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湖南企业债券土地抵押担保怎么做?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湖南企业债券土地抵押担保怎么做? 一、湖南企业债券土地抵押担保的登记方式
   1、先发行债券再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1)在发行本期债券前,抵押人先出具《抵押资产承诺函》,承诺将明确的抵押资产用于为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抵押担保,并在本期债券发行完毕后的一定期限内完成抵押资产登记手续。同时,抵押资产相对应的政府主管部门(比如:抵押资产是土地使用权的,其对应的政府主管部门为国土局)出具有关抵押资产抵押问题的书面说明,证明抵押人对抵押资产享有完整的权利,并同意为抵押人发行本期债券的抵押资产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2)发行人还要为本期债券发行聘请一家机构(一般为商业银行或证券公司)作为抵押权代理人和抵押资产监管人,由发行人/抵押人与该机构签署《抵押担保协议》和《抵押资产监管协议》。
  (3)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审批机构批准发行债券后,发行人开始发行本期债券,并在本期债券发行完毕后的规定期限内办完抵押登记手续。
  (4)采用这种方式,由于本期债券已经发行完毕,债券持有人身份已经明确,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就不存在法律障碍。
   2、先办理资产抵押登记手续,再发行债券。
  (1)由于企业债券发行前债券持有人身份尚未确定,采用这种方式发行企业债券,通常的做法是:
  ①发行人先行为本期债券聘请一家抵押权代理人和一家抵押资产监管人(抵押权代理人和抵押资产监管人一般为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可为两家不同机构,也可为同一家机构),由抵押人与抵押权代理人签署《抵押担保合同》,约定:抵押人应当在本期债券发行之前与抵押权人办理完成抵押资产登记手续,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②双方应按照抵押登记机构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登记资料及文件。抵押登记机构就《抵押担保合同》项下资产抵押登记核发的他项权利证书或其他抵押登记证明文件的正本原件由抵押权人保管。在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审批机构批准发行债券后办妥资产抵押登记手续,再按照发行计划发行债券。
  (2)采用这种方式,由于本期债券尚未发行,债券持有人身份尚未确定,因此,存在被抵押登记部门拒绝办理抵押登记的潜在风险。
   二、湖南企业债券发行前无法先行办理抵押担保登记的解决途径
  企业债券发行方案设定为采用先办理抵押登记再发行债券的方式,一般是基于债券发行后兑付的安全性考虑。毕竟,如果先发行债券再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在债券发行完毕后至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成的这段时间内,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债券实际上处于一种无担保信用的境地。一旦该期间发生意外情况(比如:发行人或者抵押人发生债务纠纷,拟抵押资产被第三方债权人申请诉讼保全;又如:抵押资产因意外情况灭失损毁,等等),将导致本期债券发行的前提条件(抵押担保)无法实现,那么,债券的兑付就存在较大风险。
  为了避免因无法先行办理抵押登记而影响债券顺利发行的情况,考虑采用下列两种变通方式:
   1、将原计划作为抵押登记的资产抵押给第三方担保公司,由第三方担保公司为债券发行提供保证担保。
  这是一种法律关系比较清晰的抵押担保变通方式,具体是由第三方担保公司为发行人发行债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增加信用等级,作为担保条件,将原计划作为债券发行抵押担保的抵押资产转为抵押给第三方担保公司,作为反担保。由于第三方担保公司作为抵押权人,身份是明确的,因此,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不存在“抵押权人”身份不明确的法律障碍。
   2、第三方担保公司提供过渡性阶段担保。
  为了避免在债券发行完毕后至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成期间,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债券实际上没有担保信用而引发的潜在法律风险,在抵押登记部门不同意在发行债券之前先行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下,可考虑引入第三方担保公司,为上述过渡期提供过渡性阶段担保。一旦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成,第三方担保公司的阶段担保责任就可解除。然而到目前为止,笔者尚未查阅到已经公开发行的企业债券项目中有采用这种阶段性担保方式的情况。
  我们对湖南企业债券土地抵押担保进行了详细的阐述。综上所述,湖南企业要进行债券土地抵押担保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先发行债券再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第二种是先办理资产抵押登记手续,再发行债券。这两种方式各有优势,您可以权衡利弊,采取适合自己的方式来做。如果您遇到了企业债券发行前无法办理抵押担保登记的问题,也不要慌张,我们已在文中发表了解决办法,供您采用。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的发展和不断地进步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的发展和不断地进步,我国现代社会中工作岗位大量缺人,在每个工作岗位中,负责人总会规定不会拖欠农民的误工费,不会拖欠工资,那么,当我们遇到此问题时应该怎么解决呢?下面给您介绍一下2011年湖南农民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农民工误工费赔偿标准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有土地证吗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有土地证吗土地使用权的获得有很多种方式,其中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也不少,但是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有土地证吗,能否获得土地证,是取得土地使用权人最为关心的,有了土地使用权证才能在法律意义上获得了土地使用权,没有土地使用证的获得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口头的,但是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到底能不能获得土地使用证,可以到本文做个深入的了解。 一、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有土地证吗 土地使用权取得以出让方式取得也是有土...


·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该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该怎么办? 一、土地使用权年限期满后的解决办法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2、《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


·土地使用权被侵权应该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就是作为我国公民可以合理使用土地的最重要证件,同时只要拥有该重要的证件,那么在土地使用证上所规划的范围之内,其他人甚至是国家政府机,都不能够随意的侵犯当事人的土地使用权的。即使真的遇到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被侵犯,那么也一定要知道,土地使用权被侵权应该怎么办?土地使用权被侵权应该怎么办?可以到法院起诉。土地使用权人对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权,任何人不得侵犯。他人非法侵占土地使用权人所使用的土地,是对土地...


·宿豫修省道征地补偿是什么样的?
      宿豫修省道征地补偿是什么样的? 省道其实算是我们国家的高速公路,在进行高速公路的修建过程当中,难免会涉及到征地,对于宿豫的修省道征地补偿是怎样的呢?根据有关规定,如果修省道占用了旱田,每亩应该补偿1.3万元,占用水田的话,每亩就补偿2万元。 (一)高速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 ...


·厦门征地拆迁律师如何收费
      厦门征地拆迁律师如何收费 一、厦门征地拆迁律师如何收费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仲裁案件: 10000元/件 2、涉及财产部分的,按照以下比例收取: 争议标的 a 代理费计算 满额(rmb) 1)5万元以下部分,不另收费; 2)5万元至20万元部分, a×6 % 9000元+5000元=14000元(20万元满额); 3)20万元至50万元部分, a×5% 15000元+14000元=29000元(50万元满额); 4)50万元至1...


·新邵公益用地征地补偿是多少
      新邵公益用地征地补偿是多少新邵公益用地的征地补偿标准是菜地是每亩4.5万元,征收旱地的话是每亩1.8万元。而且,本身政府征收土地几乎大多数都是属于公益用地,因为修建起来的这些建筑都是服务于民众的,所以并非公益用地就可以无偿征收民众的土地了。但全国公益用地的征地补偿标准不会是一样的。上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一般按照“同地同价”的原则进行补偿,也可参考当地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补偿。二、征地补偿方案是怎么制定的?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


·最新江西省上饶县市信州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上饶县市信州区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江西省上饶县市信州区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土地共有五类:  一类土地:东市街办、西市街办、水南街办滩头村、刘家坞村、北门街办沽塘村、民主村、龙潭村、茅家岭街办汪家园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水田):47385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47385元/亩;旱地、宅基地不低于31747元/亩;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6584元/亩;未利用地不...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征地补偿安置倍数和修正系数,以及青苗补偿标准,同时与《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一并实施。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茅坪镇:滨湖居委会、西楚居委会、桔颂居委会、九里、杨贵店、金缸城、陈家冲、银杏沱、溪水坪、陈家坝、建东、松树坳、中坝子、兰陵溪。 ...


·徐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拆迁的手续是什么啊?
      徐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拆迁的手续是什么啊? 现在城市发展的越来越快了,政府也是到处都在修建高楼大厦和新的建筑物了,难免会造成很多的房子和土地会被征地或者拆迁的情况的,那么当我们遇到了这个问题后该怎么办呢,以下就为您介绍下关于徐州市征地补偿标准和手续 一、徐州市征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计算公式 1、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2、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征地前...


·土地使用证到期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国土资源部给我国公民颁发的土地使用证,都是结合着土地的用途来确定相应的使用期限的。就拿我国普通公民都办理的土地使用证的证件来说,土地使用证的证件上一般标注的期限都是70年。所以有很多公民在土地使用证即将到期的时候,比较担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土地使用证到期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一、土地使用证到期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2006年出台的物权法规定。住宅性质的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后,自己续期,也就是你不用管,也不用办,就自己续期了对于商业性质的(40...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