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债务清理协议要怎么写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债权债务清理协议要怎么写一个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面对债权债务及其相关问题,对于这类问题的处理要十分谨慎。尤其是在面对债务难以摆脱,债权很难收回这种局面。那么,债权债务处理中要注意什么问题呢?债权债务清理协议要怎么写呢?律师在下文中为您介绍。一、债权债务处理中的问题1、债权债务问题,不是单纯的对方拖欠和资金流紧张的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问题。对于债权回收难度大、周期长、坏帐率高的问题,很多企业都费尽心思采取各种办法来处理,但是很多陷入一个滚雪球式的怪圈,那就是越清理越多,越清理越难。2、针对拖欠形成的原因,应该采取一下措施纠正和预防。对于比较重要的大客户,不能完全听任对方过多的款项积压,定期对客户进行资信评价,预估该客户的风险值,并进行严格监控,必要时让对方提供相应的担保和保证措施,避免最终债权落空。对于处于不利市场地位的情形,更应该关注客户的资金动态和偿还能力,随时评价其风险指数,不能因为期待将来无法预期的结果而忽视被占用的资金的利益,一旦出现不利因素,应当尽快采取诉讼措施。3、加强自身管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首先,应该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重视对客户的资信评估,强调对于合同的审批,避免履约风险,加强对于交易过程的管理和控制,注意保存各种交易资料。其次,对于所有客户建立完善的档案,并随时更新,定期评价客户的履约能力和风险系数,并尽量通过各种途径关注其经营变化。4、充分重视律师的作用,律师由于其自身的职业优势,对于企业债权债务管理问题有着独到的看法,注重和专业律师的交流,相互探讨,取得一条适合企业自身的管理模式,并注重长期效果,避免急于求成,急功近利。二、债权债务清理协议怎么写债权债务清理协议一般来说,主要注意以下几点:1、应写明协议双方情况,尤其是债权债务的数额。2、针对债权清理,重新审核签订偿还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清缴欠款,也可以采取债权转股权或债权转投资。3、协议需要详细约定违约责任。4、如果是债权债务转让协议,还需要标明债权债务关系重新确立的关系。综上所述,债权债务处理中问题错综复杂,公司在处理时一定要加强自身管理,不管是重要的大客户还是普通客户,都应该定期资信评价,预估风险,做好措施。其次,债权债务清理协议中应当规范协议内容,约定明确双方责任。


·男方欠债女方能争取孩子抚养权吗?
      离婚纠纷的情况无非就是财产的纠纷无法协商分配和孩子的归属问题所导致,当然除此之外也会有其他的原因,不过当前社会孩子的问题是很多人所关注的,孩子的判决也是很难进行协商,离婚纠纷的法庭总是因为孩子的归属问题而争辩,那如果男方欠债女方能争取孩子抚养权吗?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是怎么判定的呢? 一、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夫妻双方可以进行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


·股权转让需要债权人同意吗
      股权转让需要债权人同意吗?一、股权转让需要债权人同意吗 债务的全部转让,通常也叫做免责的债务承担,是债的持有者或者债的旅行者与第三人之间的一种协议。债务转让之后债务将会由第三人代替行使其义务,债务全部转移是需要通过协议的,达成债务全部转移给第三人,转让之后第三人将会全部承担原有协议中的债务责任,承担原债务人的义务,原债务人完全从合同关系中消失,免除对债务承担的义务。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


·学生借高利贷不还怎么办?
      学生借高利贷不还怎么办? 一、给学生放高利贷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 1、给学生放高利贷,贷款公司将注意打到学生身上,西安贷款公司给学生放高利贷,这样的行为到底合不合法呢?既然是学生,肯定不是有固定收入的人群,那么十八岁以下是属于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群,借贷高利贷行为无效。 2、给学生放高利贷,是谁让学生一族背上了高利贷?高利贷作为一种残酷剥夺借贷者私人财产的手段,在中国的旧社会尤为盛行,最为常见的是所谓"驴打滚"利滚利...


·借条没到期可以还钱吗?
      借条没到期可以还钱吗? 一、借条没到期可以还钱吗? 借条没到期不一定可以提前还钱,具体的提前还款规定如下: 《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五百三十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二、未到期的借条如何起诉 按照法律规定,可以起诉,但必须证明对方明确表示了到期不还钱,或者证明对方到期无力归还,如果证明不了,法院会驳回起诉。...


·存单质押贷款到期后果有哪些
      存单质押贷款到期后果有哪些 一、存单质押贷款到期后果 如果存单质押贷款到期,贷款机构会直接从存款中扣除,并且记录你的信用记录,造成不良征信。不良信用记录主要有两大负面影响。 1、是对借款人今后贷款有影响; 2、对借款人的信用活动有影响。 信用记录作为个人的“经济身份证”,对贷款的影响是非常大的。拥有好的信用记录,在申请贷款时,较能得到银行的信任。而有不良信用记录,借款人今后不管贷款消费,还是贷款经营都会比较难,只要是贷款,都会...


·怎样计算个人借款的利息
      人们在签订借款合同时一般都会约定利息条款,但有时会因约定不明确或者利息条款有歧义而引发纠纷。那么为了避免纠纷,应该怎样计算个人借款的利息呢?将个人借款利息计算清楚是债务人正确偿还债务的前提。那具体而言,个人借款利息应如何计算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读。 一、怎样计算个人借款的利息 个人借款合同中,利息条款的约定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利息,这也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但是,实践中,对利息问题的争议比...


·诈骗后款项返还后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吗?
      诈骗后款项返还后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吗? 一、诈骗后款项返还后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吗? 诈骗罪是刑事犯罪,是进行公诉的案件,构成本罪的就算退还了赃款,依旧会追究刑事责任,但退还赃款属于法定减轻处罚的情节,会根据实际案情作出刑事处罚。 二、诈骗罪量刑标准 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


·夫妻约定财产的债务承担原则是什么?
      夫妻约定财产的债务承担原则是什么?债务分割原则是一方债务一方承担,另一方有权拒绝承担,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债权人是不能请求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的,只能执行债务个人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借贷纠纷中借条不是原件有效吗
      借贷纠纷中借条不是原件有效吗?借条不是原件也有效,但原则上要求提供借条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最佳证据规则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二、哪些借条是无效的?1、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法院查明,出借人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


·借条中的借给和借到有什么区别?
      借条中的借给和借到有什么区别1、法律效应不同“今借给”在无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出借人凭此类借条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还款,借款人对出借人是否交付借款提出抗辩的情况下,法院很可能不会支持出借人的请求。“今借到”会有法律效应。2、完成动作不同“今借给”从字面上理解,仅仅表明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达成借款的合意,尚不能反映出借人已经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今借到”则表明双方之间既存在着借款合同关系,也表明出借人已经将借款交付给了借款人。3、有无证...


·借条十万的违约金最高是多少?
      借条十万的违约金最高是多少?借条十万的违约金最高为借款金额(十万元)×36%÷12×违约天数,这是由于一般情况下,连同利息最多可以写到本金的年率36%。如果起诉到法院的话,最多只能写本金的年率2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