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大爷迎娶非洲新娘属于涉外婚姻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大爷迎娶非洲新娘属于涉外婚姻吗 大爷迎娶非洲新娘属于涉外婚姻吗
  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
   涉外婚姻办理流程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结婚当事人须持的证件:
  1、中国公民应持下列证件:本人的户籍证明;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出具的记有本人基本情况和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须持以下证件: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如外国人一方为在华侨民,须持下列证件: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本人户口所在地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对证明的要求与上述中国公民一方须持的第二类证件相同。
  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当事人还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申请登记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持有关证件和本人照片,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符合我国婚姻家庭法和民政部有关涉外结婚登记规定的,准予登记,并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依法不予登记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登记的理由。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后,在我国境内双方自愿要求复婚的,按涉外结婚的有关规定办理。
  对于双方都是外国人,要求在我国办理结婚登记的,只要他们具备《中国人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中所要求的证件,符合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可予办理结婚登记。但为了保证我国婚姻登记的有效性,可让婚姻当事人提供其本国法律在外国办理结婚登记有效的条文。
  综上所诉,对于大爷迎娶非洲新娘属于涉外婚姻吗这个问题,回复是肯定的,因为所谓的涉外婚姻就是本国也就是我们国家和别的不同国家国籍的人结婚的情况就是涉外婚姻了,其实在办理的时候我国的公民需要携带本人的护照相关身份证明,外国的公民需要携带他自己的身份证明然后根据一般的流程办理就可以了。
  
  
  


·一、哺乳期的产妇离婚也要必须到庭吗?
      一、哺乳期的产妇离婚也要必须到庭吗? 哺乳期的产妇离婚诉讼案件,也必须到庭,但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女方主动提出的除外。办理诉讼离婚提交的材料有: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 二、离婚申请的流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


·离婚事件的发生肯定会涉及财产的分配问题
      离婚事件的发生肯定会涉及财产的分配问题,那么,如果女人二婚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对于这类问题的解决会有相关的法律进行规定,具体的分配问题由双方协议来解决,如果协议存在问题最好的方式就是提起诉讼,依靠法律手段来解决。 离婚后财产纠纷,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每对夫妻或多或少都有共同财产。离婚后,夫妻身份关系消失,夫妻共同财产也就失去存在的基础,必须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在离婚时分割,但...


·和军人离婚得不到孩子抚养权,该怎么做?
      现实生活中,军人离婚与普通人离婚一样,最关心的便是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此时孩子抚养权归谁还是未知之数,有可能最后是军人一方拥有抚养权,那要是和军人离婚得不到孩子抚养权,该怎样做呢?下文中我们将为您作详细解答。 一、和军人离婚后未取得子女抚养权怎么办 (一)、应当坚决要求行使探视权,且必须与孩子保持不间断的亲密接触。 (二)、如果对方阻碍探视权的行使,那么就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尽可能的收集具有直接抚养权的一方对孩子学习、成...


·闹离婚期间孩子抚养费由谁出合适
      闹离婚期间孩子抚养费由谁出合适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


·在离婚时发现一方犯错财产分割怎么定?
      一、在离婚时发现一方犯错财产分割怎么定? 在离婚时不管是否发现配偶犯错都需要平等的分割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一、要起诉重婚罪的条件?
      一、要起诉重婚罪的条件有哪些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在刑法上认定重婚罪,首先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 重婚罪的前婚属于合法婚姻。即,重婚罪的前婚是经过合法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证的婚姻。不过,在部分地区,对于未领取结婚证的事实婚姻也是给予认可的。2、 重婚罪的后婚可以是法律婚姻,也可以是法律上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一就是领取结婚证的重婚,二就是以夫妻名义形成事实婚姻的重婚。二、婚姻认定。按照《民法典...


·离婚后后妈是监护人吗?
      离婚后后妈是监护人吗?继母是否属于监护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管子女的监护权归男方或女方,再婚后都不会改变,除非有特殊情况出现,而另一方提出异议,此时提出异议方可诉讼解决。再婚后继父或继母只要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抚养,继父或者继母就可以成为监护人。也就是说,如果未成年是父亲和继母一起在抚养,那么继母就可以成为监护人,有监护权。由于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不同于一般的收养情况,双方实际上已经共同生活。因此,收养法除了规定“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怎么解决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怎么解决现实生活中,未婚男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但没有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但是生育了小孩,最后同居关系破裂了,此时产生孩子的抚养问题了该怎么办?同居关系下子女抚养纠纷又怎么解决?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同居关系的性质和同居关系的解除 1、同居关系的性质。 同居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二人之间稳定的包括性生活在内的共同生活。同居包括三个构成要件:(1)同居的主体是一男一女;(2)需要有包括性生活在内共同生...


·关于夫妻离婚补偿怎么判?
      关于夫妻离婚补偿怎么判?关于夫妻离婚补偿分配主要是看夫妻双方的户口问题。如果夫妻双方均为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员,即均为农村户口,则此征收补偿款均为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如果夫妻一方不是农村户口,则需要具体区分考虑。在农村征地拆迁补偿中,农村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款一般是由两部分构成,分别为宅基地补偿款和房屋补偿款。就房屋补偿款而言,由于房屋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是非农业户口的夫妻一方,也是有权分得应得的那份房屋补偿款的。就宅基地补偿...


·怎样证明对方有婚外情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是有婚外情行为的,不是必然就会导致夫妻离婚,但很多情况下,另一方都会通过收集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婚外情行为,从而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此时该如何证明对方有婚外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样证明对方有婚外情 从司法实践来看,以下证据可以证明对方有婚外情,并易被法院采信: 1、过错方亲笔写下的“保证书”、“道歉书”等,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2、警方的调查笔录,过错方有嫖娼行为,并被警方查处过,警方...


·一、结婚不到一年男方要回彩礼可以吗?
      一、结婚不到一年男方要回彩礼可以吗?是否可以返还彩礼就要具体的情况,对于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3、 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二、彩礼返还的比例是多少?1、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