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1
  • 2
  • 3
  • 4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北京企业拆迁赔偿明细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北京企业拆迁赔偿明细
  
  为了城市规划或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不可避免的需要征用私人的房屋,为了贯彻公平原则,也为了被拆迁者没有怨言,故立法机关颁布了被拆迁者可以获得补偿的规定。各省市的政府可以根据本省经济发展的现状而落实该补偿制度。现在就和我们来一起了解下北京企业拆迁赔偿明细吧。
  
  一、拆迁资产补偿费用
  
  1、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存在的问题。
  
  企业的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障?根据《条例》规定,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对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拆迁也没用规定。
  
  也有直接通过招拍挂或划拨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但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方面,仅规定给予适当补偿,但没有详细的规定。
  
  全国各地方的拆迁土地补偿,往往与房屋、建筑物补偿计算在一起,不明晰、不透明的情况大量存在,使得权利人的权益无法获得相应的合理补偿。同时,这也是我们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在制订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时候,应当加以保护的地方,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
  
  2、房屋、建筑物补偿费用确定问题。
  
  对于房屋、建筑物的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一般应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共同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公司根据相关评估技术标准,确定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价值。
  
  3、设备补充费用按照重置成新价计算
  
  设备搬迁安装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机器设备分为两类:一类是可搬迁设备;二是不可搬迁设备;可搬迁设备因拆迁而引起的损失费又可分为实物损失费和功能损失费。实物损失费包括拆卸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功能损失费用包括搬迁引起的机器精度下降、不合格产品的增多。对于不可搬迁设备,拆迁会导致该设备的废弃,故应结合其成新和重置价,计算设备重置成新价,对所有人进行补偿。
  
  在拆迁的实际操作中,拆迁非住宅房屋,其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每个地方应当有确定的标准;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二、停产停业损失
  
  该部分是法律实践中出现争执较大的部分,我认为停产停业费用不仅应当包括原材料、半成品等物品的实际损失,还应当包括按照往年同一时期的实际销售额或利润额确定补偿数额。这部分费用,往往是直接影响企业赔偿总额的部分,因此,也是律师维权的重中之重。
  
  《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具体标准和计算方法该条例并没有统一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也没有进行规定。在法律实践中,补偿的标准、依据常常由市一级地方政府以政策性文件规定,各地补偿标准不同,计算方法也不同,这在立法上未免是一个遗憾。
  
  三、拆迁补偿费用
  
  1、设备搬迁安装费
  
  对于可搬迁的设备,应当本着继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异地搬迁安装,继承投入使用。据此产生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是拆迁引起的必然损失,拆迁人应当予以补偿。
  
  2、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
  
  因拆迁而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在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中并没有详细性规定,属于拆迁当事人相互协商争取的项目。拆迁如果导致员工解聘,那么,应当根据具体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结合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四、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
  
  在拆迁的过程中,拆迁人为了加快拆迁进度,拆迁人往往会采取速迁奖励的办法鼓励被拆迁人、承租人尽早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搬出拆迁范围。奖励费用金额的大小,由拆迁人根据拆迁实际确定,也可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实际承租人之间协商确定。应当注意的是,如果被拆迁厂房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发生分离时,奖励费用应当支付给实际使用被拆迁厂房的承租人,这已经由政策性文件进行规定,也是合情合理的做法。
  
  北京市政府根据本市最近几年的拆迁现状和经济状况及其他实际情况,将企业拆迁补偿制度进行了调整,根据北京企业拆迁赔偿明细可以看出该调整从根本上改变了补偿的计算方式,但显然相较于之前的补偿制度更为合理化了。其他各方面的补偿制度跟调整之前,与其他省份的补偿制度并无本质上的区别。
  
  
  
  
  


·担保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担保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作为个人或者是企业向银行贷款的第三方担保平台,担保公司所担负的责任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如果是个人想要组建担保公司,关于担保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呢?对于这个问题,的我们整合了相关的资料,供您进行参考。 一、担保公司成立条件 1、设立信用担保机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0万元,其中实物不超过20%; 2、从事担保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国家发改委认可的从业资质,或具有2年以上从事金融业务的工作经历。主要股东和高...


·公司兼并合同应该怎么写 公司兼并如果能够处理好的话,对公司
      公司兼并合同应该怎么写 公司兼并如果能够处理好的话,对公司的市场经营是有好处的,但是处理不好也会带来一系列的法律纠纷。其中比较重要的一个过程就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没一定要了解一下相关的法规,不然以后万一违约了,都是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公司兼并合同应该怎么写? 公司兼并合同应该怎么写?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


·供销社企业改制案例介绍
      供销社企业改制案例介绍 在我国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企业的经营管理不善,容易造成企业的破产。但是,为了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对于企业进行改制,革除企业存在的各种问题。我国针对供销社企业改制,有了一些进展。那么,接下来我们将针对供销社企业改制案例,为您详细介绍和剖析,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供销社企业改制案例介绍 本案例特点:长阳磨市供销合作社是全国供销系统“基层社标杆社”,该社秉承服务“三农”宗旨,按照合作制原则和市场经济规律要求,不断...


·解散公司法律规定条件有哪些
      解散公司法律规定条件有哪些? 我国公司的成立和解散在法律上都是有严格规定的,公司的活动都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公司法就是规定公司各类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设立公司法的意义在于鼓励投资和强化公司的行为自制。在解散公司法律规定条件有哪些? 一、解散公司法律规定条件有哪些?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


·按照注册资本金划分公司规模吗
      按照注册资本金划分公司规模吗?不是,企业规模不是注册资本而是企业形成的总资产,一般会大于注册资本。大、中、小型公司的区分标准是其销售资产、从业人员等。一般500人以下的公司都是小公司,中型公司为500——2000人,2000人以上的公司为大型公司。至于注册资本的多少,其实与公司大小没有太大关系,关键要看所从事的业务有多大规模,还有,公司占用非自有资本的能力如何。依照《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验资机构...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需要哪些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需要哪些材料? 在实践中,我们都知道外商投资企业每年都需要联合年检的。实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可以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的企业行为,另一方面这样可以督促外商投资企业依法经营。那么您是否了解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需要哪些材料?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需要哪些材料 (一)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应提交文件、证件: 1、公司或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


·公司办五险一金需要什么证件?
      公司录用新员工后,签署劳动合同后第一件事就是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这是公司的应尽义务。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需要到不同的部门,流程有不大一样。公司人事部需要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去办理。那么公司办五险一金需要什么证件?下面我们简单介绍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公司办五险一金需要什么证件? 1、《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民政福利企业另需携带《社会福利企业登记证书》复印件;? 4、...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有哪些 (1)虚假注册。 即以各类虚假文件(含虚假注册资本证明等)骗取注册的情形。 (2)无故不开业或者停业。 《公司法》第225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2条皆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除《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未将此纳入外,《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皆将此明文规定为吊销营业执照的事...


·江苏外资企业增资流程有哪些?
      江苏外资企业增资流程有哪些? 现在我国引进外资是很常见的事情,对于引进外资,方面我们需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和流程,所以要遵守国家的既定规章流程,那么江苏外资企业增资流程有哪些?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相关的问题,希望您能到您满意的答复和回答。 增资的流程及步骤 第一步办理批准证书变更手续 闵行区商务委员会 约30天 一、所需材料 1、 外资企业变更申请书 2、 企业权力机构(股东或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章程复印件以及合...


·合伙企业法定人数的规定有哪些
      合伙企业法定人数的规定有哪些一、合伙企业法定人数的规定有哪些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为经营共同事业,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分险的营利性组织,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1、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普通合伙人(没有上限规定)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有限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企业融资是什么意思?
      企业在我们现在的这个时代其实是非常常见的了,我们身边也有很多大大小小的企业。对于所有的企业来说一般来说都会遇到融资方面的问题,对于企业融资想必您真正懂的人也是很少的。企业融资我们国家是有着说明的。那企业融资是什么意思呢? 概念 企业融资是以企业的资产、权益和预期收企业融资 益为基础,筹集项目建设、营运及业务拓展所需资金的行为过程。企业的发展,是一个融资、发展、再融资、再发展的过程。一般企业都要经过产品经营阶段、品牌经营阶段及资本运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