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虚假出资、抽逃出资?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并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所有权,而与代收股款的银行串通,由银行出具收款证明,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串通由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出具财产所有权转移证明、出资证明,骗取公司的登记的行为。

   实践中单位虚假出资主要表现为:(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并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4)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5)单位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将款项短期转入公司账户后又立即转出,公司未实际使用该款项进行经营;(6)未对投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仅以投资者提供的少记负债高估资产的会计报表验资。

   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

   律师介绍,在司法实践中,抽逃出资的方式主要有:

   1、公司验资注册后,将货币出资用于偿还股东个人债务或他人个人债务,这常常表现为发起人或股东用借款或贷款作为注册资本,一旦公司设立后,就将借来的出资抽回,归还原主。

   2、公司验资注册后,非因经营或正常业务开支又没有正当理由抽走货币出资。

   3、把他人的实物“借”来出资,公司一经注册,再将它归还原来的权利人。

   4、公司验资注册后,将已办产权转移手续的实物、工业产权、专利、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再无偿或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给他人。

  


·若买方已抵押贷款该如何处理
      对于没能够挤入“拼爹”一族的工薪阶层来说,能够全款买套房子是个比较难实现的一个目标,所以,一般只能退而求其次去买套二手房,只能凑钱先付了房子的首付,剩余的房款直接借助于银行的力量,那么二手房贷款流程是什么,就成了贷款一族迫切想要知道的法律知识,而对于已经通过贷款拥有一套房屋的人来说,可能希望通过房产投资获取收益,那么若买方已抵押贷款又想继续贷款购买二手房是该如何处理呢?以下会为您详细讲诉:一、二手房贷款办理流程是什么1、审核贷款、抵押协...


·民间借贷不还钱怎么判刑?
      民间借贷不还钱怎么判刑? 民间借贷不还钱,债权人起诉到法院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法条文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下列情形属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


·写一份借条必须要手写吗?
      写一份借条必须要手写吗?不一定要手写,打的也可以,但需要本人签字。法律没有规定借条应该是手写还是打字机打的,只要双方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则借条就会有效。借条是可以用电脑打的的,在打的借条中需要借款人签字确认,并注明身份证号码,最好是有见证人在场。在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个身份证号码;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该怎么办
      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该怎么办 债权人对债务人 负有到期债务该怎么办: 一、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是指法院强制执行人的财产,折抵债务,如果债务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就会暂不执行,一旦发现债务人有可执行的财产,法院就会执行。如果债务人阻挠执行,法院可以对他采取强制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76条规定情形的,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


·个人间的借款利息怎么计算
      在个人借款合同中,利息条款是合同的非常重要的内容。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利息,这也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那么具体而言,个人借款利息怎么计算,或者说,如何计算个人借款利息呢?下文会一一为您揭晓。 一、个人借款利息怎么计算 我国法律对利息的计算有如下规定:(一)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二)个人借款约定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


·国家关于强制执行公证条款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国家关于强制执行公证条款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以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权文书,如果债务人承诺自己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无需经过法院诉讼程序直接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公证机构可对双方所签订的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一旦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即可持强制执行公证书和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保护债权。 1.《公证法》 第三十七条 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


·借贷纠纷一般开庭几次
      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也就是对于同一案件,通常经由一审和二审就终局了。一般情况下,一个案件单独一审只开一次庭即可定案。开庭审理的时间长短或者天数根据具体案件而不同。当在第一次开庭时出现应当中止审理的情形时,就同一案件就会开两次庭。但无论如何法院都会控制开庭的次数,每个案件都会在庭审前做好准备,争取一次开庭审理完毕。法律对民事诉讼案件开几次庭并没有相关的规定,只要案件审理需要,法院可以开庭数次,法律只对审限有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十条人...


·债权人代位权成立条件有哪些
      债权人代位权成立条件有哪些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3、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4、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民法典》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二、债权人...


·起诉离婚也可以要求被告付款吗?
      起诉离婚在我们生活中很常见,很多夫妻感情不和最后矛盾激化选择离婚来解决,在离婚的时候主要的问题就是关于财产的分割以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在婚姻法中有详细的规定来保障离婚双反的利益不受损失,那起诉离婚也可以要求被告付款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起诉离婚也可以要求被告付款吗? 诉讼费由先行提出诉讼的一方垫付,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会判决由哪方承担,但婚姻诉讼费用一般是各负责一半。如果没什么财产,诉讼费用也是很低的。 二、起诉离婚流程 夫妻一方要求离...


·企业拆迁补偿款的处理
      企业拆迁补偿款的处理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种产业业发展迅速,城市也不断地扩大发展,进而就出现了拆迁,很多地方的拆迁补偿款也是相当的可观。对此很多人就会想自己家怎么不拆迁,这样就可以少奋斗好多年。下面就由我们解读企业拆迁补偿款的处理。  一、拆迁补偿的形式  城市改造房屋被拆除,给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为保证被拆除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


·公司欠款公司法人应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公司欠款公司法人应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一、公司欠款不还法人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独立承担民事义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债务没有责任,但如果是因为法定代表人的故意或者重过失导致的,公司的股东可以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侵权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四十九条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