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办理婚后财产公证的条件是什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也可以将该协议进行公证。但实际办理婚后财产公证也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到底办理婚后财产公证的条件是什么?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办理婚后财产公证的条件是什么
  
  办理婚后财产公证需要满足的条件:
  
  1、必须是合法结婚的夫妻双方。
  
  2、夫妻双方必须是真实自愿对婚后财产达成约定,根据约定进行婚后财产公证。
  
  3、夫妻双方亲自办理公证,不得有他人代为办理。
  
  4、夫妻双方对婚后财产约定必须合法,不能违反公序良俗,不能有损害第三人或国家利益的内容。
  
  满足以上条件后,夫妻双方可以去所在地区的公证部门办理婚后财产公证手续,确定协议的效力。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办理婚后财产公证的程序
  
  1、携带个人的身份证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夫妻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结婚证书;
  
  (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
  
  (3)有关的财产证明;
  
  (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地址等基本情况;
  
  (2)现有夫妻财产(含债务)的名称、数量、规格、种类、价值、状况等;
  
  (3)现有夫妻财产的归属;
  
  (4)其他约定,如共同债务如何清偿,财产孽息归属等。
  
  2、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后财产协议书上签名。当事人可于规定期限日凭收费单据领取公证书。
  
  婚后财产公证是解决婚姻、财产纠纷的可靠的法律依据。但是财产公证手续比较繁琐,需要当事人付出很多工作时间,这是很多年轻男女没办法做到的。同时,法律还对办理婚后财产公证的条件做出了明确的限制,这点您一定要注意。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彩礼是民间结婚仪式前的一种风俗习惯
      彩礼是民间结婚仪式前的一种风俗习惯,在法律上它的财产价值比较特殊。对于离婚后,彩礼的归属权就是很难处理。需要确定一方付出给另一方的是不是属于彩礼。如果是属于其他的赠送的财物,是无权要求要回这些财物的。那么离婚后彩礼的返还,按照法律规定,是有以下的情况第一个,还没到结婚登记处登记结婚的,可以要求返还。如果是已经结婚并开始共同生活的,无论多长时间,彩礼一般就不用返还了。第二个,已经登记了结婚并已经领取结婚证了,但是还没有开始共同生活的,这个...


·一、夫妻分开两年自动离婚吗?
      一、夫妻分开两年自动离婚吗? 夫妻分开两年是不会自动离婚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只是准许离婚的一个条件,只要能够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法院就应当判决离婚。离婚只有两个途径: 1、登记离婚: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由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 2、如果双方在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三个问题中有一个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则需由法院判决能否离婚。 有些夫妻常常认为...


·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
       孩子的最大的保障就是父母,但是很多的父母会存在一些自身的问题,可能没办法继续的抚养孩子。我们又不能让未成年人独自的承担自己的责任,因此我们需要做好后期的安排。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我们只需要写明孩子未来抚养的人以及相关的基本材料。今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一,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 只要写明孩子有你抚养就可以了。让对方在协议上签字按手印。同时页顶清楚孩子的抚养费问题、财产分割问题等。首先写好双方的姓名、性别、年...


·男方先提离婚需要赔偿吗?
      男方先提离婚需要赔偿吗 不会。先提出离婚的一方没有特别赔偿, 判决离婚与判决处理财产,一般情况之下,谁先提出或者后提出都没有直接联系。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离婚。 在家庭财产的处理上,民法典规定,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即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和处分权。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协议处...


·没结婚孩子抚养费用是否需要支付?
      抚养孩子,对于父母来说,是必须要承担的一项责任,也是我们的义务,如果是离婚的情况下,对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也是需要进行支付抚养费的。可是,如果是没结婚孩子抚养费用是不是就不用支付了呢?对此,我们也是有一定的法律法规的,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没结婚孩子抚养费用需要支付吗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是亲生子女、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子女,在双方分开(离婚、分手)时,不直接抚养一方,都是应支付抚养费的。 二、抚养费的时间: 婚姻法第二十一规定,未成年的...


·孩子抚养权争夺中离婚男方抚养孩子怎么办?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男方因为各种原因,离婚时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案例发生。在孩子抚养权的分配中,我国法律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是,有些人需要迫切的了解相关内容。那孩子抚养权争夺中离婚男方抚养孩子怎么办?下文将会详细解答。 什么是孩子抚养权?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


·死亡宣告无罪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死亡宣告无罪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一、死亡宣告无罪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是可以的;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范围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刑事赔偿范围: 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


·离婚之后一方拒付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之后一方拒付抚养费怎么办夫妻一方在离婚前拒绝支付孩子抚养费的,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不管父母是否离婚,对于未成年子女都抚养抚养教育的义务,这既是人伦规范,也是我国婚姻法的明确规定。在夫妻双方分居期间,一方直接抚养孩子,另一方对于孩子的抚养义务就体现在其支付抚养费上,因此不直接带孩子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律师提醒,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用,上述费用...


·一、上海生三孩社会抚养费多少?
      一、上海生三孩社会抚养费多少?上海全面实行二孩政策,家庭可以自由选择安排生育二孩子女。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以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并结合当事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不符合规定的,按照规定基数的一至三倍征收。二、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管辖地怎么确定?1、违法生育当事人双方均为本市户籍的,由子女出生时女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当...


·社会抚养费是否只考虑父亲的收入?
      社会抚养费是否只考虑父亲的收入? 对夫妻双方分别以所在地的县(市、区)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所在地的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收入超过基数的,还应当加收超过数额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超生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按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乘以超生子女数计征社会抚养费。未到法定婚龄生育第一个子女或者违反《条例》规定不够间隔年限生育的,对当事人征收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


·因重婚离婚财产如何处理
      因重婚离婚财产如何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协议分割的话,不用区分是否外遇离婚,只要双方同意即可。如果是判决离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