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私募基金公司成立的条件是怎样的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私募基金公司成立的条件是怎样的 一、 私募基金公司成立的条件
  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 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二、 运作模式
  在成熟市场——美国,共同基金和退休金基金等公募基金,一般通过公开媒体做广告来招徕客户,而按有关规定,私募基金则不得利用任何传播媒体做广告宣传,其参加者主要通过获得的所谓“投资可靠消息”,或者直接认识基金管理者的形式加入。中国的私募基金也很类似。  私募基金的主要运作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承诺保底,基金将保底资金交给出资人,相应地设定底线,如果跌破底线,自动终止操作,保底资金不退回。第二种是接收账号(也就是说客户只要把账号给私募基金即可),如果跌破10%,客户可自动终止约定,对于赢利达10%以上部分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分成,这种运作方式主要针对熟悉的客户和大型企业单位。通常情况下,私募基金会承诺比公募基金高得多的收益水平。
  私募股权基金作为一种重要的市场约束力量,可以补充政府监管之不足。私募股权基金作为主要投资者可以派财务总监、派董事,甚至作为大股东可直接选派总经理到企业去。在这种情况下,私募股权基金作为一种市场监控力量,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为以后的企业上市在内部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方面创造良好的条件。
  最后,私募股权基金可以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可以为股票市场培育好的企业,私募股权基金壮大以后,可以推动我们国内创业板和中小企业板市场的发展。
  我国对私募基金公司注册的名称,企业合伙人投资金额或者是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金额,对基金管理人的要求和私募基金主要经营的范围等的要求都是私募基金公司成立的条件。国家之所以对私募基金公司成立的条件要求高,主要是为了防止私募基金出现非法融资现象。
  
  
  


·公司变更登记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变更登记的条件有哪些 一、公司变更登记的条件 1、如果同行业在成立日期不满一年不能变更公司名称; 2、如果超过一年或夸行业需带上盖章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全体股东签署的章程修改案、股东会决议、名称变更申请书、委托书到工商核名窗口进行名称变更查询,查无重名工商局会发放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3、凭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原件、章程修改案原件、股东会决议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申请表到工商进行变更登记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4...


·一、如果合同到期公司不给续签会赔吗?
      一、如果合同到期公司不给续签会赔吗? 可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予以经济补偿的计算: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特点有哪些?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特点有哪些?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国门,纷纷开展海外并购业务。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特点有哪些?在海外并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是什么?我们通过查阅最近关于海外并购的资料,将这些问题给您具体讲一讲。一、我国企业海外并购有哪些新特点?1、并购企业性质和规模多样,民营企业的跨国并购活动引人注目。近年来,中国企业跨国并购活动剧增,但过去从事跨国并购活动的多数是规模巨大、实力雄厚的中央企业。而在这波跨国并购潮中,除央...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哪些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哪些区别1.投资人数和企业财产归属形式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自然人进行的投资,是一个人的行为,企业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拥有;合伙企业则不是单个人的行为,它必须由2人以上的合伙人设立,联合经营,企业财产由合伙人共同所有,并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管理和使用。2.责任承担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投资人投资,财产和利润归该投资者所有,故其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的财产是由各合伙人出资所形成的,在共同经营中要求共担风险,要求各...


·公司单方终止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公司单方终止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公司单方终止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1、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 2、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 3、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超过损失金额的30%),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请求调低违约金的情况下,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 4、如果违约金约定过低(低于实际损失的30%),守约方也可以要求法院调高违约金数额 二、关于合...


·企业股权投资流程
      企业股权投资流程 企业股权投资流程 一、 投资立项 (一)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对项目进行预评估和初步筛选。项目经理应组织人员深入了解备投企业的经营管理现状和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标准以及中央和地方政府颁布的相关产业政策,判断是否存在影响项目核心价值实现的重大障碍和风险; (二)在项目初步筛选阶段,项目经理和股权投资岗人员对项目所处行业进行研究,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研究结果; (三)初步调研和筛选完成后,项目经理应完成立项报告或者投资意向...


·有限公司股东资本如何缴纳
      一,有限公司股东资本如何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


·公司法董事会决议事项股东会决议事项的区别
      公司法董事会决议事项股东会决议事项的区别是? 在我国公司是一个经常可以看到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公司法对于公司的一些事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包括公司法中对于股东会以及董事会的规定等,那么,公司法董事会决议事项和股东会决议事项的区别是?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区别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股东会决议与董事会决议范围不同。 1、股东会决议处理如下事宜: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钱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钱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的限制,理论上可以说”一元开办公司“。根据中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六个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有发起人,发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发起人应当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2、取消注册公司...


·外贸企业融资方式包括哪些?
      外贸企业融资方式包括哪些? 可能您对于公司的具体运作方式并不是十分的了解,但是您应该都听过公司以及外企等,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一个企业要想更好的发展,融资是比不可少的,那么,根据相关的规定外贸企业融资方式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股权筹资、债务筹资及混合筹资 按企业所取得资金的权益特性不同,企业筹资分为股权筹资、债务筹资及混合筹资三类。 1、股权筹资是指以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筹资,是企业经济运...


·公司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是多少
       公司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是多少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对股东或发起人缴纳出资有何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