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纠纷诉讼案件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医疗纠纷诉讼案件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一、医疗纠纷诉讼案件需要注意的问题
  
  1、法院受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条件
  
  (1)有明确的被告;
  
  (2)有明确的诉讼请求;
  
  (3)有明确的损害后果;
  
  (4)原被告双方确立了明确的医患关系;
  
  (5)受诉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
  
  2、原告起诉时应当准备的材料
  
  (1)原告的身份证明;
  
  (2)被告的主体证明;
  
  (3)起诉状;
  
  (4)医疗病历资料;
  
  (5)损害后果的证明资料;
  
  (6)原告发生各种经济损失的证据材料。
  
  3、原告起诉时应当交纳的费用
  
  (1)诉讼费:根据原告起诉标的大小而不同;
  
  (2)律师费:依据原告与律师签订的《聘请律师合同》确定。
  
  4、原告(指患方)胜诉必须同时具备的四个条件
  
  (1)有明确的损害后果;
  
  (2)医疗行为存在过错;
  
  (3)医疗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在诉讼时效内。
  
  5、原告(指患方)的举证责任
  
  (1)原告(患方)与被告(医疗机构)存在医患关系;
  
  (2)有损害后果。
  
  6、被告(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
  
  (1)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
  
  (2)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7、证明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及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途经
  
  (1)法院根据审理直接认定;
  
  (2)通过医疗事故鉴定;
  
  (3)通过司法鉴定。
  
  8、法院可以直接认定医疗机构承担责任的情形
  
  (1)医疗机构举证不能,如病历丢失,被证明病历虚假,超过举证期限不举证等;
  
  (2)医疗机构对重要的医疗风险不履行告知义务;
  
  (3)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非法行医,如无上级医师指导的实习医师独立诊治病人造成损害后果;
  
  (4)提供不合格的药品或医疗器械;
  
  (5)医疗过错非常明显的,如超药典剂量用药造成损害后果的,应当做药物过敏实验而未做的,护理人员打错针或发错药的,开错手术部位的等;
  
  (6)其他。
  
  9、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时计算,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时距医疗行为已超过20年的法律不保护;
  
  (2)诉讼前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计算一年时效;
  
  (3)诉讼前进行过书面协商或行政调解的,可以自书面协商或调解不成日计算一年时效。
  
  10、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
  
  超过诉讼时效即意味着原告直接丧失了胜诉权,即使医院存在明显的重大过错,也可以免除医院的赔偿责任。
  
  11、诉讼中的举证期限
  
  (1)法院的举证通知书确定了举证期限;
  
  (2)举证一般在法院开庭前完成,特殊情况除外。
  
  12、超过举证期限举证的法律后果
  
  (1)法院不组织质证,证据失去了证据意义,可能导致败诉;
  
  (2)相对方同意的,可以质证,但可能性极小。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医疗纠纷诉讼案件需要注意的问题”。虽然患者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但是对于医疗纠纷的诉讼也是需要遵循一定的条件的,不然法院是不会受理的。而且在诉讼时还需要注意诉讼的期限,举证的期限等等问题。
  
  


·工伤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在我国因工受伤属于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因工受伤的职工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也有轻重之分,轻的可能还能继续在岗位上工作,重的比如残疾等情况,可能就无法继续履行工作职责。那么,在这种员工遭受工伤的情况下,工伤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详情参考下文。 一、工伤后单位有权调岗吗 工作岗位和工资待遇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一经双方确认,就对双方产生约束力,任何一方提出调整岗位或调整薪资,必须有相应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对于职工因公致残的等级...


·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多少
      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多少钱才可以?在一些事故发生后,往往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鉴定结果对于赔偿责任的划分以及赔偿数额的确定都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作用,因此许多人非常好奇,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多少钱足够,医疗事故鉴定的费用最终由谁来承担。下面的我们就这两个问题向您介绍医疗事故鉴定收费的有关规定。 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多少钱呢? 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按规定缴纳鉴定费。若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


·赣州医疗事故纠纷的处理技巧有哪些
      赣州医疗事故纠纷的处理技巧有哪些赣州医疗事故纠纷的处理技巧 一、 医闹不可取 医闹是指医疗纠纷患者方或受雇于患者方的人员,采取如停尸、语言或暴力威胁、围堵医疗机构、损坏医疗机构财物甚至伤害医务人员等手段,以严重妨碍医疗秩序、扩大事态、给医院造成负面影响的形式给医院施加压力,从中获得非法利益或牟利的行为。专业医闹指以上受雇于医疗纠纷患者方、并以此作为谋生的手段的组织或个人,他们是借炒作医疗纠纷进行商业运作获利的第三方,往往是医患矛盾的导火...


·隐瞒精神病登记结婚是否合法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隐瞒精神病登记结婚是否合法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是指以下几种疾病:1.性病。患性病者除自己受痛苦外,还传染殃及他人,危害极大,所以禁止结婚。2.严重的精神病主要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类型的严重精神病。患这种疾病的人,在法律上被认为是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人,这种病人婚后不可能正常履行夫妻间的义务,也不可能承担对子女的责任,而且遗传性很强,高达50%至60%,所以禁止结婚。3.重症智力低下,患有这种...


·那里可以找医患律师,其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那里可以找医患律师,其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医患纠纷到哪找律师 可以到当地律师事务所咨询办理,一般的律师事务所都会有这方面的专业律师的。 律师无地域限制,关键是要专业,由于医学专业性较强,建议复印并封存病历,复印客观病历,封存主观病历,找专业律师分析过错,若找不出过错,鉴定专家不会给你指出问题的 当事人找律师靠谱的途径有: 1、口碑,朋友介绍。遇到法律问题时,先问身边的人有没有认识律师,是很正常的事。这跟城市、地域、律所规模并无太大...


·医疗过错责任纠纷案例划分依据
      医疗过错责任纠纷案例划分依据 一、医疗过错责任划分直接依据 医方在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大小;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分析结果能否直接作为判断医疗行为有无过错或过错大小的直接依据。 具体来将,判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活动中,是否存在过错,我国医疗 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已经作了明确地规定。根据规定,在判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活动中,是否存在过错,分两个方面进行审查。 一是审查医疗机构及其医...


·索要医疗事故保险费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索要医疗事故保险费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医疗给付金申请材料 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并签名的《人身意外险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被保险人清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 3、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材料; 4、医疗费发票、住院结算明细表、用药清单; 5、医院出具的门诊病历、诊断证明、出院证明、转院证明及相关检查报告; 6、根据保单...


·工伤鉴定后去哪里报医疗费?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失误或意外导致身体受到伤害时,应尽快至医院进行医治,医疗费用一般由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予以垫付,待工伤职工的身体得以康复或者伤病得到控制或稳定好转,就可以办理后续的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和工伤赔偿等手续了,那么,对于用人单位或职工先期垫付的医疗费用,工伤鉴定后去哪里报医疗费呢? 一、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流程 职工在工伤认定后,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


·医疗过错参与度如何判定
      在诉讼的过程当中,经医患的要求,专业的鉴定机构会为遭受医疗事故伤害的一方,进行专业的鉴定,鉴定的内容主要是受害者受到医疗伤害的原因与医院有多大的关系,这关系的大小被称为医疗过错参与度。关于医疗过错参与度的判定方法,主要是采取五等级法来对其进行判定,具体判定方法如下:1、如果医院与患者双方之间的医疗损害完全属于医疗过失所导致,且与就诊人的身体体质、疾病或者其他就诊人自身的原因无关,这在法学上被称为直接因果关系,这种情况下的医疗过错参与度为...


·深圳医疗纠纷赔偿的处理流程是什么?
      深圳医疗纠纷赔偿的处理流程是什么 医患关系是近年来比较严重的一种社会风气。导致医疗纠纷问题的发生,原因是很多种的,通常在处理这些事的时候,医院和患者往往是各执一词。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很多人都不清楚处理的流程。接下来,我们专门为您整理了深圳医疗纠纷赔偿的处理流程是什么的相关资料。 深圳医疗纠纷赔偿的处理流程是什么? 一、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之调解 首先发生医疗纠纷双方先进行调解,调解的方式有三种,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或者一种调解不成...


·医患纠纷分类有几种
      医患纠纷分类有几种 1、医方剥夺患者知情权引发纠纷 《条例》第11条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义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笔者所在法院曾审理周某诉某妇产科医院医疗损害赔偿案,周某因子宫内膜异位症接受手术治疗,医院行半根治手术,半年后该病复发。 周某以手术时医院未告知其有复发可能,剥夺其知情权为由起诉,医院则认为复发是疾病的转归,医学界普遍认为这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