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会改判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管理部门会第一时间到事故现场对事故进行调查,以调查后的结果来做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交通管理部门对责任进行划分之后,会向当事人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会改判吗?我们将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一、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会改判吗?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二、复核不予受理的情形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三、复核结论的提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当事人没有到场的,应当采取其他法定形式将复核结论送达当事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会改判吗?相信通过以上内容,您都能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了。在交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当日起三天内,如果当事人对认定书的结果表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的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即对交通事故进行重新认定。
  
  
  


·端午交通违章如何处理?
      端午交通违章如何处理? 一、端午交通违章可以处理么? 目前,很多大城市的交警大队在周末和节假日安排值班人员,专门进行违章行为处理的,但窗口较少,办公时间也较短,下午4点左右就下班了。而一些县级三线小城市交警队周末和节假日是不进行违章处理的,所以,车主在办理前,最好是提前电话咨询问清楚再去,防止排队人员较多或不处理白跑一趟。 二、端午交通违章如何处理? 1、持《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有暂扣证件的还须携带《交通管理暂扣凭证》),...


·赠与或继承房产要怎么交税
      要交税。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对于赠与房产,业主可不必交纳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但应缴纳4%的契税和其他手续、工本等费用。而对于房产继承的遗产税,我国没有开征,现阶段不需要缴纳遗产税。对于继承所得的房产,在我国尚未规定遗产税的前提下是不用交纳税费的,但是继承也要办理公证手续,需要交纳有关公证费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


·协议离婚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要是夫妻已经没有感情了,而还要勉强在一起的话,对双方都是不好的。此时建议最好尽快办理离婚手续,如果选择协议离婚的话,那么就要知道协议离婚需要提交哪些文件,这样才能比较顺利的办理离婚手续。 一、协议离婚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根据《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的抚养及对财产的分割问题作出适当的处理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不须进行诉讼。协议离婚时,要提供以下文件: 1、户口本、身份证; 2、结婚证; 3、双方...


·火车票退票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火车票退票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火车票退票并没有具体法律规定,由铁路局制定并发布,具体参考《铁路互联网购票须知》。关于退票手续费按照铁道部最新通知,为配合各地政府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避免重复购票退票给旅客带来不便,自发售2021年2月12日(正月初一)车票起,铁路车票预售期调整为15天,即1月29日起售2021年2月12 日(正月初一)车票。1月14 日至1月28 日,只发售2月11日(除夕)及以前的车票。自1月29日起,旅客可在同一起...


·机动车抢红灯怎么处理?
      机动车抢红灯怎么处理自从2013年新交通法颁布后交通规则变得非常严厉,新规规定,2013年1月1日闯红灯由原来的罚款200元扣3分改为罚款200元扣6分。有许多地方被电子眼拍到只罚款200元,而不扣分。 闯黄灯尽管不处理,但是也尽量不要闯。新交规中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一次记6分。”但并非所有情况驾驶员都会被扣掉6分。若出现直行道左转等路口违法,仍然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违反禁令标志”记3分。同时被摄像头记录下来...


·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是什么?
      道路上车多人也多,在行使的过程中稍有不慎就可以能发生交通意外事故。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警察会依法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事故双方按照各自所负的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比例是什么呢?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或存在过错行为,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责...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负主责要判刑吗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负主责要判刑吗司机驾驶汽车发生车祸,事故造成对方一人死亡,交警支队认定司机承担主要责任。根据国家《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第一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就会涉及事故责任认定和交通事故理赔的相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就会涉及事故责任认定和交通事故理赔的相关问题,那么关于交通事故中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方的认定和具体的交通事故理赔流程又是怎么样的呢?的我们在下文将为您进行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对于标的车及标的车上人,标的车驾驶员的赔偿由车损险,车上人员和驾驶员...


·交通事故律师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律师费标准是怎样的 1、先行交费 标的在20万元以下的案子按照4000-12000元/件计算;超出20万元以上的案子,参照律师收费指导标准规定的上浮比例计算。二审案件按照上述收费减半收取,执行阶段按二审收费标准收取。 2、风险代理 实行风险代理的客户,一律先行预付1000-5000元律师费,待一审、二审判决确定,办理执行后,按照实际取得金额的15%—20%支付,已收取的费用应予以扣除。 3、交通事故调解:按标的额的...


·骑摩托车醉驾会掉销c1吗?
      骑摩托车醉驾会掉销c1吗法律规定摩托车醉驾的司机会面临所有驾驶证一并吊销的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将醉酒驾车、飙车、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严重危害群众利益行为定为犯罪,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二、...


·厂区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是怎样规定的
      在日常的工作当中,当员工遇到交通事故以后,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被列为工伤,并要求单位进行赔偿的。因为毕竟导致员工受伤的原因是比较多的,如果被认定为工伤,您就一定要懂得合理维权。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厂区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是怎样规定的问题。 一、厂区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是怎样规定的? 1、认定条件: 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能否认定工伤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一定的因素和具体实践作判断。由于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