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1
  • 2
  • 3
  • 4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南京限购政策中有关家庭、集体户的问题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南京限购政策出台后,有关户籍、集体户、贷款问题,房产律师为大家解读如下:
1.“家庭”是指父母及未成年子女
    “南京限购细则说本地户籍家庭已有2套房,就不能再买第三套房,那这个家庭怎么界定?是指同一个户口下的人算一个家庭吗?还是其他解释?”
     市民郭女士很着急地致电本报,询问她还能否买房:“我和丈夫,跟公公婆婆在同一个户口下。我和丈夫名下有一套房,公公婆婆名下有一套房。如果按户口算,我们加起来就有2套房,不能再买房了,但我们正打算在鼓楼区买套学区房呢。”
    南京市住建委的人士和律师表示:“在计算家庭已拥有住房套数时,家庭是指父母及未成年子女。如果子女已成年,那就不属于同一个家庭。因此,郭女士跟她公婆算是两个‘家庭’,还能再买一套房,不用急着分户口。”



  

2.集体户口属本地户口,能买两套房
  询问:“我的老家在湖北,2006年-2010年在南京上大学,一直是学校的集体户口。现在是单位集体户口,工作满半年,但未满一年。请问我算外地人还是本地人?”
    南京市住建委人士表示:南京集体户口属于南京市户籍,也是南京本地户口的一部分,执行南京本地户口的购房政策。如果手上没有房子,可以新购两套房。在开新购住房证明时,也不需要提供一年以上纳税或社保证明。



  

3.此前两套有贷款记录,就不能再贷款
    市民金先生昨天致电说,他手上共两套房。其中,在河西的金马郦城有一套33平方米小户型,同时在江宁21世纪国际公寓有一套90平方米两房两厅,目前两套房都有商业贷款。
    金先生问:“根据限购令,我已不能再买第三套房。但我想卖掉河西那套小户型,然后再到河西的保利香槟国际买一套三房两厅,请问可以买吗?”
    南京市住建委的人士表示,家庭已拥有住房套数是看家庭实际上有几套房,因此,金先生把手上两套房卖掉一套,那么手上住房套数就是一套,可以再买一套。
    但记者了解到,由于南京绝大多数银行“认房又认贷”,而金先生已有两次贷款记录,因此金先生就算卖掉一套再买一套,在银行看来却属于“三套房”,不能再贷款,必须一次性付款再买房。


·购房借款签合同违约金规定是多少?
      购房借款签合同违约金规定是多少?1、一般民间借贷行为,如果仅仅是出具借条,没有违约金一说。除非双方在借条中明确约定有这样的条款。2、对于合同纠纷来说,不论是借款合同纠纷,还是别的合同纠纷,违约金最高不能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比方说,出借人借了10万元给借款人,那么违约金不能超过2万元。3、对于借款合同来说,违约金和利息能够同时主张。4、民间借贷,如果借条里没有约定利息,视为不支付利息。5、没有约定利息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期限过后,可以...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如何处理
      在房屋租赁的过程中,会遇到一方因为各种原因违约,在这种情况下,无过错方是否可以要求违约一方支付违约赔偿金呢?我们整理相关内容,将在下文中告诉您房屋租赁合同违约如何处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房屋租赁合同违约如何处理 中国《合同法》一共规定了五大类违约责任形式:(一)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二)采取补救措施;(三)继续履行;(四)定金责任;(五)违约金责任,又称违约罚款。 在我国,租房违约一般会根据违约的实际情况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


·婚后买的房产但名字只有一个人的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买的房产但名字只有一个人的属于共同财产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


·一、买房人可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买房人可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建筑设计变更过大 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时,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购房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产商重新约定总价款。购房人退房的,由房产商承担违约责任。 2、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房产商交付的房屋应当是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时若房屋的主体结构不符合合同...


·婚前买房婚后还贷款离婚怎么分婚前一方付了房产的首付款
      婚前买房婚后还贷款离婚怎么分婚前一方付了房产的首付款,婚后男女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登记在首付款一方名下的,该房产可以视为登记方的房产,但是具体分割也需要区别对待。首付款应该视为首付款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如果在离婚的时候,仍然有房贷没有付清,则视为产权人的个人债务。注意: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


·担保的房子和抵押的房子一样吗?
      担保的房子和抵押的房子一样吗? 一、担保的房子和抵押的房子一样吗? 担保,是指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实现的,要求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合同。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抵押是担保的一种方式,一般适用于不动产,无需转移占有,要登纪,如果不登记,抵押合同时生效的,但是抵押权不生效,此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登记。 抵押也属于担保,担保分为实物担保和第三方担保。 实物担保其实就是抵...


·商铺房产证没拿能出售吗
      不能。房产等不动产须进行登记并取得产权证才属于合法产权,商铺的房产属于不动产,必须有房产证才属于依法登记的合法产权。否则,出现不利后果时寻求法律保护会受限的。没有产权的房屋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一旦发生纠纷,会有诸多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纠纷管辖权
      买房之事涉及诸多繁杂严谨手续问题。但是,如若碰到房屋合同违约的情况之时,管辖权是如何规定?在此,我们必须了解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纠纷管辖权的相关信息呢。下面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 一、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纠纷管辖权怎么确定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法院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等多种。关于不动产有关纠纷的管辖法院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3条第一款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其实,随着时间的推移,现如今尽管买房还是比较困难的,但是,租
      其实,随着时间的推移,现如今尽管买房还是比较困难的,但是,租房同样也面临的压力不小,毕竟房租虽然一直在增长,但是租客的一些权益并得不到保障。由此可以看出,其实租售同权政策的出台还是很有必要的。下面,我们将要为您介绍的是雄安租售同权是什么意思? 一、雄安租售同权是什么意思? 租售同权,住建部称将立法明确“租售同权”: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遇,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


·离婚后房子和孩子如何分割
      离婚后房子和孩子如何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


·要确认房屋产权是否清晰、所有证明及房东本人真实身
      要确认房屋产权是否清晰、所有证明及房东本人真实身份证明等是否齐全。二、在缴纳租金和押金时,一定要记得索取收据,尤其首次缴纳租金时,房东一般会要求一个月的房租作为押金,退房时可凭收据退还押金。三、租客与房东之间一定要约定好责任和义务,然后需要签署一个正规的书面合同,写清楚双方的约定内容,不能口头协议,在约定内容上除写明租期、租金、押金等简单的事项以外,还需将交房时间、双方提前解除合同而产生的违约责任的及赔付金额进行明确,避免因此带来的经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