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其他赔偿义务主体应否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精神损害免赔对象只能是已经收到刑事处罚的被告人,依据刑事类法律规范所作司法解释或批复只能适用于刑事诉讼之中,其适用主体的范围至多只能扩张到民事诉讼中的刑事被告人,而不应扩张到民事赔偿案件的其他被告。

  


肇事者已负刑事责任,其他赔偿义务主体不得据此而免除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义务。理由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规定,只要肇事者已被追究刑事责任,不论被害人对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还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肇事者均不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但该批复是只是云南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受害人就刑事行为单独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请示》所作的个案批复,针对的是某一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就犯罪行为“单独”提起的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不应对个案批复作无限扩张解释,从而推定其他赔偿义务主体亦可基于该批复而不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



  


(2)精神损害免赔对象只能是已经收到刑事处罚的被告人,依据刑事类法律规范所作司法解释或批复只能适用于刑事诉讼之中,其适用主体的范围至多只能扩张到民事诉讼中的刑事被告人,而不应扩张到民事赔偿案件的其他被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1款明确约定: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故其他赔偿义务主体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有法律依据,其不能以肇事者已负刑事责任为由而免除民事赔偿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的“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为赔偿权利人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精神损害赔偿如何计算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其他赔偿义务主体应否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免赔对象只能是已经收到刑事处罚的被告人,依据刑事类法律规范所作司法解释或批复只能适用于刑事诉讼之中,其适用主体的范围至多只能扩张到民事诉讼中的刑事被告人,而不应扩张到民事赔偿案件的其他被告。


肇事者已负刑事责任,其他赔偿义务主体不得据此而免除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义务。理由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以下简...


·请求赔偿精神损失的情形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1、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2、违反社会...


·因新闻报道或其他作品引起的名誉权纠纷,如何确定被告?
      

因新闻报道或其他作品发生的名誉权纠纷,应根据原告的起诉确定被告.只诉作者的,列作者为被告;只诉新闻出版单位的,列新闻出版单位为被告;对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都提起诉讼的,将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均列为被告,但作者与新闻出版单位为隶属关系,作品系作者履行职务所形成的,只列单位为被告。

...


·死者名誉受到损害,哪些人可以作为原告提起民事诉讼?
      死者名誉受到损害的,其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组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是多少?
      因交通事故遭受精神损害的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主持调解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时,一般不宜超过5万元...


·精神赔偿金的适用原则
          根据民法通则的立法精神,要正确地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必须结合具体的案情,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分析认定:
      
     (一)考虑适当经济补偿的原则。这主要是由于,首先,精神损害是一种无形损害,这一特点就决定了赔偿数额无法采用等价赔偿原则;其次,从精神损害赔偿性质来看,赔偿数...


·被男友泄露隐私,究竟是侵犯名誉权还是隐私权
      名誉权是自然人和法人就其自身属性和价值所获得的社会评价,享有的保护和维护的人格权。而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侵害名誉权与侵害隐私权最大的差别在于,前者主要表现为侮辱、诽谤,后者多为未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披露事实。 恋人之间要注意保护自身隐私,处理经济纠纷亦要守法。即便感情难以为继,也倡导和平理性分手,不应通过泄露对方隐私等方式进行恐吓、威胁,更不得...


·工伤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如单位已经发给伤残补偿金,伤残赔偿金本身具有精神抚慰金的性质,一般不重复支持。但是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酌情考虑....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能否获得精神赔偿?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BR> &nbsp;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