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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的几个问题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一、离婚起诉条件

  
    

  
      1、离婚起诉的前提:

  
    

  
      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

  
    

  
      2、男方不得起诉的情形: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3、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离婚起诉诉讼费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根据这一规定诉讼费有两类:一是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时征收当事人应当交纳的费用;二是其他诉讼费用,就是在诉讼中应当由当事人支付的费用。

  
    

  
      案件受理费包括两种: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因人身权利或其他人身非财产关系发生争议提起诉讼案件交纳费用。离婚案件就属非财产案件。

  
    

  
      2、财产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因财产而引起争议提起诉讼的案件交纳的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民事诉讼收费办法(试行)》第五条规定,离婚案件受理费,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的部分按1%交纳。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依据上述规定交纳离婚起诉费。

  
    三、制作离婚起诉书的注意事项:

  
    

  
      制作离婚起诉书应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要求将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写清楚。一般在制作过程中应注意下列几个问题:

  
    

  
      1、离婚起诉书在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相关信息时,尤其要写明被告的联系方式,使法院可以根据此地址把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到被告手中。

  
    

  
      2、离婚起诉书诉讼请求要写清楚,离婚请求是一定要写的,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涉及到的财需要写。如果不涉及到子女问题,你不需要写子女抚养的诉讼请求。

  
    


·涉外法律文书的送达
          涉外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
    
    1.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


·离婚诉讼中的调解与判决
          1、离婚诉讼中的调解 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表明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适用调解程序,其目的在于防止当事人草率离婚,以及在双方当事人不能和解时,有助于平和、妥善地处理离婚所涉及的方方面面的问题。 经过诉讼中的调解,会出现三种可能: 第一种是双方互谅互让,重归于好。人民法院将调解和好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手时如何分割?
      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根据自愿的原则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并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同居期间的财产可作如下划分:
(1)按财产与人身关系的联系性划分,可分为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和非人身关系财产。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如赔偿金、劳保待遇、怃恤金、转业安置费、医疗费、保险费、救济金等。非人身关系财...


·涉外婚姻案件的管辖
          涉外婚姻是指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之间的婚姻。根据我国的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涉外婚姻的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办理。
    
     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问...


·分居两年离婚中“分居两年”的标准
          此处主要是指夫妻双方之间因为感情不和导致分居,并且满两年的时间,法院才予以判离。一般情况下,认定夫妻分居的条件有三个:
    
     1、夫妻分居,包括因感情不和而导致的不在一起居住、不履行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不过夫妻性生活。以上事实需要证据核实或者对方的承认。如果只有一方另行租房的...


·一方有精神病的离婚诉讼
          一、精神病人是不能够办理协议离婚的。协议离婚又称为自愿离婚,是指婚姻关系而双方达成合意而解除。协议离婚要求夫妻双方都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存在欺骗、胁迫等情形,所达成的离婚协议才能有效,才能办理协议离婚的手续。如果一方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应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缺乏达成有效离婚协议的要件,故此不能办理协议离婚。不允许精神病人办理协议离婚其实是对精神病人利益的保...


·诉讼离婚的法院管辖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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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因素的离婚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涉外因素的离婚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首先,如果当事人在国外,那么,可以直接通过在中国驻该国大使馆办理委托手续公证来委托国内律师或者亲朋来办理离婚诉讼,从而避免亲自回国奔波之苦。其次,当事人签证记录可以作为双方分居证据使用。签证记录是国家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留下的痕迹,具有相当的公信力,这样的证据具有相当强的证明力。如果夫妻双方的签证记录显示双方没有同时居住在同一国度,当然证明了分居...


·他人无权代理无行为能力人提起离婚诉讼
      王某与拜某于1997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较好。2002年6月,王某到外地出差,途中因交通事故被撞伤,经治疗生活仍不能自理,神智不清。2004年元旦以后,王某的母亲发现儿媳拜某经常早出晚归,不照顾王某也不管家务,遂以拜某有外遇,夫妻感情破裂为由,代理王某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拜某离婚,拜某同意离婚。

    此案在审理过程中,对本案应如何处理产生两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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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否起诉离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原告提起离婚之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父母或者成年子女可以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提起离婚之诉。 在婚姻存续期间,另一方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一方有虐待、遗弃行为、或者任意挥霍其财产的行为,这种情形下,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一方总是怠于提起离婚之诉,此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父母或成年子女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就会代为提起离婚之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系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条规定,...


·诉讼离婚手续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一、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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