行停用并注销医保卡,否则社会医保不能进行缴费。那么大学生医保怎么停用办理呢?我们来为您解答。一、大学生医保益处涵盖范围广、个人缴费低、门诊医疗同步解决。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首先,保证了国家建立覆盖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的无缝衔接。其次,在校大学生均可参保,参保...


·医护人员被感染算工伤吗?
      医护人员被感染算工伤吗?可以认定为工伤,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在发生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依法进行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其中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


·湖北大病医保新政
      为了解决人民看病难的问题,我国实行了医保政策。此政策是惠民的好政策,因此我们要多了解医保新政策,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享受医保带来的福利。我国地大物博,根据不同地区的发展情况医保在各个地方的政策也各不相同。以下是湖北大病医保新政。   2017年起,湖北省城乡参保居民患大病后,再次报销比例不少于55%,比目前提高5个百分点。大病医疗起付标准上调为1.2万元,参保者报销额度也调整至一年最高不低于30万元。大病保险的参保对象为:参加湖北省城镇居...


·轻微关联度医疗过错是什么?
      轻微关联度医疗过错是什么? 一、轻微关联度医疗过错是什么?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36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四种: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


·医疗事故误工费儿童怎样进行赔偿?
      医疗事故误工费儿童怎样进行赔偿? 第119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7条第1款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


·在私立医院工作能随时辞职吗?
      在私立医院工作能随时辞职吗在私立医院工作是不能随时辞职的,不符合法律规定可以随时辞职的情形,而劳动者不管是在试用期还是正式工作,辞职都应该提前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原则上在试用期内辞职的,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者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过失性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解除合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关于...


·医疗意外怎么赔偿
      赔偿标准如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自行解决医疗纠纷的协议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自行解决医疗纠纷的协议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自行解决医疗纠纷的协议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医疗纠纷自行解决协议(格式范本) 甲方:________医院 乙方(患方): 患者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住院号: 调解人:___律师事务所 律师:___ 患者 于 年 月 日在甲方住院,诊断为:⑴ ⑵ 。住院 天,患者治疗结果:死亡、伤残、好转、痊愈。 乙方认为 是甲方造成的。 甲方认为 . 经过调解人调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