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得不说,很多时候当事人因为交通事故发生纠纷的,往往都是围绕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不得不说,很多时候当事人因为交通事故发生纠纷的,往往都是围绕最后的赔偿问题展开的。而此时可能其中一方会向法院提起诉讼,而要想获得有利的判决,拿到最终的赔偿,就需要提供证据。那么当事人起诉交通事故赔偿需要什么证据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证明原告身份信息的证据
  
  1、原告为自然人的: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原告为未成年人的,需提供其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法定代理人身份的证明);如被害人死亡,需提供:死亡证明、社区或村委会或派出所出具的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证明、各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二、被告身份信息的证据
  
  1、被告为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2、被告为法人的:企业基本信息、保险单复印件(被告为保险公司的)。
  
  三、事故及责任证明
  
  1、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事故现场照片;
  
  3、现场目击证人证人证言;
  
  4、事故现场的监控录像。
  
  四、医疗费
  
  1、抢救费票据、医疗费票据;
  
  2、医院治疗诊断证明书、住院病历;
  
  3、购买药物的单据(最好有医院出具的处方)。
  
  五、误工费
  
  1、住院病历、出院医嘱、诊断证明、出院证;
  
  2、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
  
  3、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证明的内容应包括请假的时间、扣发工资的金额);
  
  4、无固定收入的,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能够证明其收入水平的证据。
  
  六、护理费
  
  1、医院的医嘱、出院证;
  
  2、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
  
  3、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赔偿办法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当地护理行业的收入标准予以计算。
  
  七、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病历(证明住院的天数);
  
  八、住宿费
  
  受害人及必要的陪护人到外地治疗,发生的住宿费发票;
  
  九、营养费
  
  1、医院的医嘱;
  
  2、营养品的购买发票;
  
  3、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
  
  十、伤残赔偿金
  
  1、户口本;
  
  2、农村户口按城镇赔偿:居住证、社区证明(证明在城镇居住满一年)、劳动合同、社保单、工资表、证人证言等(证明主要收入来源于城镇)。
  
  十一、死亡赔偿金
  
  1、死亡证明、火葬证明、户口注销证明;
  
  2、户口本;
  
  3、农村户口按城镇赔偿:居住证、社区证明(证明在城镇居住满一年)、劳动合同、社保单、工资表、证人证言等(证明主要收入来源于城镇)。
  
  十二、别抚养人生活费
  
  1、户口本、社区或村委会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被抚养人与受害人抚养关系);
  
  2、被抚养人的残疾证(如有残疾)、社区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证明;
  
  3、在校学生学校的证明。
  
  要是在诉讼过程中,受害的一方无法提供上述证据的话,那么起诉交通事故赔偿的,最终可能也就无法获得相应的赔偿。因为,法官做出判决是需要有所依据的,根据民事诉讼的举证规则,此时受害人起诉的则就必须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才行。
  
  


·交通事故缓刑期间可以去外地吗
      不可以。缓刑是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目前判缓刑是接受社区矫正,按照监管规定一般不得离开所在的县市区,也就是不能离开本县,如果是市辖区,可以在各个区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现在有很多的人都在用微信,作为一种社交软件,它可以发红包、转
      现在有很多的人都在用微信,作为一种社交软件,它可以发红包、转账、网上支付,方便了人们的生活,那么就有不法分子利用微信来骗取钱财,可是您都在纠结微信诈骗报警有用吗?微信被骗120元立案吗?接下来我们就给您分析一下微信诈骗是否立案,若立案多少钱立案。微信被骗120元立案吗,可以报警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


·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要采取怎样的措施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若完全依靠交警、医护人员的救援,这显然是不利的,也很容易扩大损失。此时不管是作为肇事的一方还是受害人,其实都应该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采取措施进行自救或救助他人。那通常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要采取怎样的措施自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要采取怎样的措施 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应采取必要的自救措施,发生事故后,在自己清醒的状态下,受害人应保持冷静并立...


·一、上海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可以获得吗?
      一、上海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可以获得吗? 交通事故工伤是可以获得双重赔偿的; 对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职工遭到事故伤害、并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又符合工伤或视同工伤认定情形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其工伤待遇应当区分待遇项目、支付途径分别处理,原则是: (一)属于发生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等费用项目的,只能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付,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


·交通事故人员没有受伤要赔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人员没有受伤要赔误工费吗《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第三十六条规定:“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公安部于1991年12月2日发布的《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公通字[1991]113号文件第三项规定,“在事故...


·一、三人死亡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都?
      一、三人死亡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都有哪些费用 受害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二、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


·交规中摩托车是非机动车吗 一、交规中摩托车是非机动车吗?
      交规中摩托车是非机动车吗 一、交规中摩托车是非机动车吗? 摩托车属于机动车。 在《交通法》中,对电动助力车有明确规定,属于非机动车;但是对于燃油助力车却没有明确规定,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的标准,燃油助力车应是轻便摩托车。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中对“轻便摩托车”的界定为:“无论采取何种驱动方式,最大车速不大于50公里/小时,若使用内燃机,其排气量不大于50毫升的两...


·醉酒驾车肇事怎么处罚
      根据我国相关交通法律规定,喝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是要受到处罚的,这个处罚也是分是否是酒驾的,酒驾和醉驾有很大的区别,醉驾比酒驾情节严重,所受到的处罚也越重,血液中酒精含量要是大于或者等于80g/100属于酒驾,属于酒驾,要是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就属于醉驾了。要是酒驾发生交通事故,情节更加的严重,受到的处罚也越严重,下面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醉驾驾驶机动车(喝醉驾驶机动车,公安交通相关人员查到以后,会将你...


·交通人伤理赔钱打谁那?
      交通人伤理赔钱打谁那?1、普通事故,事先投保时没有约定,伤者同意交警的认定和调解,也没有提起诉讼,一般钱打到被保险人卡上。由被保险人向伤者支付款项(由交警队认定的有效票据总额),保险金不足时自己要掏腰包补上。2、重大事故,有人员受伤、死亡、检察院介入,伤者已经提起诉讼,肇事方已经垫付治疗费用,伤者痊愈以后,保险公司也不会打款到被保险人卡上。因为此时保险公司已经收到法院传票,和肇事者一起被列为被告。法院判决赔偿总额并判决保险公司将钱打到受...


·交通人伤事故3年不处理会如何?
      交通人伤事故3年不处理会如何? 一、交通人伤事故3年不处理会如何? 会因超过时效而无法再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因此,如果超过了一年的诉讼时效,那么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所遭受的人身损害有可能得不到赔偿。根据《行政处罚法》第29条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处罚,因此,如果二年内无人报案,交通事故的责任人可能不会被行政处罚。同时,如果因交通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也是有追诉时效规定的,超过了追诉时效,将可能不再...


·2023车祸评残需要责任划分吗?
      车祸评残需要责任划分吗?车祸评残与责任划分没有关系,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是根据实际的伤害后果来进行认定的。但后期的赔偿是与责任有关的,伤残鉴定费保险公司是不报销的,那么伤残鉴定费是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来承担的。如果就伤者也有责任,就要承担责任比例内的鉴定费。同时,伤者的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要是超出11万的话,超出部分也是按照责任划分比例来承担的。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其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