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行车安全对于每一个驾驶人员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在行车中不注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行车安全对于每一个驾驶人员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在行车中不注意观察路况,谨慎驾驶,就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特别是在停车场这种车多场地小的场所,万一不小心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双方该怎么承担责任呢,接下来我们给您讲解一下关于停车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相关规定。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明确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可见,该法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规定了两种不同的归责原则
  1、是机动车之间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指以过错为归责原则的民事责任。
  2、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指不以过错为归责原则的民事责任,不论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都应对其损害后果承担民事责任。就本案而言,无论甲有无过错,都应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存在可以减轻或免除其责任的事实,否则,即应承担全部责任。
  二、交通事故构成条件 ?
  1、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必须有一方使用车辆(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而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范围并无要求。另一方可以是与交通活动相关的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乘客或者行人等,也可以是不以交通为目的,但其活动或者行为与交通有紧密联系的其他人。
  2、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道路”范围内。根据第119条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中界定的“道路”具体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例如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具有一定公众通行的场所。除此之外的地方发生的车辆事故,不能称之为交通事故,但交警部门接到当事人的报案后,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条规定,对该事故作出事故认定,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双方的赔偿标准也可参照交通事故相关法律法规及解释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
  3、若事故属于交通事故,则必须有一方的车辆是正处于行进状态,否则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
  4、事故当事人对于事故的发生在主观上处于过失(包括: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至少有一方在开车或者行人行进过程中存在过错行为、造成一定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后果,否则不构成交通事故。
  由此可见,判断事故是否属于交通事故,要看其是否符合交通事故构成条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道路的范围做出了了明确的规定,所以在停车场也是属于”道路“的范围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按照规定的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停车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处理时有两种不同的归责原则。
  
  
  


·一、交通强制保险赔偿标准包括什么内容?
      一、交通强制保险赔偿标准包括什么内容?交通强制保险赔偿标准包括的内容有: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这三项。(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的具体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


·开车玩手机撞死人怎么判罚?
      开车玩手机撞死人怎么判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


·汽车已经变成了几乎每家每户都可以拥有的代步工具,人民生活水平
      汽车已经变成了几乎每家每户都可以拥有的代步工具,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安全隐患也随之而来,汽车带来了便捷,同时由于驾驶员的操作失误、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更是对自己和他人带来危险,其中尤其以酒后驾驶性质最为恶劣。为此我国法律也出台法律规范酒后驾驶问题,那么醉驾104能监外执行吗?我们为您解答。醉驾在一定情况下,可以监外执行。根据法律规定,醉酒驾驶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处拘役并处罚金。罪犯如果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


·一、交通事故误工保险理赔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误工保险理赔的规定是怎样的?交通事故误工保险理赔的规定是只要标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定的责任,保险公司就应该在交强险中11万限额内,全额承担误工费的赔偿责任,要求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就注明出院后的休假天数,伤者单位出具出险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扣款证明及纳税证明,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因休假而造成的收入减少的部分,单位未扣工资的,不赔误工费。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


·交通违章能异地处理吗?
      每到节假日,有不少车主选择自驾游,到外地旅游。如果在开车过程中违反道路安全管理条例,闯红灯,违规停车等,可能构成交通违章。每一个车主都处理过违章,交通违章包括罚款、扣分等。异地违章处理相对麻烦。那么,交通违章能异地处理吗?下面我们通过本文告诉您。 一、交通违章能异地处理吗? 交通违章一般不能在异地处理,但如果两地系统联网,就可以回到自己省办理罚款。本人去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因各地的处罚方式不同,请注意要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或复印件...


·交强险属于我国强制规定
      交强险属于我国强制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购买的一种车险,如果上路的机动车被发现没有按照规定购买的话,则此时会给予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给予相应处罚。而在有交强险的情形,发生了交通事故后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可以在交强险的责任范围内要求赔偿。那通常交通事故交强险怎么赔偿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交强险怎么赔偿 我国的强制保险制度自200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自条例施行...


·车被撞了肇事者逃逸怎么处理?
      车被撞了肇事者逃逸怎么处理?车被撞了肇事者逃逸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交通肇事罪逃逸的状态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


·酒后夺车闹市连撞怎么处理
      酒后夺车闹市连撞怎么处理 一、酒驾酒后夺车闹市连撞怎么处理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列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的规定。对交通事故的责任,应当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准。 1、民事赔偿责任:肇事逃逸,应该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对方因此次事故产生的一切损失和发生的费用,都要由肇事逃逸方进行赔偿。 交通事故受害人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


·酒驾肇事逃逸交警怎么处理
      按照危险驾驶罪从重处罚。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定罪,即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危险驾驶罪定罪罪名的规定,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四)...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走车险还是工伤同等责任?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走车险还是工伤同等责任?交通事故同等责任的只能走车险,因为不属于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上下班途中”的规定进行了细化,《规定》第六条明确: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


·强迫交易罪量刑的标准是怎样的
      强迫交易罪处罚的标准是怎样的强迫交易行为要构成犯罪,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指的是其非法获利数额较大,多次强迫交易、社会影响恶劣的、强迫交易严重扰乱市场的情况。根据我国《刑法》第226条的规定,强迫交易行为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按照前面的规定追究刑事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