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男孩骑ofo被撞亡 单车公司有责任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男孩骑ofo被撞亡 单车公司有责任么? 一、共享单车平台是否承担责任?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 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 单车平台有可能存在的过错主要是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单车平台提供了不合格车辆。由于小男孩与单车平台构成的是租赁关系,因租赁导致的事故,如果车辆所有人有过错的,承担按份责任。
  如果小学生是从第三方手中取得该车的使用权,那么从单车使用的授权角度来讲,无论是家长还是第三人,对于给予小学生驾驶单车便利的人,其完全应当预见把自行车交给一个不符合授权条件的使用者,一个不足12岁的未成年人,可能发生的法律后果及现实危害,对伤亡结果当然应基于其先行行为而承担相应责任。
   二、这起事故给我们带来哪些警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项明文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骑车孩子监护人或需承担一部分责任。
  目前法律对于共享单车平台是否应监管12岁以下儿童骑行并未做强制规定,相关法律目前仍属于空白。而从实际操作层面,平台主动监管或涉及收集公民个人信息,企业本身并无此权限,即便通过身份信息完成监管,但仍存在父母将自己账户给儿童使用避过监管的可能性。
  无论是家长还是第三方,对于给予小学生驾驶单车便利的人,其完全应当预见把自行车交给一个不符合授权条件的使用者,可能发生的法律后果及现实危害。事故中涉及的责任主体是复杂的、多方的,既包括单车的所有者,也包括提供单车的提供人、未成年人的监管者以及交通事故的肇事方、路口的施工单位等。
  上海道交条例已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即使骑行人满足了法定的年龄要求,又具有一定熟练度的骑行能力,但对于未成年人而言,其监护人依法必须履行监管责任,家长应努力使未成年人的行为处于其可控的条件和范围中。
  “因为多种责任主体的疏忽大意,那些看似无关紧要的小过失环环相扣,便酿成了惨剧。”向律师表示,而对于路口施工的施工方而言,其在促进城市发展的同时,应保持施工道路的安全性及可便利通行性,对于施工路段,也应尽到提醒义务,张贴相应的警示标志提醒过往的车辆注意安全。
  由此可见,共享单车是个新事物,除了政府要加强这方面的立法外,共享单车的运营方也应该加强管理,确保使用方的人身安全。我们认为,男孩骑ofo单车,就同运营方建立了租赁关系,如果经查,单车存在问题造成事故,那么男孩骑ofo被撞亡 单车公司有责任的。单车公司需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上海机动车逆向行驶怎样处罚 近年来,我们国家的经济在飞速发
      上海机动车逆向行驶怎样处罚 近年来,我们国家的经济在飞速发展,GDP已经位于世界第二位,我们国家的人均收入也在不断上升。随着收入的不断增多,我们国家的有车族在不断壮大,这就牵扯出了一系列问题。因此我们国家开始严格要求,出台了最新的交通法。下面,我们来谈谈上海机动车逆向行驶的问题。 一、上海机动车逆向行驶怎样处罚? 违章代码1301,机动车逆向行驶的,扣3分,罚款200元。逆向行驶很危险,发生事故就全责。 二、道路交通法中对逆向行...


·深圳违法停车罚款多少
      深圳违法停车罚款多少 一、违章停车的定义是怎样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因此,可以说不按照相关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而将机动车辆随意乱停乱放的话,则就会构成违章停车。 二、违法停车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


·出租车撞人赔偿标准是什么?
      出租车撞人赔偿标准是什么 1、不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等。 2、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 3、死亡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


·一、未成年人骑无牌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一、未成年人骑无牌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1、正常来说,全责了,无证本身就没有资格驾驶机动车,第二无牌就是不合格车辆,不允许上路,不过一般摩托车如果和别的小车撞去的话,交警一般会人性化执法,给小车点责任未成年人肯定有责任,首先未成年驾驶机动车以及驾驶无牌摩托都是交警的行政处罚对象,具体交通事故属于谁的责任,则要看谁在道路行驶中没有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行驶,如未成年人驾驶无牌摩托车并没有违章行为,则只是次答要责任。2、事故责任根据交警认...


·哪些情形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哪些情形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一、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有哪些 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有哪些?实践中,交管部门除了规定哪些情况可以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外,交管部门还对哪些情况不构成肇事逃逸做出了规定: 1、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用...


·一、交通事故赔偿后受害人伤亡家属还可以索赔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后受害人伤亡家属还可以索赔吗?可以。但是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证明死亡与交通事故有关2、追溯时间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人身受到伤害的诉讼时效是1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3、赔偿标准我国对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有相关规定,但是各个地区根据月平均工资标准和月平均生活消费水平的差异,赔偿标准也不尽相同。因此没有一个固定的公式可以应用在所有案例上。全国各地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不是一尘不变的,都会随着当地的...


·交通违章罚款如何交,怎么查交通违章
      交通违章罚款如何交,怎么查交通违章机动车驾驶者如果有违章行为,同时又被发现了的话,这个时候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具体包括罚款和扣分。对于其中的罚款,您知道交通违章罚款如何交吗?我们收集了有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交通违章罚款如何交 1、持《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有暂扣证件的还须携带《交通管理暂扣凭证》),按规定到银行缴纳罚款,深圳各银行都可交违章罚款,通过自助交电话费的POS机即可。 说明:网上查到违章记录后,可以等交...


·偷漏交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判罚是什么?
      偷漏交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判罚是什么?1. 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 单位犯罪 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4.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5.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


·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虽然现在警察对交通违规的现象进行了严厉的打击,人们的安全意识也有所增强,但道路交通事故频频发生。比如一发生车祸,当事人轻则受伤重则死亡。因此,在道路交通方面发生的事故都要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来处理。本篇文章就以山东省为例,来讲一讲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有哪些内容,以下是具体介绍。 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一条 为正确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和惩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者,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国务...


·一、 交通事故休养三月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 交通事故休养三月赔偿标准是多少? 需要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以及精神损失进行赔偿,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等进行赔偿,具体如下 :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


·驾驶者的交通肇事如何辩护词
      驾驶者的交通肇事如何辩护词1、被告人对本次造成的后果,没有主观上的过失。我国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本案中 被告人在省道上正常行驶,无法预见到受害人会越过省道中间隔离设施横穿,显然这起交通事故属于被告人“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依法应当不构成犯罪。我国《刑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